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經記者 封莉 北京報道
每年春秋兩季都是大批候鳥遷徙的時節(jié),為保護候鳥遷徙期野生動物資源安全,房山警方持續(xù)對非法獵捕、交易、運輸野生鳥類等違法犯罪行為開展專項打擊整治行動,近日,成功破獲一起非法狩獵案,抓獲1名犯罪嫌疑人。
日前,房山分局森林公安支隊民警在轄區(qū)巡邏時,發(fā)現(xiàn)一小區(qū)4樓陽臺懸掛著疑似誘捕籠的獵捕工具,且籠中有野生鳥類。經查,金某因喜歡養(yǎng)鳥,在候鳥遷徙期于其住所陽臺架設誘捕籠,獵捕大山雀、黃雀等野生鳥類。上述鳥類雖不屬于國家重點保護野生動物,但均被列入《有重要生態(tài)、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屬于國家規(guī)定的“三有”保護動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規(guī)定,違反狩獵法規(guī),在禁獵區(qū)、禁獵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進行狩獵,破壞野生動物資源,情節(jié)嚴重的,依法應當追究刑事責任。目前,金某因涉嫌非法狩獵罪已被房山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據了解,下一步,房山警方將結合轄區(qū)特點,持續(xù)加大巡查力度,堅決打擊非法狩獵行為。警方在此也提示廣大群眾:北京市全域為禁獵區(qū),全年為禁獵期,使用誘捕籠、粘網等禁用工具獵捕野生動物均屬違法行為。同時,呼吁大家自覺抵制非法獵捕及食用、交易野生動物等行為,若發(fā)現(xiàn)架設粘網、投毒下套等涉野生動物的違法犯罪線索,請第一時間向公安機關舉報。讓我們一起守護野生動物資源,維護生態(tài)安全。
(編輯:張漫游 審核:朱紫云 校對:張國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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