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杭州日報
夏季氣溫逐漸攀升
正是蛇類動物“自由行動”的季節
沒想到有些人卻打起了歪主意
近日
武岡市森林公安局
偵破一起非法狩獵案
抓獲犯罪嫌疑人2人
解救一批野生蛇類
5月17日上午
武岡市森林公安局
依托“情指行”線索獲悉
萬全村某村民正外出捕蛇
獲此線索后
森林公安局副局長曾凱
立即帶領民警趕赴萬全村
當場查獲蛇類活體34條
車內發現蛇類死體2條
冰箱內蛇類凍體18條
狩獵用獵狗3條
![]()
經審訊
朱某自2025年8月起
利用獵狗圍獵實施非法捕蛇行為
劉某自2026年4月起
通過提供交通工具、狩獵獵狗的方式
伙同朱某非法狩獵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三百四十一條之規定
朱某、劉某涉嫌非法狩獵罪
![]()
一場特殊的“回歸”
2026年6月30日上午
武岡市森林公安局
聯合林業、消防等部門
前往轄區深山自然區域
開展涉案野生蛇類專項規范處置工作
將查獲的34條健康活體野生蛇類放生
嚴格按照野生動物無害處理規范
對查獲的20條冷凍、死亡蛇類
開展集中規范無害化處置
全程合規有序環保,杜絕二次污染
切實守護轄區生態環境安全
![]()
![]()
目前
犯罪嫌疑人朱某、劉某
已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
案件在進一步偵辦中
危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一款:
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的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非法狩獵罪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條第二款:
違反狩獵法規,在禁獵區、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罰金。
普法提醒
蛇類多數屬于國家“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野生動物保護法》保護,未經許可私自獵捕、運輸、交易野生蛇類均屬于違法行為,情節嚴重將構成刑事犯罪。
警方提醒
嚴禁非法狩獵野生保護動物
任何無視國家法律、以身試法者
都將受到法律的嚴厲制裁
在此呼吁廣大群眾
不要亂捕濫食野生保護動物
如發現非法獵捕或收售野生動物行為
請積極向公安機關報案
來源 武岡公安、第1眼新聞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