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教育報-中國教育新聞網訊(記者 趙柏暄)為進一步優化學生假期結構、拓展育人空間,近日,內蒙古自治區教育廳等十六部門聯合印發《關于在全區中小學推行春秋假制度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指導意見》),全面推行中小學春秋假制度。
《指導意見》明確,春秋假制度重點在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小學、初中)推行,鼓勵有條件的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逐步推進,幼兒園可參照執行。全區每年各設置春假、秋假一次,每次時長2至3天,鼓勵與法定節假日、周末相連,形成小長假。同步推動用人單位落實帶薪休假制度。
《指導意見》明確,各級文旅、教育、體育、科協等部門加大對優質資源供給的支持力度,鼓勵博物館、圖書館、科技館、體育場館等公共文化體育場所在春秋假期間面向中小學生免費或優惠開放,并適當延長服務時間。市場監管部門加強對景區、餐飲、住宿等價格行為的監管,維護消費者權益。在春秋假啟動前,組織各部門開展拉網式安全隱患排查,堅決杜絕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值得關注的是,針對春秋假期間存在“看護難”問題的學生,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民政、團委、婦聯等部門聯動,就近就便提供公益性托管和關愛服務,組織開展經典閱讀、非遺手工、體育運動、科學探索等體驗活動,豐富少年兒童假期精神文化生活。對周邊托管資源不足的學生,由學校提供兜底性的基本看護服務。
此外,為保證學生在放假期間得到充分休息,《指導意見》提出“四個嚴禁”:嚴禁學校在春秋假期間布置任何形式的書面家庭作業;嚴禁假期結束后立即組織考試;嚴禁以開放自習場所、提供托管服務等名義違規集體補課或上新課;嚴禁面向中小學生組織各類隱形變異的學科類培訓。
作者:趙柏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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