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想過,結束一段婚姻到底要付出多少?
不是錢的問題。或者說,不只是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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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結過兩次婚,也離了兩次。第一次十六年,第二次十三個月。如果你正站在婚姻的十字路口,想聽聽過來人的經驗,我能告訴你的第一件事是:離婚有兩個完全不同的"流程",你得先搞清楚自己正在經歷的是哪一個。
一個是法庭流程。另一個是梳理所有隨之而來的情緒的流程。
這兩個流程都很耗人,但耗法完全不同。
法庭流程其實相對直接。如果雙方能達成一致,最省錢的辦法是自己辦。我認識的有人這么做過,但這確實少見——它需要兩個人都足夠成熟,能坐下來,把該做的事做完,并且真正達成共識。
而離婚最難的部分,恰恰就是"達成共識"。
多數情況下只有一方想要離婚,所以有太多情緒需要處理。兩次都是我主動提出、聘請律師、遞交申請。所以我只能告訴你"申請人"這邊的視角,不是"被申請人"那邊。這也是離婚會教給你的事——你會學到一堆新術語,大量法律行話。
另一個選擇是調解。比自己辦貴一點,但比律師費便宜。它仍然需要雙方都愿意坐下來談妥條件。
然后是最貴、也最常見的路:各自請律師,讓他們去周旋。
我的第一任婚姻咨詢師曾對我和前妻說:"知道為什么離婚這么貴嗎?因為值得。"
當時我覺得這話真夠狠的。
第一段婚姻維持了十六年,結束得沒什么波瀾。花了我大概兩千五百美元。她什么都同意了。孩子歸我,沒有撫養費,她走了。
她真的走了。
說實話,到今天我都覺得這是好事。
第二段婚姻只維持了十三個月。
全部算下來,花了大概七千八百美元。
沒有孩子。
沒有房產。
但每次我以為我們談好了,走進法庭,劇本就變了。一場聽證接一場聽證。法官差點把我們送去調解,因為每次來辦最終手續,總有東西變卦。
法官快沒耐心了。
挺諷刺的,對吧?
十六年的婚姻,結束起來比十三個月的還順暢。
你看,事情轉變得能有多快?
你可以以為一切都安排好了,然后,眨眼之間,全變了。
所以我不覺得"便宜"就一定"好"。離婚能辦得便宜嗎?當然能。但例外之所以顯眼,是有原因的。
想想:你要拔牙,會為了省錢在牙上綁根線然后摔門嗎?還是去找牙醫?
一個道理。
還有人試著在離婚期間繼續同住。
能行嗎?
能。
但如果只有一方想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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