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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1日,江蘇蘇州一對年近七旬的老人在家中遇害,兇手用水對案發現場進行了大規模的清洗,現場證物遭到了嚴重的破壞。兩位老人平時獨來獨往,與鄰居關系平淡,究竟是誰會闖進他們的家中痛下殺手?警方經過初步勘查后,發現犯罪嫌疑人作案時所穿的拖鞋是被害人家中所有,這個兇手不但和平進入了案發現場,而且還十分放松地換上了老人家里的拖鞋。根據這些情況警方判斷,此案極有可能是熟人作案,兩位老人開門讓兇手進入了家中。
就在警方全力排查嫌疑人的時候,被害人的女兒郭芳聞知噩耗后趕回了家中。她在警方的陪同下進入了案發現場協助調查,但是她在案發現場的表現卻使大家產生了疑心。郭芳在案發現場表現得異常鎮定,因為此時她的父親郭伯安和母親張金珠雙雙被害,慘狀讓人不忍直視,按理說親生女兒見到父母被害的現場,應該會悲痛欲絕,但是郭芳的反應卻冷靜得讓人起疑。警方進一步調查得知,郭芳在案發當天聲稱自己去了黃山旅游,因此不可能出現在案發現場。
警方對兩位被害人的財產進行了詳細調查,結果發現二老既沒有什么存款也沒有購買保險,唯一值錢的就是他們所住的房子。雖然這套房子地處黃金地段,但是為了一套房產便滅絕人性殺害親生父母,這樣殘忍的動機在常人看來實在難以理解。案件偵破過程中,警方在2月18日的監控中發現,一個身形與張金珠極為相似的老婦人緩緩走入小區,經過郭芳的辨認,此人正是她的母親張金珠。大家由此推測兩位老人遇害的時間應該是在2月19日,而郭芳聲稱自己當天在黃山,這條不在場證明究竟是否成立呢?
隨著調查的深入,警方發現郭芳的男朋友名叫蔣月華,安徽人。郭芳聲稱二人并沒有到談婚論嫁的地步,他的父母也不知道二人之間的關系,可是警方再次擊破了她的謊言。據調查,郭芳與蔣月華已經交往了很多年的時間,蔣月華的性格十分暴躁,曾經因打架斗毆遭到警方處理。更加值得玩味的是,蔣月華對郭芳聲稱自己已經離婚,可是經過調查大家卻發現,他在案發前三個月才與前妻辦理了結婚登記,根本就沒有離婚這一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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蔣月華與郭芳二人之間究竟有著怎樣的經濟糾葛?警方調查發現,郭芳和蔣月華好上之后不久,對方便提出了結婚,郭芳其實十分想找到歸宿,但是想到二人的經濟基礎都不牢固,所以還是拒絕了他。但是讓郭芳沒有想到的是,蔣月華居然打起了她父母房產的主意,他多次慫恿郭芳向父母索要這套地處黃金地段的房子,并且以二人的未來生活作為籌碼。郭芳雖然深愛著蔣月華,但是讓她開口向父母要房子,她也一時拉不下臉來。
除了蔣月華之外,警方還注意到了郭芳身邊的幾位重要關系人。警方了解到兩位被害人平時獨來獨往,家中鮮有來客,平時經常來往的除了郭芳以外,就只有郭芳的前夫何孝雨,巧合的是,何孝雨正是此案的報警人。據他稱,兩位老人十分疼愛外孫,所以和郭芳來往比較密切,但是自從郭芳和何孝雨離婚后,老人便很少和郭芳聯系。警方對何孝雨展開了調查,結果發現兩位被害人對何孝雨十分熱情,而且郭芳與他離婚時二老也是堅決反對,始終站在何孝雨這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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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正是因為這個原因,何孝雨在離婚之后雖然與郭芳已經沒有了夫妻關系,但是和岳父母卻依然保持著聯系。這種情況下,何孝雨對郭芳再婚的態度是什么呢?根據調查,何孝雨并不反對郭芳重新尋找幸福,但是他多次勸阻郭芳不要和蔣月華這樣的人來往,可是郭芳對何孝雨的勸告根本聽不進去。警方發現,被害人與二兒子郭小強之間的關系也十分緊張,幾乎沒有往來。郭小強時年44歲,他從小就被送到了上海的奶奶家撫養,所以和父母的感情生疏。
據鄰居反映,郭小強前段時間也曾回到蘇州探望父母,但是因為家庭矛盾和父母大吵了一架之后便返回了上海。在上海警方的配合下,警方對案發時間段內郭小強的行蹤進行了調查,結果發現郭小強近段時期都在上海,并沒有作案的時間。此時距離發現死者的時間已經過去了三天,案發現場的種種疑點讓大家一籌莫展。案件的轉機出現在一個令人意外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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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偵查陷入僵局的時候,法醫在案發現場一處不起眼的位置提取到了半枚血指紋。經過數據庫比對,這半枚血指紋的主人不是別人,正是郭芳。在之前的調查中她因為沒有作案時間,所以被排除了嫌疑,但是這半枚指紋的出現,卻證明案發時郭芳就在現場。這到底是怎么回事,到底是有人栽贓陷害,還是郭芳先前撒了謊?警方立即再次找到郭芳進行詢問。
郭芳稱自己在案發前弄傷了手指,家里出現自己的血指紋并不稀奇。警方將那半枚血指紋進行了檢驗,結果證實指紋中的血跡是屬于被害人郭伯安,而并非郭芳自己。郭芳的謊言被揭穿后,知道自己已經無法繼續抵賴,便向警方交代了自己的犯罪事實。原來郭芳并非案發當天才回到蘇州,她實際上在2月18日便已經回到了父母的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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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如今警方最為感到疑惑的問題是,郭芳在2月18日實施的犯罪,為什么2月19日監控還能拍到張金珠的身影。隨著郭芳的供述,真相很快查清,大家也頓時恍然大悟。原來監控中拍到的所謂張金珠其實并不是她本人,而是郭芳穿著母親的衣服,戴著母親的帽子,假扮母親走進小區誤導了鄰居的視線,讓大家誤以為案發當天張金珠還活著。
案情重大,為了不讓郭芳給自己任何狡辯的機會,警方對郭芳進行了精神鑒定。鑒定結果顯示,郭芳精神正常,負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2009年12月27日,蘇州中級人民法院以故意殺人罪依法判處郭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郭芳的男朋友蔣月華也因為涉嫌參與策劃這起案件,被另案處理。這樁因為房產而起的家庭悲劇,結局讓人唏噓不已。
(素材源于網絡,人物均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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