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媒體報道稱,友邦人壽保險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友邦人壽”)的一款團體高端醫療保險出現“歧視性報價”,花費6萬元保費僅獲得3萬元保額,而該團體一起投保的其他被保險人卻以3萬元保費獲得200萬元保額。該事件引發廣泛關注。
對此,友邦人壽回應稱,該公司不存在任何形式的“歧視性報價”或主觀隨意定價行為,而是基于該名被保險人“個人賠率不佳”進行的單獨核保。
![]()
據了解,友邦人壽上述團險產品名稱為“環球精英”團隊高端醫療保險。由于對友邦人壽的報價不滿意且未能達成一致,當事人自今年1月起陷入脫保狀態,截至今年3月份,友邦人壽未給出任何實質性解決方案。
經當事人向金融監管部門投訴后,友邦人壽突然決定為其恢復保單,且采用“倒簽單”方式將該保單的起始日期定為2026年1月1日。
![]()
所謂“倒簽單”,就是“先出險,后投保”,是一種常見的保險欺詐行為。友邦人壽官網明確指出,“倒簽單”不僅不能享受保險保障,而且投保人還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對此,業內人士認為,團體保險的核心制度根基在于依托群體風險池的底層架構,通過大數法則對沖單一主體的風險不確定性,實現對同一團體成員采用統一的風險評估標準和定價規則。友邦人壽在本次團體高端醫療險業務中,針對同一團體內部單一被保險人給出異常報價,嚴重違反了團體保險統一定價的核心規則。友邦人壽以“單獨核保”為由對團體保險中某個被保險人單獨加價承保,既未出示特殊費率的備案號,也未完成費率變更備案,屬于典型的未按規定使用備案保險費率行為,涉嫌構成“報行不一”違規行為。
![]()
此前,友邦人壽曾因保險費率“報行不一”違規行為被監管部門處以重罰。2021年2月份,友邦人壽總公司被查獲“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對保險代理人的培訓宣傳與實際不符”的違法違規行為,被處以責令改正、警告并罰款49萬元處罰。
![]()
與此同時,友邦人壽總公司相關負責人張維是對該公司“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被處以警告并罰款8萬元處罰;熊纓是對該公司“未按規定使用經備案的保險條款、保險費率”的違法違規行為負直接責任的主管人員,被處以警告并罰款7萬元處罰。
(來源:大眾報業·經濟導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