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
關于劃定禁止露天燒烤區域的公告
為改善廊坊開發區大氣質量,維護城市容貌與環境衛生,提升居民生活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污染防治法》《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廊坊開發區實際,現就劃定禁止露天燒烤區域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禁止露天燒烤區域
東至九干渠,南至北鳳道,西至新開路,北至花園道的合圍區域內為廊坊開發區禁止露天燒烤區域(詳見附件)。
二、管理要求
在上述區域內,全天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行露天燒烤行為或為露天燒烤提供場地。禁止設置沿街露天燒烤攤點,固定門店燒烤應當在室內進行,并安裝符合環保要求的油煙凈化設施,鼓勵使用天然氣、電等清潔能源,燒烤灶具一律禁止店外擺放。
重污染天氣應急響應期間,廊坊開發區全域禁止露天燒烤。
三、法律責任
任何單位和個人在禁止區域內進行露天燒烤的,將由相關部門依據《河北省大氣污染防治條例》有關規定依法責令改正,沒收燒烤工具和違法所得,并處五百元以上一千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并處一千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
四、施行日期
本公告自2026年6月5日起施行。
附件:廊坊開發區禁止露天燒烤區域圖
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2026年6月4日
附件:
廊坊開發區禁止露天燒烤區域圖
![]()
來 源:廊坊經濟技術開發區管理委員會
房屋租售、二手閑置、店鋪轉讓
請進廊坊便民信息群
進群免費推薦工作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