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美國公路上跑著5800萬輛注冊機動車;到如今,這個數字已經超過2.84億。有時候你開著車在路上堵著,可能會恍惚覺得腳下這些路還是上世紀的“老古董”——這種感覺還真不算錯。美國州際公路系統的骨架早在1920年代就開始規劃,但1929年經濟大蕭條一來,所有工程全部擱置,這一停就是幾十年。直到1956年,艾森豪威爾總統簽署《國家州際及國防公路法》,才真正吹響建設號角,目標是鋪出41000英里貫穿東西海岸的高速路網。
路是會老的,而車卻在不斷增多。為了讓老路維持運轉,施工區成了高速路上的常客。一起常駐的,還有那些裝在施工區里的自動測速攝像頭——學名叫自動速度執法系統(Automated Speed Enforcement,ASE)。一個很自然的疑問就冒了出來:如果施工區里沒看見工人,攝像頭拍到你超速,還能不能開出罰單?答案不統一,因為各州的法律各說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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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看紐約州。根據該州法典第1180-E條,想在施工區用攝像頭執法,兩個條件缺一不可:第一,必須有工人在施工區內作業;第二,施工區前方必須立起清晰的提示牌,明確告知駕駛員“此處設有拍照監控系統”。順帶一提,在紐約開車經過施工區還得多留個心眼——紐約州警有時會戴上安全帽、穿上反光背心,混進筑路隊伍里,你很難一眼分辨誰是工人、誰是警察。華盛頓州的要求和紐約差不多,同樣需要設立警示標識,而且只有工人在施工區內時,攝像頭執法才有效。
但到了馬里蘭州,規矩就變了味兒。在馬里蘭,施工區攝像頭開罰單,是不需要工人在場的。哪怕施工區里空無一人,只要攝像頭拍到你超速,罰單就會寄到你家。佛羅里達州則屬于另一種典型:該州的施工區法規本身很嚴厲,但從整體上看,佛羅里達目前并不在施工區內大規模使用ASE系統。不過,州法律允許在十字路口和指定的學校區域(這種設置很常見)使用自動測速攝像頭。
再往西看加州。加州眾議院第289號法案(AB 289)已經在2026年1月正式生效。但這套新規的啟動同樣綁定了前提條件:施工區前必須設有“拍照執法”的明確告示,而且告示牌必須立在距離測速系統不超過500英尺的位置。更關鍵的是,只有當建筑工人確實在施工區內時,執法系統才有權開出罰單。換句話說,加州的邏輯和紐約、華盛頓在“工人須在場”這一點上保持了一致。
這些自動測速執法規定比較新,但罰金卻一點也不含糊,而且不同州之間的價差相當可觀。在加州,超過限速11到15英里/小時,罰金起步就是50美元(和紐約起步價一樣),如果超速達到100英里/小時或以上,罰金直接跳到500美元。紐約州的條款則更側重于累犯:第二次違規如果在第一次之后的18個月內發生,罰金為75美元;同一時間窗口內第三次及之后的違規,每次罰100美元。而在馬里蘭州,目前實行階梯式罰款:超過限速12到15英里/小時起步價為60美元,一旦超過限速40英里/小時或以上,罰金飆到500美元;并且,如果在場有工人,這些罰金還要翻倍。華盛頓州則從2026年7月1日起實施新標準:首次違規罰125美元,再犯每次拉高到248美元。
華盛頓州還給年輕駕駛員添了一道“前置關卡”。從今年5月1日起,該州要求所有25周歲以下的初次申領駕照者,必須完成一項在線的施工區安全課程并通過考核。這道門檻背后傳遞的信息很清晰:與其事后交罰款,不如從拿駕照的那一刻起,就把施工區的風險意識“焊”在腦子里。
州與州之間的規則差異,說到底還是對“執法目的”和“隱私尺度”的不同權衡。有的州認為,施工區的安全風險主要來自于工人與車流的近距離接觸,所以工人不在場時,自動執法的必要性就打了折扣;另一些州則認為,施工區的限速本身就是一種主動防護,無論工人是否在場,車輛按限速通過才能避免對道路設施和后續施工的潛在危害。對于經常跨州駕駛的人來說,這種割裂的規矩無疑增加了信息負擔。最務實的做法只有一個——在每個州進入施工區前,留意路旁的告示牌,它會告訴你這里的攝像頭正在以什么規則運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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