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旬大爺老唐與前妻楊某離婚28年,老唐在2018年購買雙色球彩票,中得稅后獎金605萬余元。該獎金轉入楊某的賬戶,后轉入女兒小唐的賬戶,二人多年后簽訂贈與合同。老唐稱,把錢放到小唐處,是因為兒子喜歡賭博,不敢讓兒子知道。
2025年,老唐將小唐、楊某起訴至法院,要求二人共同返還605萬余元及資金占用利息。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獲悉,近日,山東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公布二審判決書,扣除老唐自認小唐已支付的60萬元,判決小唐返還老唐獎金5454381.6元及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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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
大爺中得稅后大獎605萬余元
前妻與女兒代領,簽贈與合同拒還
一審法院認定:楊某和老唐于1990年在汶上縣法院調解離婚,婚生兒子、女兒小唐由老唐撫養(yǎng),撫養(yǎng)費由老唐負擔。老唐在和楊某離婚后,又找了一個對象,生了兩個女兒。楊某離婚后也再婚了,生了一個女兒,后丈夫去世。2018年5月17日,汶上縣某銷售網點一注以30元金額購買的福利彩票中得雙色球一等獎及三等獎、四等獎。
2018年5月18日上午,小唐的丈夫開車帶著楊某、小唐和老唐一起到濟寧市福利彩票中心辦理中獎者身份確認,確認的中獎人是楊某。5月21日,四人又一同到山東省福利彩票中心辦理了兌獎手續(xù)。5月28日,四人一同到了濟寧市福彩中心,領取了一張金額為6054381.6元的現金支票,然后到交通銀行由楊某開立了賬戶。該筆款轉入楊某的賬戶中,總中獎金額為7561677元,應繳納個人所得稅(20%)為1507295.4元,稅后實兌金額為6054381.6元。
楊某收到獎金后,2018年5月28日轉給小唐305萬元,同年9月5日轉給小唐300萬元。2025年4月29日,楊某和小唐簽訂贈與合同,約定將605萬元贈與小唐。
雙方有爭議的是:老唐主張自己是彩票中獎人,中獎后將彩票交給了小唐代領獎金。對其原因,老唐解釋:“我沒有文化,當時也沒有銀行卡,比較相信小唐,小唐說替我保管,我也沒想到她們會侵占我的獎金。另外小唐說存款后給我利息,按年息4.1%,所以我就將這個錢交給她們保管了。”后老唐補充陳述:把錢放到小唐處,是因為自己兒子喜歡賭博,不敢讓兒子知道。
法院認定彩票系大爺購買
判決其女兒返還545萬余元及利息
案涉彩票銷售點經營人員陳某于2025年5月出具《彩票購買證明》,證明購彩人老唐于2018年5月17日通過自選號碼,以膽拖的玩法,花費30元購買了2018056期雙色球彩票。老唐自認小唐已支付給自己60萬元整的利息。
一審法院認為,根據日常生活經驗及常理,以及證據的高度蓋然性認定標準,可以認定案涉彩票是由老唐購買,然后交由其女兒小唐,獎金存放在小唐處由小唐管理,現老唐提出返還獎金的要求,小唐理應返還老唐的獎金。
至于小唐只收取楊某轉交的605萬元,還有4381.6元由楊某持有的問題,老唐并未委托楊某領獎和管理獎金,這是小唐和楊某之間的事情,小唐仍然負有將全部獎金6054381.6元返還給老唐的義務。老唐主張小唐應支付年息4.1%的利息,沒有提供證據證實,其主張一審法院不予采信,對于老唐自認小唐已支付的60萬元,應從6054381.6元中扣除。
綜上,一審法院判決:小唐返還老唐獎金5454381.6元及利息。一審判決后,小唐、楊某不服上訴。二審法院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予維持,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紅星新聞記者 江龍
編輯 張尋 審核 高升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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