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龍哥賠償比亞迪200萬的視頻里有3個熱議的評論,我這里分析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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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個,共有3個車企都去起訴了龍哥講電車,分別是比亞迪,賠200萬,賽力斯16萬,小鵬10萬。 判賠的數額為何相差那么大?
我個人理解可能是龍哥對各品牌的頻繁度,負面評價的影響程度,很可能是他評價后面兩個品牌時沒有過于極端,所以傳閱度就不高,影響面就沒有那么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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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就相應給出一個較低的賠償。
第二個,有網友猜特斯拉是其龍哥背后的金主。
我個人理解應該不可能,像特斯拉這樣體量的企業,有嚴苛的內部風控,它應該不會去資助這種商業詆毀式的公關。
龍哥的行為更符合一個精明的個體戶“借勢營銷”的邏輯,而不是受雇于人的“槍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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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能源汽車圈,“特斯拉”本身就是最大的流量IP。
他不需要特斯拉給他錢,他只需要蹭特斯拉的熱度,就能把自己的修車生意做起來。
龍哥作為一個專修特斯拉的技師,他的生存土壤就是特斯拉的熱度。
他通過無條件捧特和拉踩國產這種極端的言論,能迅速篩選出那些忠粉,這種篩選粉絲的效率遠高于乏味的汽修技術科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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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個,因為法院是判了構成商業詆毀,和不正當競爭,很多網友不解,一個修車師傅怎么和比亞迪一個世界500強的車企構成競爭關系。
龍哥身份除了是開修車店的,有自己的媒體賬號,他是標榜自己特斯拉專修,那他的目標客群是特拉斯用戶,及特斯拉潛在買家。
這部分客群的畫像是對國產品牌有保留,所以在其視頻了頻繁制造國產品牌的質量差,經常修的焦慮,在線迎合這批客群,完成了精準的洗粉和圈地。
線下就把這些信任他的特斯拉車主,轉化為了他特斯拉專修業務源源不斷的技術帶課、賣配件和修車的長期利潤來源。
在《反不正當競爭法》中,競爭關系并不局限于“同行”。只要經營者的行為損害了其他經營者的合法權益,擾亂了市場競爭秩序,就可以被認定為存在廣義的競爭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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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看到龍哥在道歉視頻里,背景還是一臺在修的特拉斯,能在這種逆境中,找到自己的商業生存夾縫,依舊標榜著自己是特斯拉專修的主業,看起來很抗打的樣子。
聽聽您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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