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萬達集團原助理總裁鄒海榮被判6年9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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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一起由最高檢發布的房地產企業內部腐敗典型案例,涉及萬達集團兩名高管在長達十年間形成的系統性權錢交易網絡。
一、案件背景與調查啟動
2023年8月3日,萬達集團首席副總裁劉海波被上海浦東警方從北京萬達集團總部帶走調查。隨后在8月8日,萬達集團內部確認了此消息,并披露同時被帶走的還有另外兩人:萬達集團總裁助理兼北區公司副總裁鄒海榮、北京冀北區總經理卯向東。案件由合作方舉報引發,涉案項目位于華東區域(主要集中在江蘇、浙江等地),涉及金額巨大。
二、涉案人員與職務
劉海波:萬達集團首席副總裁,主管投資業務,在集團內地位顯赫,排名緊隨董事長王健林之后。他歷任萬達發展部華南區總經理、商業地產副總裁、高級副總裁等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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鄒海榮:萬達集團總裁助理兼北區公司副總裁(亦有資料稱曾任華東區副總裁、上海分公司副總裁兼項目拓展中心總經理),是劉海波的下屬。
卯向東:北京冀北區總經理,同樣卷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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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犯罪事實與作案手法
時間跨度:2012年至2022年,長達十年。
核心職務便利:劉海波分管項目拓展中心業務,鄒海榮作為其下屬,共同利用在項目拓展洽談、內部審核報批、合同簽約等關鍵環節的職權。
受賄方式:個人或伙同下屬,收受多家房地產合作方的巨額賄賂。
具體涉案項目:案件涉及19個商業廣場項目、1個地產項目及179個供配電工程項目,形成了一個龐大的腐敗網絡,牽連出項目拓展中心不同層級的受賄人員、涉案項目行賄人及行賄企業。
四、涉案金額與個人非法所得
劉海波:收受賄賂款總計1.6億余元,個人非法所得1億余元。
鄒海榮:收受賄賂共計1.177億元,個人非法所得3770萬元。
五、判決結果
檢察機關成功起訴兩名主犯:
劉海波: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
鄒海榮:被判處有期徒刑6年9個月。
此外,檢察機關還另行起訴了關聯行受賄人員及單位18件,旨在徹底斬斷行業內的權錢交易鏈條。
六、案件特點與萬達反腐機制
窩案性質:此案是典型的“窩案”,并非單人作案,而是形成了一個從高層到下屬的腐敗利益鏈。
萬達內部審計:萬達集團設有由董事長王健林直接管理的強大審計中心,被內部稱為“萬達集團的紀委”。公司制度明確鼓勵合作方舉報違規違紀行為。
歷史延續:自2015年以來,萬達內部反腐查處持續進行。據不完全統計,自2018年起,萬達集團總部及分區累計已有約10名高管被查。
七、案件意義與行業警示
此案作為最高檢發布的典型案例,具有多重意義:
民營企業反腐標桿:展示了司法機關對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的嚴厲打擊,明確了民營企業內部腐敗同樣面臨嚴苛的法律制裁。
行業警示:揭示了房地產企業在項目拓展、招商運營等環節,因掌握巨大資源分配權而容易滋生腐敗的系統性風險。
企業治理反思:即便如萬達這樣擁有嚴格審計制度的大型企業,仍難以完全杜絕長期、系統性的腐敗,反映出在權力監督制衡方面仍需加強。
補充信息:值得注意的是,鄒海榮在加入萬達前,在歐菲光任職期間也曾因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被判刑(受賄84.99萬元,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但該案與本次萬達案件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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