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來車輛下午5點30至第二天早6點不準停放,違停拖離現場,收費150元,如有損壞,車主自負。
這是佛山市南海區獅山鎮穆院社區路邊豎立的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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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記者現場走訪看到,社區內穆院中約大街近池塘處貼有多張公告,對戶籍車輛與非戶籍車輛停車時間進行區分。公告顯示,非戶籍車輛在早上6點至下午5點半時間可在該村沿街路邊停放,其余時間禁停。此外,社區內在學校附近路段,也設置了禁停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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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有藍色告示牌顯示,沿街路邊停車區為村民停車區,外來臨時停車若在規定時間外違停,拖離現場,收取車主150元停車費。托運過程如有損壞,車主自負。落款為該社區穆北經濟社。
上述穆院社區告示的戶籍車位以及違停處罰規定是否合法呢?法治廣東研究中心主任宋儒亮分析認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村民委員會組織法》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村集體利用內部道路設置車位、區分戶籍與非戶籍車輛停放,屬于村民自治范疇。在經村民委員會或理事會表決同意,且涉及重大利益調整的事項經過黨支部前置審議后,程序上,相關決策可視為合法。
但對于告示中“違停拖離、收取150元”相關條文,宋儒亮表示,村集體無權做出這類處罰。他指出,村民公約只能約束村集體內部成員,對外來車輛并不具有強制執行力。除非村集體與外來車主間存在場地租賃等協議關系,否則擅自拖扣他人車輛并收取費用,于法無據。
就該告示,記者也向穆院社區黨群服務中心進行了咨詢。有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近池塘邊確實有“給本地村民停的”車位,目的是為方便村民停車:“讓本地村民有一點點優勢,停車靠近屋子”。
該工作人員稱,外來車輛想要停車,可以停放至村內另設的收費停車場。目前,村內設有可供外來車輛停放過夜的大型停車場,可容納數百輛車。
此外,該工作人員稱,違停不會真的把車輛拖走。若外來車輛停放超過允許時間,村民會通過電話提醒車主挪車。若車主拒不配合,待車輛本次駛出后,將被列入“黑名單”,下次無法進入該村。
采寫:南都N視頻記者 唐宇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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