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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12時10分左右,西安賽格商場發生一起墜亡事件,墜樓者為該商場某商戶負責人。
7月2日,西安賽格商業運營管理有限公司發布公告稱,對四年前的千萬“違約金”爭議作出詳細回應:2020年10月至2021年4月,利和公司旗下四家門店活動期間累計銷售總額2597.13萬元,涉及訂單38279單,平均客單價678.47元,結合商場七周年慶“滿600元減300元”的活動規則,該客單價精準貼近優惠門檻,確系以拆分訂單套取店慶券,其核銷店慶券金額693.63萬元,其中違約套券的金額達606.72萬元。經雙方核實確認,其行為違反雙方確認的活動規則及商鋪租賃合同。
對此,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付建律師認為,即使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了違約金,該數額仍有被調整的可能性。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付建表示,在司法實踐中,違約金超過實際損失30%的,一般可認定為“過分高于”,當事人可請求法院調減。本案違約金1154.6萬元,商場認定的違約套券金額為606.72萬元,比例約為1.9倍。若商場實際損失即為606.72萬元,則超出部分可能被認定為過高。“書面確認并履行完畢”不意味違約金自動合法,《民法典》第585條,當事人的違約金調整權是法定權利,原則上不因事先放棄或事后確認而喪失。
“但司法實踐中,若違約方在明知違約金數額后,仍自愿書面確認并支付,法院通常認為其已對自身權利作出處分,再主張調減的難度會顯著增加。除非當事人能證明該書面確認存在欺詐、脅迫或重大誤解,否則法院支持調減的可能性較低。”付建說。
2026年7月1日12時10分左右,一男子在賽格商場墜亡,墜樓者為賽格商場某商戶負責人。經公安部門現場勘查、調查走訪,現已排除刑事案件。家屬安撫及善后工作正在推進中。
對于嚴某的離世,多名該公司已離職的員工在社交平臺留言懷念:“過年還給我發拜年微信問候,他從來不會因為自己是老板而高人一等……您一路走好。”“作為利和曾經的一名員工,每次去公司開會見到您,您永遠是樂呵呵的,今天看到這樣的消息簡直不敢相信。”
7月1日晚,記者致電嚴某親屬。電話中家屬告訴記者,嚴某生前因被商場罰款,經營已舉步維艱。雪上加霜的是,6月30日,他又突然收到商場方通知,稱場地合同到期不再續約,要求其位于負一樓和五樓的店鋪必須撤場。
西安警方通報:李某某(男、31歲)、杜某(男、31歲)、屈某某(女、29歲)發布涉賽格墜樓事件謠言被處罰
7月2日,西安網警通報3起打擊整治網絡謠言案例。詳情如下:近日,我市賽格國際購物中心發生一起墜樓事件,引發廣泛關注。個別違法行為人為博取流量、吸引眼球,借該事件編造、傳播虛假信息,擾亂公共秩序,現將公安機關依法查處的3起典型案件通報如下:
一李某某故意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違法行為人李某某(男、31歲)利用AI人工智能軟件惡意生成該事件不實視頻,通過短視頻平臺對外發布,誤導社會輿論,造成不良影響,公安機關依法對李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
二杜某故意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違法行為人杜某(男、31歲)利用舊圖片篡改嫁接,謊稱為現場畫面,并在社交平臺發布,引發網民關注,公安機關依法對杜某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
三屈某某故意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案違法行為人屈某某(女、29歲)在評論區編造發布死者家屬跳樓的虛假信息,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公安機關依法對屈某某作出行政罰款的處罰。
網警提示網絡不是法外之地,公安機關始終堅持嚴厲打擊編造散布各類謠言和虛假音視頻,誤導公眾,擾亂公共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請廣大網民朋友文明上網,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守護網絡清朗環境。
來源:大象新聞 大河報 紅星新聞 西安賽格國際購物中心 西安網警 版權歸原作者所有
小編:路小暢 審核:舒克 監制: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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