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個房子,結果買家就是中介的親閨女,甚至連打款的定金都是中介老公出的。這吃相,屬實是有些難看了。
上海的史阿姨前陣子想把手頭一套閑置房產處理掉,尋思著能賣118萬就行,便托付給了樓下的中介門店。誰料房子剛掛出去半個鐘頭,中介就跑來傳話,說有位“神秘客戶”看上了,但人家咬死只出105萬。史阿姨覺得這價砍得太狠,原本想親自上樓跟買家當面掰扯掰扯,卻被中介一把攔住,拍著胸脯保證自己替她去殺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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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阿姨沒多想,便松了口,說最低106萬,再低就不賣了。結果中介出門溜達了不到兩分鐘,回來說106萬成交。史阿姨連買家長啥樣都沒見著,合同就稀里糊涂地簽了。
直到后來去辦網簽的路上,史阿姨丈夫的一位親戚打來電話,直呼她虧大了,說這房子現在的市值起碼在160萬到180萬之間。史阿姨心里一咯噔,趕緊順藤摸瓜去查,這一查可把她驚出了一身冷汗。那個自始至終藏頭露尾的“買家”,壓根不是什么陌生客,而是對接她的中介李某的親生女兒!而那筆20萬的購房定金,則是從李某丈夫的賬戶里打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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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家伙,一家三口齊上陣,唱了一出雙簧,轉手就把74萬的差價給揣進了自己兜里。事情敗露后,中介公司倒是反應迅速,發聲明把涉事的李某和吳某給開了。不過他們也在撇清關系,堅稱公司層面沒吃差價也沒拿傭金。好在買賣雙方最后解除了合同,定金也退了回來。史阿姨后來換了家中介,這套房子最終以188萬的合理價格順利網簽。
其實從法律角度扒一扒這事,這中介的手段已經不僅是職業道德敗壞,更是涉嫌欺詐。《民法典》里寫得明明白白,如果一方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或者告知虛假情況,誘使對方做出錯誤的判斷,受欺詐方完全有權請求撤銷這種行為。中介李某故意藏匿買家身份,虛構議價過程,硬生生把史阿姨坑得血本無歸。即便后來是雙方私下解約,這也改變不了其欺詐的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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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產交易金額巨大,本來指望中介能當個客觀公正的橋梁,結果人家卻把刀揮向了雇主。這也給大家提了個醒,賣房時但凡中介攔著你不見買家,或者成交速度快得離譜,都得留個心眼,別被人家一家人當成了待宰的肥羊。對此,你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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