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肅寧縣的劉先生向澎湃新聞反映,其4月底通過中國工商銀行APP發現名下有一筆2001年辦理的貸款,金額9萬元,已結清。
25年前,劉先生只有19歲。他稱,自己根本沒有辦理過該筆貸款。
劉先生多次向工行肅寧支行反映此事。錄音顯示,該行工作人員稱,相關貸款資料超過檔案保存期限,已統一銷毀,無法提供原始簽字憑證。
5月20日、21日,澎湃新聞多次致電工行肅寧支行,未獲回應。
意外發現一筆陌生貸款記錄
44歲的劉先生是肅寧縣人,是一位農民。
劉先生稱,4月28日,他用工行APP給妻子交保險,無意中進入“我的貸款”頁面,發現自己名下有一筆陌生貸款。
其工行APP“貸款合同”頁面截圖顯示,在“已結清”欄,有一筆“個人一手住房購置貸款”,簽訂日期為2001年7月20日,貸款金額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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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工行APP賬戶下的貸款信息。
劉先生稱,其父母也是農民,2001年時,他才19歲,在飯店打工,工資是現金結算,弟弟則還未成年。
劉先生提供的工行APP截圖顯示,這張工行一類卡啟用日期為2018年。其稱,這是自己在工行辦的最早的一張卡。
5月11日,工行肅寧支行邀請劉先生到支行面談。劉先生稱,面談期間,他拍下了銀行內部系統頁面。照片顯示,貸款余額為0;貸款曾于2002年1月逾期,同月收回,2002年2月提前還款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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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先生拍下的銀行系統查詢頁面。
系統頁面照片還顯示,放款賬戶類型為往來戶,主還款賬戶類型為儲蓄活期戶。對此,劉先生向澎湃新聞表示,放款、主還款的賬戶他均不認識,非其本人所有。
劉先生提供的《肅寧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不動產登記資料查詢結果證明》顯示,其在該局登記有一處村里的房產。劉先生稱,這是2008年翻蓋的老家房屋。老家房屋是上個世紀父輩蓋的。這些都與房貸無關。
劉先生提供了一段日期為4月28日的電話錄音。錄音中,工行肅寧支行工作人員告訴他,銀行系統中確有前述貸款信息,但因“超過檔案保存期限已統一銷毀”,無法提供原始簽字憑證。
律師:當事人有權要求刪除
劉先生告訴澎湃新聞,他曾到肅寧縣公安局報案,被告知“已過追訴時效” 。
此外,上周劉先生還前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滄州監管分局,提交了書面投訴材料。截至5月19日,劉先生尚未收到反饋。
劉先生表示,其訴求有兩點:一是銀行公開書面道歉;二是將購房貸款記錄刪除,恢復名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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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工商銀行 資料圖
5月20日、21日,澎湃新聞多次致電工行肅寧支行。辦公室工作人員表示,支行沒有接受采訪的權限,已向上級部門匯報,將安排專人回復。不過,截至發稿,澎湃新聞未獲回復。
北京市中聞(鄭州)律師事務所合伙人關皓文律師表示,即便原始簽字憑證已不存在,當事人仍有多種舉證途徑:申請法院調取放款和還款賬戶的戶主信息;調取當事人同一時期在其他機構留存的簽名樣本,申請筆跡鑒定。此外,銀行作為專業金融機構,若無法舉證證明貸款合同真實有效,依法應承擔舉證不能的不利后果。
關皓文律師認為,依據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九條,民事主體發現信用評價不當的,有權提出異議并請求采取更正、刪除等必要措施。若劉先生確實“被貸款”,銀行APP中長期保留一筆與事實不符的信貸記錄,可依據個人信息保護相關規定,要求銀行予以刪除。
澎湃新聞檢索中國裁判文書網發現,有不少事發于2002年至2013年間的冒名辦理個人住房貸款的案例,涉及多家金融機構。不少案件中,司法鑒定均確認貸款合同簽字及指印非原告本人,銀行被判令消除征信記錄并道歉。
例如,2021年的一份終審判決書顯示,河北邢臺的武某某名下被冒名辦理了一筆個人購房貸款,貸款合同系與工商銀行邢臺鋼北支行簽訂。武某某本人對此毫不知情,直到2016年貸款買房時才發現名下存在逾期記錄,導致無法獲得貸款。經司法鑒定確認,貸款合同上的簽字及指印均非武某某本人。法院終審判令銀行消除不良征信記錄,并賠償精神損害撫慰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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