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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8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發布通報。針對監管發現和媒體曝光的美宜佳多個門店銷售過期食品等食品安全問題,依法對美宜佳控股有限公司負責人進行了責任約談。
這是90天內,這家全國門店規模最大的連鎖便利店第二次被監管層級點名。90天前的3月14日,《廣東3·15晚會》曝光美宜佳廣州、佛山、東莞10家門店銷售假煙,現場查扣問題卷煙至少854包。3月15日美宜佳發布致歉聲明,承認門店經營管理存在漏洞,承諾啟動全國范圍專項排查。4月9日,公司通報清退606家“重大涉煙經營異常”門店。
在全國12315消費投訴信息公示平臺上,美宜佳相關公示信息超過5300條;消費保平臺2022年至2025年便利店相關投訴2113件中,美宜佳以630件位居首位;黑貓投訴平臺搜索“美宜佳”關鍵詞的投訴超過3500條,內容涵蓋賣假煙、產品過期、虛假促銷、店員辱罵顧客、門店衛生惡劣等等。
每一次曝光,美宜佳的回應都是“嚴格自查、全面整改、強化監管”。但每一次自查整改之后,新的輿情又在另一個城市發生。這不是偶發的管理疏漏,而是一種對監管的蔑視和“屢教不改”,它的根源不在門店,而在商業模式上。
“屢教不改”的美宜佳
每一次,美宜佳都會因為合規問題被曝光。
2024年8月,福建漳州一名消費者在美宜佳門店購買的牛肉醬過期。2025年2月,云南麗江消費者在美宜佳購買4包肉干,食用后發現幾包已過期超數月,店主道歉稱“可能是店里面的店員太不負責任”。2025年下半年,多地市場監管部門巡查中發現美宜佳門店銷售過期烘焙食品、臨期食品未分區標示、熱食柜溫度不達標等問題。
2026年3月14日,315晚會曝光假煙事件。當時美宜佳承諾,“對涉事門店停業核查,并啟動全國范圍專項排查”。4月9日,公司宣布解除606家加盟門店合作合同。3月31日前完成全國41061家門店首輪煙草經營專項排查。
14天后,即3月28日,安徽合肥消費者程先生在包河區一家美宜佳門店購買辣條,食用后發現產品已過期三個月,朋友出現腹瀉癥狀。4月5日,福建泉州消費者張先生在安溪縣隆恩悅城美宜佳店購買三得利植物飲料,飲用后察覺味道不對,查看發現產品過期近15天,提出50元賠償被拒,本人和親屬還被店長惡語相向,店長甚至說出“祝你天天住院”這樣的話。
事后美宜佳賠償張先生700元、程先生500元,銷售過期食品的“成本”,還不夠買瓶茅臺。
值得追問的是,315晚會曝光后美宜佳剛剛啟動的“全國41061家門店首輪專項排查”,按理說應該是公司內部合規意識最強的時期。但程先生事件發生在排查啟動后的兩周內、張先生事件發生在排查啟動后的三周內。當總部喊得最響的"嚴格自查"和門店現實之間,根本就不是執行力問題。
6月8日市場監管總局約談后,美宜佳第一時間表態“誠懇接受監管部門指導,將嚴格按照約談要求全面整改”,業內人士透露公司正推進第二輪自查,要求督導、區域負責人加強到店檢查。一名美宜佳門店員工直言,“上班前就接到老板要求,對門店貨品進行一次整體盤點。”
但這種“被監管約談后才啟動的盤點”,本身就是美宜佳“屢教不改”最直白的注腳。總部從來不是把效期管理當成日常動作,而是把它當成應對監管的應急動作。
按理說,任何一家連鎖便利店品牌,門店的效期管理都是嵌在日常運營SOP里的——每天哪個時段查、查哪些品類、查完怎么記錄、過期商品怎么處置、誰來追責,全都是寫進流程的。
美宜佳的“整改”是事后盤點、是被動響應,這說明它從來沒把這件事當成模式的一部分。
美宜佳賺的不是便利店的錢
為什么美宜佳每次都“嚴格自查”,但每次都有問題。這與它的商業模式有關。
美宜佳的加盟門檻極低——加盟費僅2.5萬元,包括品牌加盟費1萬元、商業軟件注冊費1.5萬元。近乎零抽成政策,只收取每月千元左右的管理費。投資一家45平方米門店總投入約30-35萬元。對比之下,加盟一家7-Eleven單店啟動資金50-100萬元,總部還抽取約30%的毛利。
這種"低門檻+零抽成"看起來對加盟商極其友好,但美宜佳的真正利潤來自另一個隱形入口,即供應鏈差價。
美宜佳官方不參與門店利潤分成,全部收入來自向加盟商供貨時的進貨價差。多位加盟商反映,美宜佳進貨價比電商平臺高得多,沱牌生態酒京東88元一瓶,美宜佳來貨價208元。進貨價有時甚至相當于普通小賣部的零售價。
本質上講,美宜佳是一家“披著便利店外衣的批發商”——它通過“品牌輸出+供應鏈配送+IT系統”把貨賣給加盟商,加盟商承擔所有的經營風險、庫存壓力和合規責任。這套模式與7-Eleven、羅森、全家等外資便利店的根本差異,在于商品所有權。
據「快馬財媒」了解,外資便利店在商品賣出去以前,所有權更多還是屬于總部,總部對商品從倉庫到門店的流轉承擔管理責任,門店一旦出現報廢或過期問題,總部會進一步追查責任。而在美宜佳這類加盟模式下,加盟商向總部訂貨并付款,商品進入門店后就是"買斷關系"——商品一旦到了門店,滯銷、臨期和報廢壓力全部由加盟商承擔。
這就是為什么美宜佳總能曝出過期商品問題的原因所在。
另據界面新聞報道稱,美宜佳門店員工不穿工裝會被罰款,商品過期產生500-2000元違約金。但廣東縣城部分美宜佳門店店員崗位底薪只有4000元。一次過期商品的罰款,相當于半個月工資。
有意思的是,美宜佳總部的督導KPI考核的是出貨金額、訂貨頻次、促銷執行,而不是商品效期、壞品處理和門店形象。也就是說,每次督導“不是去巡店,而是提醒加盟主這個貨很久沒叫了,或者上個月叫貨量太少了”。
這套利益分配機制下,每一個環節的動力都指向“多賣貨”,沒有一個環節的動力指向“管效期”。
總部賺的是進貨差價,多賣給加盟商越多越好,至于賣不賣得出去、會不會過期,是加盟商自己的事。加盟商扛的是買斷風險,臨期商品如果沒有及時申請退貨,損失自己承擔,于是只能選擇“賭一把”,賣出去就是利潤,賣不出去再說。門店員工拿的是低底薪、高罰款,一次過期罰款頂半個月工資,最理性的選擇不是“主動報告”,而是“僥幸蒙混過關”。
所以,這套模式讓美宜佳總部對“屢教不改”有一種大度的容忍。
靠著4萬家店的每月按時進貨、按時付管理費,美宜佳在2024年實現營收558億元,同比增長超過兩成,位居中國便利店TOP100榜首。創始人葉志堅也以190億元身家登上2024年胡潤百富榜,公司至今未公開融資。
所以,假煙事件清退606家門店,聽起來動作很大,但占總門店數的1.5%。過期食品被約談,總部賠幾百元到幾千元,對營收沒有任何實質影響。換句話說,“屢教不改”對美宜佳來說不是多大的成本,是可以接受的代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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