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昔陽:尚太四期被指未批先建 政府監管卻在“踢皮球”
——接舉報:無證施工,違規建筑,未批先建?
日前,有知情人士舉報,位于山西省晉中市昔陽縣新材料產業園的山西尚太鋰電科技有限公司年產20萬噸鋰電池負極材料一體化項目(四期),下簡稱:山西尚太昔陽四期項目,在未取得施工許可等法定手續的情況下,擅自開工建設,涉嫌典型“未批先建”違法違規行為。媒體實地調查發現,項目施工現場熱火朝天,而屬地多部門相互推諉、回應含糊,監管形同虛設,暴露出重大項目監管中的“笑面主義”。
—— 看現場:工程建設如火如荼
5月19日上午,媒體來到山西尚太昔陽四期項目施工場地,媒體在施工現場看到,該項目由河北金湖建設集團有限公司承建,多棟主體建筑已建至數層,工人與機械持續作業。但現場僅設置項目承建標識與安全標語,未見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法定公示牌,與建筑工程施工信息公開的法定要求明顯不符。如下圖:
![]()
![]()
![]()
![]()
——舉報和求證:多方求證,泥牛入海
5月19日上午和下午,媒體多次致電昔陽縣住建局、政務服務大廳、工信局、城管執法隊、李家莊鄉政府等主管部門及轄區鄉政府,反映和求證舉報的山西尚太昔陽四期項目手續證照不全未批先建的問題,多方求證,幾經輾轉,卻遭遇多方推諉、無人正面回應的尷尬局面:
——昔陽縣住建局建工股:辦施工許可證單位是縣行政審批局,未批先建問題由城管執監管,反映的項目主管單位是縣工信局……
——昔陽縣工信局張姓主管:不接受電話舉報反映問題……
——昔陽縣政務服務大廳(辦理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窗口):近期未接到反映項目遞交辦證材料,辦證都會在“信用中國(山西晉中)”進行公示,媒體隨后進行查詢,未檢索到該公司相關施工許可公示信息,如下圖頁面截圖:
![]()
![]()
——城管執法隊:只是住建局的一個執法隊,應該是屬地管理,鄉鎮發現移送違建信息,反映的項目主辦(管)單位是縣工信局……
——轄區李家莊鄉政府:已經記錄舉報信息,向鄉領導匯報,再行回復……
——資料:大項目,好項目
另據公開報道資料顯示,早在去年8月26日,昔陽縣新材料產業園區暨尚太四期項目開工儀式舉行。開工儀式上,縣委書記黃亞平宣布昔陽縣新材料產業園區暨尚太四期項目開工。縣委副書記、縣長范楷主持開工儀式。副縣長鄭海明介紹昔陽縣新材料產業園區和尚太四期項目基本情況。縣工信局局長、山西尚太鋰電常務副總經理、北坪煤業總經理、現場項目負責人依次作表態發言。
![]()
——【讀法規】:開工前應先辦證
即便項目產業前景廣闊、經濟意義重大,也不能逾越法律底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七條及《建筑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建筑工程開工前,建設單位必須依法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未取得施工許可證擅自施工屬于明確違法行為,可被責令停工、處以工程合同價款1%-2%罰款,并追究相關單位與人員責任,影響企業信用與市場準入。
——正風正紀:監管部門相互“踢皮球”
一邊是重點項目無證施工、明目張膽“先上車后補票”,一邊是監管部門相互“踢皮球”、履職缺位,這種對違法建設視而不見、寬松放任的態度,正是典型的監管“笑面主義”。部分地方與部門存在“重招商、輕監管,重進度、輕合規”傾向,以支持發展、保障項目為由,放松執法尺度,縱容未批先建行為,不僅破壞建筑市場秩序與法治權威,也為項目安全、質量埋下重大隱患。
——小結:大項目不能違法未批先建,好項目勿做成“違建”
工程要進度但也要遵守國家法律制度,要政績勿忘國家法紀。好產業不能做成“違建”,大項目更應守住合規底線。截至發稿,昔陽縣相關部門未就該項目未批先建問題發布調查結果與處理措施。媒體將持續跟蹤,關注此事后續整改與問責情況。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