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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月29日,浙江溫州。11個名字,11個被押上注射床的"魔鬼"。明國平、明珍珍、周衛昌、巫鴻明、吳森龍、傅雨彬……
緬北明家犯罪集團的核心成員,這一天集體伏法。據中新社報道,2025年9月29日浙江省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故意傷害、非法拘禁、詐騙、開設賭場等罪,判處明家犯罪集團案11人死刑,并判處相應附加刑。
四個多月后,最高法的核準令落地。很多人說,這一天等得太久。可在我看來,這個"久"其實不久——它走的是中國司法最規范的一條路。
一審、上訴、二審、復核、核準、執行,每一步都踩著程序往前走。明家是誰?
緬北果敢"四大家族"之一,盤踞當地數十年,靠武裝、毒品、賭場起家,最后做到產業化的電信詐騙。
2015年以來,明家犯罪集團在緬甸果敢老街及石園子、清水河等地設立多個園區,招攬巫鴻明、羅建章、蔣吉等多名"金主"入駐并提供武裝庇護,實施電信網絡詐騙、開設賭場等犯罪,涉詐、涉賭資金100余億元。100億是什么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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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攤到每一個被騙的中國家庭,是養老錢、買房錢、孩子的學費。更冷血的是這一筆:明家犯罪集團還伙同巫鴻明等人的電詐犯罪集團,故意殺害、故意傷害、非法拘禁涉詐人員,造成中國公民14人死亡、多人受傷。
14條人命,絕大多數是從國內被騙去的年輕人。想跑、想反抗、想求救,結果換來一頓毒打、一顆子彈、一個無名坑。
我一直認為,電詐不是普通詐騙。它是把人當韭菜,把命當籌碼。
明家這個案子之所以牽動全國,是因為它把"境外園區"四個字掀了個底朝天,讓所有人看清了——所謂"高薪招聘",有時候就是奔著把你推進絞肉機。那么問題來了。
執行死刑,注射死刑有痛苦嗎?注射的是毒藥嗎?死刑那些事你了解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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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恐怕是這兩年網上被刷得最多的一組追問。先說"是不是毒藥"。我的看法是,這個問題問得不太對。
注射死刑用的并不是某種神秘的"毒藥",反而都是醫院里能見著的常見藥。目前中國大陸的注射死刑步驟與美國類似,先加入硫噴妥鈉或戊巴比妥使犯人昏迷,再注入過量泮庫溴銨麻痹呼吸肌,最后注入過量氯化鉀使犯人心跳停止。
硫噴妥鈉是麻醉用藥,泮庫溴銨是肌松劑,氯化鉀甚至是臨床補鉀的常規品。讓人斃命的,不是藥,是劑量。
第一針讓你睡死過去;第二針讓你的呼吸肌徹底罷工;第三針讓你的心臟停下。三針下去,先意識、再呼吸、再心跳,按順序"關機"。
我個人覺得這套邏輯設計得相當冷靜——它把"赴死"這件事,拆成了"先無知覺,再無生命"。這種順序,本身就是文明對殘忍的一種克制。
那"痛苦嗎"?理論上,不痛苦。第一針下去就昏迷了,后面的事,你根本來不及感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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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對它的描述是"非劇毒致死,注射后進入臨床死亡時間短,通常在30秒到60秒之間,生理上無痛苦反應"。但我必須潑一盆冷水:理論上不痛苦,不等于絕對不痛苦。
國外有研究反復證實過這一點。
2005年邁阿密大學研究者發表在柳葉刀的文章,對亞利桑那州、佐治亞州、北卡羅來納州和南卡羅來納州死刑執行情況做的毒理學分析顯示,49名死囚中43名死后血液中巴比妥酸鹽濃度低于外科上的要求;處決過程中,21個人有意識。
也就是說,如果第一針沒"打到位",第二針讓你癱,第三針讓你心如刀絞——你全程清醒,卻動不了、叫不出。那不叫人道,那叫凌遲。
所以最高檢自己也提過醒。學者劉仁文表示,用于注射死刑的藥劑由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掌握。注射死刑的方式分成車載式和固定刑場執行。
執行車造價在70萬左右,而固定刑場則需百萬。錢不是問題,關鍵是規范。
現在的注射用藥一套三支由最高人民法院專門定制,大約三四百元一套,執行的時候需要由執行法院專門派人到最高院領取,執行完畢再將包裝物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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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特別欣賞這個設計——藥從源頭管,包裝回收銷毀,每一支都對得上號。
死亡這件事,絕對不能讓任何一支藥"漂出去"。這不是摳門,是底線。再說"死刑那些事"。
普通人對死刑最大的誤解,是以為它"一秒鐘就完事了"。其實遠沒那么輕飄。死刑真正難的,不是怎么扎那一針,而是它怎么走到那一針。
按照中國的現行制度,所有的死刑案件,必須由最高人民法院統一核準。這個"統一核準權",2007年才完全收回最高法。
從那一天起,每一顆終結生命的子彈、每一支推進靜脈的藥液,背后必須有最高法院長簽字的執行命令。明家案就是個標準樣本。
2025年9月29日一審判決;一審宣判后,明國平、明珍珍等被告人提出上訴,浙江省高級人民法院經開庭審理,于2025年11月25日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并依法報請最高人民法院核準。四個月里,沒有一步省略。
我個人最反感一種輿論:每出一個大惡人,就有人喊"直接拉出去斃了得了"。不行。正因為對方是大惡人,才更要走完所有程序。
死刑是法律最重的牙齒,但牙齒不能亂咬。一旦"民憤大就可以走捷徑",受傷的就不只是被告,是整個司法的公信力。執行的那一刻是什么樣?
不公開、不直播、不示眾。部分地區設有注射死刑執行室;而在不具有執行室的地區,注射死刑會在專門設計的死刑執行車(由警用十六座位小巴改裝而成)上執行。
執行車通常停在殯儀館附近,確認死亡之后立刻火化。整個流程冷靜、安靜、壓抑得近乎冷峻。
執行號令發出后,執行人員按一下注射泵上的注射鍵,藥物開始注入死刑犯體內。很快,電腦顯示屏上的腦電波從有規律的波動變成幾條平行的直線。
最后,將由法醫根據心跳、呼吸等來確認罪犯死亡。那條變平的直線,就是一個生命的終止符。按規定,行刑前還有最后一道人情。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第423條規定,第一審人民法院在執行死刑前應當告知罪犯有權會見其近親屬。罪犯申請會見并提供具體聯系方式的,人民法院應當通知其近親屬。
罪犯近親屬申請會見的,人民法院應當準許,并及時安排會見。這一次,明家11人也獲得了這道安排。臨刑前,罪犯的近親屬進行了會見。
我看到這條消息時,心里很復雜。一邊,是被電詐逼到跳樓的家庭、被打死在緬北后連尸骨都難尋的孩子;另一邊,是窮兇極惡的犯罪頭目,居然還能在最后一刻見見親人。
公平嗎?不公平。但法律恰恰在這里展現它的偉大——它不替仇恨執法。
注射死刑不是寬容,更不是恩賜。它只是國家行使最高權力時,對自己的一份約束:哪怕你罪該萬死,我也不讓你死得像你對待別人那樣難看。
這就是文明社會和叢林社會的根本區別。那槍決會被取代嗎?暫時不會。
2024年公開報道的執行槍決案例有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對林炳強執行槍決。槍決和注射,目前在中國并行使用。
條件好的地區改注射,條件不足的地方仍走槍決。這是現實,不是落后。我個人的判斷是,未來十年內,全國范圍內的注射比例會越來越高。
截至2023年,部分省市(如北京、天津、上海、重慶、遼寧、浙江、河北、河南、寧夏等)已經全面廢止槍決,一律采用注射方式執行死刑。回到明家案。
1月29日下午,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中方再次表態。
2026年1月29日,就明家犯罪集團案11名罪犯被執行死刑,中國外交部發言人郭嘉昆在例行記者會上答問時表示,一段時間以來,中方同緬甸等國積極合作,打擊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共同鏟除網賭電詐毒瘤,維護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地區國家交往合作秩序,取得顯著成效。
成效有多大?數字最直白。
2025年10月15日,公安部官方微信公眾號曾發文介紹,公安部部署開展打擊緬北涉我犯罪專項工作以來,中緬雙方通過警務執法合作和一系列打擊行動,累計抓獲5.7萬余名中國籍涉詐犯罪嫌疑人,緬北果敢"四大家族"犯罪集團遭毀滅性打擊。
5.7萬人。這是一個曾經在緬北肆無忌憚的龐大灰色軍團,如今正在被一片片連根拔起。對老百姓來說,這就是最實在的安全感。
死刑這件事,本身沒有什么高深的哲學。它只回答一個最樸素的問題:當一個人把自己變成"惡"的極致時,社會還要不要給他留活口?
中國的答案很清楚——少殺、慎殺,但絕不廢死。注射也好,槍決也罷,方式只是技術。
真正的靈魂,是那行最高法核準書上的字:罪行極其嚴重,依法應予嚴懲。
讓惡有所懼,讓善有所安。這才是法律舉起注射器、扣下扳機時,真正想說的那句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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