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劉洪備律師代理的A股份公司訴B科技公司、第三人C服務合同糾紛一案,由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勝訴判決,全部核心訴請均獲法院支持,B科技公司服從判決,為客戶挽回重大經濟損失,充分彰顯京都律所在商事合同、投融資服務領域的專業實力與實戰能力。
一、案情簡介:付費未獲相應服務,合同目的落空
2024年9月,A股份公司為推進與央企產業合作,與B科技公司簽訂《項目投資咨詢服務合同》,約定由B科技公司提供專項調研、項目建議書、專家論證、行動路線圖等全套咨詢服務,A股份公司依約支付幾十萬元服務費。
合同履行期間,B科技公司認為已經出具完畢調研報告、完成專家論證、制定落地路線圖等工作,A股份公司認為B科技公司未按約履行合同義務,經多次催告仍拒不履行核心義務,導致合作停滯、合同目的完全無法實現。B科技公司認為已完成所有合同義務,合作停滯是其他因素導致。對此,雙方爭議和分歧巨大,無法協調最終引發訴訟。
二、辦案要點:精準破局,夯實勝訴基礎
劉洪備律師及團隊接受委托后,迅速梳理全案證據,圍繞根本違約、合同解除、款項返還三大核心構建完整論證體系,形成專業訴訟方案和策略:
1.鎖定違約事實:根據法律規定及嚴格對照雙方約定的合同義務,證明B科技公司未完成的合格調研報告、專家論證等核心義務,且提交給A公司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約定標準,已構成根本違約;
2.固定證據鏈條:整合雙方的微信溝通記錄、會談紀要、律師函及郵寄憑證,證實原告(A公司)多次催促被告(B科技公司),后續被告以行為表明不履行主要債務;
3.精準法律適用:依據《民法典》第563條、第566條之規定,論證作為守約方的A公司有權解除合同,要求返還價款并主張資金占用損失,邏輯嚴謹、依據充分;
4.高效程序推進:本案提起訴訟立案后,及時申請財產保全,確保判決可執行,最大限度維護客戶權益。
三、判決結果:全面勝訴,客戶權益落地
經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審理,作出民事判決:確認案涉《項目投資咨詢服務合同》解除;B科技公司于判決生效后七日內返還服務費及賠償損失;案件受理費、保全費絕大部分由被告承擔,駁回被告全部抗辯意見。
法院明確認定:B科技公司未履行合同核心義務,構成根本違約,合同應予解除;結合履約情況,支持返還絕大部分服務費,判決結果與我方代理意見高度一致。
四、本案專業解析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服務合同糾紛,涉及的核心問題包括:服務提供方是否構成根本違約、委托方一次性支付全部費用后如何救濟、法院對“部分履約”價值的認定標準等,通過代理原告A公司并最終取得“確認合同解除+返還絕大部分款項+利息”的勝訴判決。
(一)一次性付款模式削弱了原告的履約制衡能力
本案中,原告在合同簽訂后3日內一次性支付了全部服務費,導致在后續履約過程中完全喪失了對被告的付款制衡手段。對于服務周期較長、成果分階段交付的合同,應堅決爭取分階段付款(如簽約付30%、出具調研報告付30%、提交項目建議書付30%、最終驗收付10%)。若對方堅持一次性付款,則應相應提高合同約定的違約責任(如遲延履行違約金)。
(二)“合同目的”的具體化——從抽象到可裁判
法院采納了我方關于“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主張,但這一認定并非當然成立。在咨詢合同中,目的往往具有雙重性:過程目的(獲得咨詢服務)與結果目的(最終促成合作)。若被告主張“只要提供了咨詢文本,過程目的即已實現”,則根本違約難以成立。
本案勝訴之處在于:將合同目的具體化、限縮化——合同“鑒于”條款明確提及“加速同央企的合作工作”,且合同第一條第四項直接將其列為乙方的核心工作內容。因此,本案的合同目的不是“獲得任何咨詢意見”,而是“獲得能夠切實推進與央企合作的、基于充分調研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方案”。被告的履行方式無法支撐這一目的。
在審查或起草合同時,應避免“目的條款”流于形式。建議在合同首部設置獨立的“合同目的”條款,采用“甲方簽訂本合同旨在……,任何不符合前述目的的履行行為均不構成適當履行”的表述,為未來可能的違約之訴提供直接依據。
(三)合同驗收標準不夠細化,給了法官自由裁量空間
合同雖約定了工作內容(調研報告、項目建議書等),但未明確約定每項成果的具體驗收標準。例如:調研報告應包含哪些章節?是否必須有原始數據?是否必須有外部專家簽字?項目建議書應達到何種深度?
正是因為標準模糊,被告才有機可乘,將其撰寫的簡單文件稱為“調研報告”,而法院也認為這些文件“具有一定價值”,從而酌情扣除了1萬元。
未來起草服務合同時,應設置量化、可驗證的驗收標準,并可約定“如某項成果不符合驗收標準,甲方有權拒絕支付該階段的對應費用”。
五、專業價值:以專業捍衛契約,用勝訴彰顯實力
本案系典型的投融資咨詢服務合同糾紛,爭議焦點集中在服務履約標準、根本違約認定、合同解除后果、款項返還比例等商事審判難點。劉洪備律師及其團隊憑借:對合同規則的深度把握、對證據細節的極致挖掘、對庭審節奏的精準把控,最終實現客戶利益最大化,為同類服務合同糾紛提供可參考的實務案例。
京都律師事務所始終秉持專業、審慎、高效、盡責的服務理念,深耕商事爭議解決、投融資合規、公司法律顧問等領域,以扎實專業能力與豐富實戰經驗,為各類企業客戶防范風險、挽回損失、保障權益,持續打造值得信賴的商事法律服務品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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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洪備,北京市京都律師事務所合伙人,京都民商訴訟研究中心副主任,曾就職于山東省冠縣人民法院和中國政法大學,2013年開始從事律師工作,在十多年的執業經歷中,承辦了數百起民商事訴訟、刑事辯護、仲裁及執行案件,為北京工業大學、SOHO中國、百邦科技股份公司、中鐵民爆物資公司、興業銀行北京支行、北京房山滬農商行、北京愛暮家養老機構集團、北京荷華明城實業公司、北京華銳酒店、北京紅螺食品、海松基金、山鋼基金、高和資本等幾十家國內企業提供過日常法律顧問服務或提供專項法律服務,積累了豐富的法律服務經驗,以專業、嚴謹、精益求精的態度,提供優質法律服務,深得客戶信賴與高度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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