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非法收受財物1.98億余元 周家斌一審被判處無期徒刑)
2026年6月29日,湖南省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宣判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原黨組成員、副主任,桂林市委原書記周家斌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周家斌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對追繳在案的周家斌犯罪所得財物及孳息依法上繳國庫,不足部分繼續(xù)追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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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家斌受審
經(jīng)審理查明:2009年至2024年,被告人周家斌利用擔任廣西壯族自治區(qū)南寧市委常委、副市長,北海市委副書記、市長,桂林市委副書記、市長,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黨組書記、廳長,桂林市委書記,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工程承攬、資金撥付、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收受上述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1.98億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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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庭審現(xiàn)場
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周家斌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受賄數(shù)額特別巨大,并使國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別重大損失,應依法懲處。鑒于其具有重大立功表現(xiàn),到案后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認罪悔罪,積極退贓,涉案贓款贓物大部分已追繳,依法可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據(jù)悉,常德市中級人民法院于2026年3月26日公開開庭審理了該案。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jù),被告人周家斌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fā)表了意見,周家斌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協(xié)委員和各界群眾40人旁聽了庭審。
(總臺央視記者 奚丹霓 馬姍)
延伸閱讀
中央巡視后不久副部級官員任上落馬 其上任不到一年半
上任不到一年半,中央社會工作部副部長賀志亮任上落馬。
6月27日,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網(wǎng)站發(fā)布消息,中央社會工作部副部長賀志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
賀志亮是“70后”,曾在內蒙古自治區(qū)、吉林省工作,擔任過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宣傳部副部長,吉林省吉林市市長,吉林市委書記,吉林省副省長、省公安廳廳長等職。
2025年1月,賀志亮任中央社會工作部副部長,不到一年半即任上落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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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賀志亮任中央社會工作部副部長,不到一年半即任上落馬 資料配圖
一個月前曾外出調研
一個月前,賀志亮曾外出調研。
據(jù)福建省廈門市湖里區(qū)政府辦公室官方微信公眾號“湖里頭條”發(fā)布的消息,今年5月28日,中央社會工作部副部長賀志亮一行到湖里區(qū)海西MCN產(chǎn)業(yè)基地調研。
賀志亮生于1970年10月,內蒙古臨河(今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人,1995年7月畢業(yè)于內蒙古農(nóng)牧學院,同月以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選調生身份,參加崗前培訓班。同年10月,他成為內蒙古自治區(qū)臨河市城關鄉(xiāng)農(nóng)科技術員,其仕途由此起步。
參加工作八年后,2003年11月,時年33歲的賀志亮任臨河市副市長;次年8月縣級市臨河市被撤銷改為臨河區(qū),他任巴彥淖爾市臨河區(qū)副區(qū)長。
在巴彥淖爾市工作期間,他還曾任市政府副秘書長兼支線機場鐵路建設項目辦公室主任,2011年成為內蒙古自治區(qū)公選副廳級領導干部,同年8月任內蒙古自治區(qū)通遼市委常委、宣傳部部長。在通遼市工作期間,他還曾任副市長、開魯縣委書記,通遼市委常委、秘書長。
2017年6月,賀志亮到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組織部工作,任副部長職務;次年11月任內蒙古自治區(qū)黨委宣傳部副部長、自治區(qū)文化和旅游廳廳長。
2019年12月,時年49歲的他跨省到吉林省工作,任吉林省吉林市代市長,之后歷任吉林市市長、吉林市委書記;2023年1月任吉林省副省長,次月兼任省公安廳廳長。
2025年1月,賀志亮到北京,任中央社會工作部副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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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賀志亮(資料圖)
中央巡視后不久任上落馬
今年4月,二十屆中央第七輪巡視完成進駐工作。15個中央巡視組對36家中央和國家機關開展常規(guī)巡視。其中,中央第五巡視組巡視中央社會工作部。
在中央第五巡視組巡視中央社會工作部工作動員會上,中央第五巡視組組長提到,緊盯政績觀這個根本性問題,深入了解被巡視黨組織履行職責使命、全面深化改革、統(tǒng)籌發(fā)展和安全情況,深入了解推進全面從嚴治黨和加強領導班子、干部人才隊伍以及基層黨組織建設情況,深入了解落實巡視整改情況,著力查找政治偏差,推動解決突出問題。
根據(jù)巡視工作條例規(guī)定,中央巡視組主要受理反映中央社會工作部領導班子及其成員、下一級黨組織主要負責人問題的來信來電來訪,重點是關于違反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群眾紀律、工作紀律和生活紀律等方面的舉報和反映。
中央巡視組在中央社會工作部工作兩個半月左右。巡視組受理信訪時間截止到2026年6月23日。巡視組受理信訪時間截止四天后,賀志亮任上落馬。
賀志亮被查后,6月28日,中央社會工作部官網(wǎng)發(fā)布消息,中央社會工作部召開部務會會議,通報賀志亮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紀律審查和監(jiān)察調查的有關情況。
與會人員一致表示,堅決擁護黨中央決定,堅決擁護中央紀委國家監(jiān)委決定。會議提到,要堅決扛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持續(xù)推進從嚴治部,要嚴格自我約束,嚴守紀律規(guī)矩,依法廉潔從政,自覺接受監(jiān)督,始終干干凈凈做事、老老實實做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