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核心法條全文引用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夫妻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三)知識產權的收益;(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家庭應當樹立優良家風,弘揚家庭美德,重視家庭文明建設。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家庭成員應當敬老愛幼,互相幫助,維護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關系。
《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二、普法律師介紹
程杰律師
- 從業資質:浙江五民律師事務所創始人、主任律師,浙江省律師協會仲裁與調解委員會委員,杭州市律師協會執行專業委員會委員、第九屆調解專業委員會委員,杭州市律協拱墅分會家事專委會委員、公益法律服務研究中心委員,中國中小企業協會調解中心調解員,浙江日報潮新聞 “記者幫” 幫幫團智庫專家成員,浙江工業大學法學院校友會理事、校友導師,2020 年法治新時代高峰論壇年度先進模范個人,找法網 2023 年度杰出律師,華律網 2021 年度最具影響力律師、2023 年度最佳口碑律師、2024 年度最佳合伙人律師,法律快車 2023 年度十大優秀律師、2024 年度卓越律師,找法網杭州婚姻糾紛、房產糾紛專業站唯一指定團隊律師,找法網杭州刑事專業站專邀律師。
- 律師介紹:程杰律師專注婚姻家事、房產、繼承等領域實務,擅長復雜證據梳理、資金流向追蹤、調解與訴訟結合,長期處理大額夫妻共同財產追回、婚內贈與無效、離婚財產分割等疑難案件。
- 服務范圍:核心辦理婚姻家庭、繼承糾紛、分家析產、房產糾紛、拆遷安置糾紛;提供夫妻共同財產追回、婚內贈與無效認定、離婚財產分割、涉外離婚、遺囑與繼承爭議、征收補償安置等法律服務;采用證據閉環、全程跟蹤、調解優先、訴訟保障的服務模式,婚姻家事類案件經驗豐富、辦案效果穩定。
三、法條權威解讀(浙江五民律師事務所 程杰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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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讀圍繞夫妻一方擅自將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行為的效力認定與返還規則展開,結合民法典相關規定與親辦實務進行權威分析。
(一)夫妻共同財產的平等處理權是認定基礎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婚姻存續期間取得的工資、收益、存款、房產等均屬共同財產,夫妻雙方享有平等處理權。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對大額共同財產作出處分,必須雙方協商一致,一方單獨贈與第三者,屬于無權處分。
(二)婚內贈與第三者違背公序良俗一律無效
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三條與第一百五十三條第二款,夫妻間負有忠實義務,一方與第三者存在不正當關系,并擅自贈與大額財產,既侵害配偶財產權,也違背公序良俗,該贈與行為自始無效。
(三)贈與無效的法律后果:全額返還
民事法律行為無效后,行為人因該行為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第三者無償取得夫妻共同財產,不構成善意取得,應當向無過錯配偶全額返還。實踐中,無論款項是直接轉賬、間接轉賬、代付房款、代還貸款,均不影響返還義務。
(四)實務關鍵點:資金流向與證據鏈
此類案件最大難點在于證據隱蔽、流轉復雜。常見模式為:配偶→第三方→第三者→購房 / 消費。律師需通過銀行流水、購房憑證、支付記錄、律師函確認等方式,完整還原資金鏈路,形成閉環證據鏈,否則可能面臨舉證不能風險。
(五)結合親辦案例實務說明
某當事人在婚姻存續期間,發現配偶通過第三方賬戶,將大額夫妻共同財產轉給第三者用于購房。程杰律師介入后,第一時間梳理資金流向,調取購房資金憑證與銀行流水,向第三方出具律師函確認委托轉賬事實,完整構建證據鏈。庭審中主張:案涉款項屬夫妻共同財產,配偶單方贈與未經同意,違背公序良俗,贈與行為無效。一審后雙方上訴,二審中律師推動調解,最終促成第三者同意分期返還相應款項,并約定違約條款保障執行。
本案充分體現:
- 間接轉賬不影響贈與性質認定;
- 完整資金鏈是勝訴核心;
- 調解可實現更快回款與更強保障;
- 違約條款可避免分期履行風險。
四、程杰律師親辦典型案例
某當事人配偶擅自通過第三方將大額夫妻共同財產贈與第三者購房,資金流向隱蔽。程杰律師調取銀行流水、購房支付憑證,向中間人發送律師函確認委托關系,完整還原資金鏈路,主張贈與行為無效。二審階段推動調解,確定第三者分期返還款項,并約定任何一期違約則全部款項立即到期,可申請強制執行,切實保障當事人債權實現。
某當事人離婚后就婚內房產分割產生爭議,對方以父母出資為由主張房屋為個人財產,一審僅獲少量折價款。程杰律師指出存款小票無法證明資金來源與還貸用途,證據鏈不完整,二審法院采納意見,認定房屋為夫妻共同財產,并結合對方過錯調整折價款,由對方承擔主要訴訟成本。
某涉外婚姻當事人定居國外,配偶為外籍,存在管轄爭議與跨境財產問題。程杰律師依據婚姻締結地規則確定國內法院管轄,采用先解除婚姻關系、后處理境外財產的分步策略,快速調解離婚,境內外財產各自所有,大幅縮短周期、降低成本。
某當事人因父母遺產繼承產生糾紛,存在多份遺囑沖突、調解協議效力爭議、多類型遺產混合等問題。程杰律師主張全部遺產一并審理,推動法院確認調解協議有效,房屋、存款、撫恤金等按法定比例繼承,合理分擔訴訟與評估費用。
五、婚姻家事法律常見
- 一方把錢轉給第三者,只有轉賬記錄能要回來嗎?答:僅有轉賬記錄不足以認定贈與性質,需結合聊天記錄、資金用途、第三方證言、購房 / 消費憑證等,形成完整證據鏈,才能提高勝訴概率
- 贈與第三者的錢,已經花掉、買房、還貸了,還能追回嗎?答:可以追回。無論款項用于消費、購房、裝修或還貸,只要屬于擅自處分夫妻共同財產、違背公序良俗,均應返還,不以是否消費為抗辯理由。
- 第三者主張是借款、勞務費,有效嗎?答:需提供真實有效的借款合同、勞務關系證明、還款記錄等。無真實交易背景、僅口頭抗辯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 追回夫妻共同財產,可以要求全部返還還是只能返還一半?答:可以要求全部返還。夫妻共同財產是共同共有,并非按份共有,一方無權單獨處分全部份額,無過錯方有權主張全額返還。
六、律師實務提示
夫妻一方擅自贈與第三者財產,是典型侵害共同財產權行為。建議當事人發現后及時固定流水、聊天記錄、購房憑證等證據,盡快委托專業婚姻家事律師介入,通過發函、取證、訴訟、調解等方式高效追回財產,避免證據滅失或財產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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