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青年報客戶端北京4月23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鄒竣麒 記者 劉胤衡 實習生 張藝馨)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今日發布涉知識產權代理機構典型案例,針對夸大宣傳、絕對化承諾等行業亂象明確司法裁判標準,依法保障知識產權申請人合法權益。2025年1月至2026年3月,西城區人民法院審理此類民事案件約260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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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報會現場 鄒竣麒/攝
一起典型案例中,某科技企業商標注冊申請被駁回,代理機構以“復審可通過”“平均勝訴率九八成”等夸大性表述招攬業務,企業簽訂兩枚商標駁回復審委托合同,并支付6000元服務費,最終復審仍被駁回。法院審理后,扣除官費(指向政府機構或相關部門繳納的法定費用——記者注)及部分代理費,判決代理機構返還服務費3650元。
另一起案例中,某食品經營者商標申請被駁回后,代理機構作出“保證爭取下證”等絕對化承諾,經營者簽訂委托代理協議并支付2850元服務費,其商標復審最終未獲通過。法院認定代理機構構成違約,判決解除雙方委托協議,代理機構全額返還服務費2850元。
西城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四庭(知識產權審判庭)庭長李岳鵬表示,商標注冊存在固有法定審查風險,代理機構無法確保申請結果。
針對行業亂象,西城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四庭(知識產權審判庭)副庭長董林明從三方面提出建議:申請人要增強風險與證據意識,警惕絕對化宣傳,核驗代理資質,簽訂權責清晰的書面合同;代理機構應堅守行業底線,客觀告知法律風險,規范合同文本與執業行為;監管部門需健全監管體系,完善信用檔案,強化源頭治理與協同共治。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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