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至松滋高速公路(簡稱武松高速),是湖北“十四五”重大交通項目,全線約222公里。涉事仙桃市洪湖段2022年開工,2025年通車,由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總包建設,橋梁占比高,工地梁場集中大量外地務工人員。
近日,有多名重慶市萬州籍務工人員實名向媒體舉報:2024年洪湖段工地梁場龍門吊倒塌造成兩死一重傷,總包方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未依規上報監管,私下賠償掩蓋事故真相;負有監管責任的發放工資方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將被它代扣的民工個人所得稅269851元,長期未上繳國稅,工人只能自行墊付稅款方可結算工錢。這兩大亂象亟待多部門聯合核查。
![]()
務工人員在武松高速工地上
梁場龍門吊倒塌釀兩死一重傷,事故蓄意瞞報無官方備案
2024年9月28日下午五點左右,武松高速公路洪湖段XHTJ-1地點,梁場龍門吊突發倒塌事故,三名現場作業工人被砸壓,一人當場遇難,一人送往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另一人身受重傷。據姚先清工友陳述,他們有多人全程目擊事發經過,事發后工地負責人僅用私家車送傷者搶救,未第一時間上報安全事故。
![]()
武松高速洪湖段工地上突然倒塌的龍門吊
安全生產法規明確,致人死亡的安全生產事故,企業負責人必須在第一小時內向屬地應急、交通主管部門上報。務工人員逐一檢索省、市、縣三級應急管理公開臺賬,始終未查到該事故任何備案與調查記錄。如今高速公路全線通車,施工設備全部拆除離場,事故現場痕跡徹底滅失。
![]()
武松高速洪湖段施工現場
業內安全從業者表示,刻意瞞報致人傷亡事故屬于嚴重違法行為,涉事企業將面臨百萬級罰款、限制工程投標資格,相關管理人員與直接責任人還將承擔相應刑事責任。
法院文書佐證:代扣個稅遭截留,民工自費完稅結算工錢
仙桃市人民法院(2025)鄂9004民初4615號民事調解書,完整佐證稅款截留實情。涉事勞務分包企業湖北瑞啟捷建設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華侵呑所得稅。施工期間,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每月從80余名萬州籍民工勞務費中每人扣除數百元不等的個稅,全年累計扣款269851元,對外宣稱將統一代繳稅務。可工人通過個稅APP查詢發現,這筆被扣資金從未完成納稅申報,這筆稅款被代扣方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劃撥給了勞務總包方湖北瑞啟捷建設有限公司,被公司法定代表人洪某華侵呑。
為收回兩百余萬元勞務尾款,工人們只能自行前往稅務部門墊付稅款、開具完稅發票,才能完成款項結算。工地施工負責人袁江游曾起訴,要求所屬公司返還被截留的26萬余元稅款。
財稅律師解讀,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是代扣民工個人所得稅上繳國稅的監管部門,更是法定個稅扣繳義務人,有代扣代繳之職責,而無權截留占用已扣除的國家稅費。企業扣而不繳、隱匿不報,已構成偷稅。即便工人事后自行補繳彌補國庫損失,也不能免除企業固有違法責任。
偷稅行為面臨雙重法律追責:
1. 行政責任:稅務機關可全額追繳截留稅款,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并處涉案金額50%至5倍罰款;
2. 刑事責任:涉案稅款26.98萬元已達到逃稅罪立案標準。若企業收到追繳通知后拒不補繳,所涉侵呑人洪某華及相關財務負責人將被追究刑責,情節嚴重最高可判處七年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多重疑點亟待官方厘清事實,務工者持全套證據申請聯合調查
該項目一邊漠視工人生命安全,出人命便私下了斷封口、逃避安全追責;一邊侵占國家稅款,將法定繳稅義務轉嫁到底層務工者身上。工人們心中兩大疑問亟待查清:總包方央企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為何將被代扣的個人所得稅劃撥給了分包企業,放任農民工個稅被截留?當年重大傷亡事故瞞報,是否存在多方串通隱瞞行為?
目前,舉報人已集齊工資流水、個稅零申報截圖、法院調解書、工友證言等完整證據鏈,準備向應急管理、稅務、交通、紀檢監察多部門提交實名舉報,懇請組建聯合調查組核查三項核心內容:梁場龍門吊倒塌事故瞞報全過程、26萬余元個稅完整資金流向、中建三局集團有限公司與湖北瑞啟捷建設有限公司的業務及利益關聯,依法從嚴懲處所有涉事單位與責任人,保障遇難、重傷工人及全體務工者合法權益。
法律界人士指出,安全生產、國家稅收、農民工權益均受法律剛性保護,本次舉報證據充足,監管部門應主動介入調查,及時向社會公開完整處置結果。
來源:新浪微博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