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東莞市住建局官網發布行政處罰消息稱,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因將東莞市虎門寧洲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違法分包,總合同價款近5000萬元,共被罰款近30萬元。需要指出的是,虎門寧洲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總投資估算35838.9萬元,工程建安費用28934.55萬元,并已于2024年9月實現投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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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虎門寧洲污水處理廠三期。圖源“東莞市生態環境局”官網
消息稱,經調查,涉事項目為東莞市虎門寧洲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以下簡稱“該項目”),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為該項目施工總承包單位。2022年9月1日,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與廣東中棲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東莞市虎門寧洲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將該項目部分勞務作業分包給廣東中棲市政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價款為39005520.4元。上述勞務承包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費用。該項目于2024年7月5日竣工驗收。
2022年10月20日,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與廣東眾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東莞市虎門寧洲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勞務承包合同》,將該項目部分勞務作業分包給廣東眾一建設工程有限公司施工,合同價款為10198039.19元。上述勞務承包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周轉材料費用。該項目于2024年7月5日竣工驗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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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建筑工程施工發包與承包違法行為認定查處管理辦法》第十二條第(六)款的規定,即“專業作業承包人除計取勞務作業費用外,還計取主要建筑材料款和大中型施工機械設備、主要周轉材料費用的”,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的上述行為屬于違法分包,違反了《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三款“施工單位不得轉包或者違法分包工程”的規定。根據處罰通報,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共被罰款295221.36元。
據公開信息,東莞市虎門寧洲污水處理廠三期工程由東莞市發展和改革局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東莞市石鼓污水處理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自籌。工程總投資估算35838.9萬元(投資金額以最終批復的文件為準),工程建安費用28934.55萬元(含設備購置費8888.13萬元、聯合試運轉費88.88萬元)。項目已于2024年9月實現投產,設計處理規模為10萬噸/天。
另據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官網顯示,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強——中國鐵建的旗艦企業,經營范圍遍及全國31個省(市)以及世界20多個國家和地區。集團公司總部位于山東省濟南市,年完成新簽合同2000億元以上,完成產值1000億元以上。
針對處罰情況,南都N視頻記者多次致電中鐵十四局集團有限公司官網公布電話嘗試進一步采訪,均無法接通。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黃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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