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目新聞記者 丁偉 柳之萌
據安徽廣德市公安局通報,6月20日15時36分許,楊某某(女,36歲)駕駛小型普通客車沿太極大道由東向西行駛時,越過綠化帶,碰撞停在非機動車道上的一輛二輪電動車,造成1人死亡、2人受傷(1人傷勢較重)。當晚,楊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經檢測,已排除酒駕、毒駕嫌疑。目前,事故調查和善后處置工作仍在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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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傳事發現場視頻截圖
據多家媒體報道,被撞的電動車上有三人,一名年輕母親和她的兩個孩子。目前,一名兒童已經不幸身亡,母親和另一兒童仍在救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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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德公安發布的警情通報
事件引發廣泛關注,不少網友關心肇事司機楊某某將面臨怎樣的刑罰,以及受害者家屬應如何索賠。對此,多位律師從法律角度給予了解讀。
刑事責任:若認定主責或全責,或面臨三年以下刑期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認為,案件仍在調查階段,最終責任劃分應以交通事故責任認定書為準。如果楊某某被認定承擔事故主要或全部責任,其行為客觀上導致1人死亡、2人受傷,涉嫌構成交通肇事罪,依法可能被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湖北征和(天門)律師事務所董文明律師也表示,從警情通報來看,楊某某已被刑拘。若最終交警部門認定其負全責或主責,致1死2傷,即構成交通肇事罪。考慮到本案無逃逸、酒駕等加重情節,量刑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若其能積極賠償、取得家屬諒解、認罪認罰,則可能從輕判處或爭取緩刑,同時其駕駛證會被吊銷。
廣東哲清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馬俊哲進一步分析,交通肇事致一人死亡且負全部或主要責任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若“死亡二人以上或者重傷五人以上,負事故全部或主要責任”,則屬于“其他特別惡劣情節”,將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民事賠償:可主張死亡賠償金、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在民事賠償方面,付建指出,肇事方需承擔喪葬費、死亡賠償金、被扶養人生活費,以及家屬處理喪葬事宜產生的交通費、誤工費和精神損害撫慰金等。
馬俊哲詳細解釋道,就本案而言,受害方可主張的賠償項目包括:遇難兒童的死亡賠償金、喪葬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受傷母親的治療費、誤工費、護理費、傷殘賠償金等。賠償順序上,先由肇事車輛的交強險在責任限額內賠付;超出部分由商業三者險及侵權人本人承擔。如果保險不足以覆蓋全部損失,家屬可向楊某某個人追償。
馬俊哲提醒,事故責任認定書是索賠的核心依據,家屬應主動與交警保持溝通,及時獲取。同時,請務必封存原始監控視頻、行車記錄儀數據,并向警方申請對車輛制動、油門踏板等進行技術鑒定,以固定駕駛證據。所有醫療票據、診斷證明、交通住宿憑證等切勿丟棄,這些都是索賠的重要支撐。他還強調,家屬可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程序簡便且免訴訟費,但根據現行司法解釋,該程序通常不支持精神損害撫慰金。為獲得完整賠償,建議單獨提起民事訴訟,將精神損害撫慰金明確列入訴請。
董文明也給出了具體建議:先保存好監控錄像、病歷、死亡證明、醫療票據以及事故認定書等關鍵材料;可以在交警主持下先行調解,主張各項賠償;調解不成則提起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由車輛保險在限額內先行賠付,不足部分由肇事司機補足;如擔心賠償落空,可申請財產保全,判決生效后對方拒不賠償,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來源:極目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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