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微信公眾號6月23日消息,日前,青海省水利廳原黨組成員、副廳長王永祥(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由青海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青海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海南州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海南州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王永祥享有的訴訟權利,并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海南州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王永祥利用擔任青海省高等級公路建設管理局副局長、省交通廳綜合規劃處處長、省交通廳副廳長、省水利廳副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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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永祥(資料圖)
公開資料顯示,王永祥,男,漢族,1969年1月出生,青海海東人,畢業于長安大學,在職碩士研究生學歷。
2025年8月15日,青海省紀委監委通報,王永祥任上被查。同年11月21日,青海省人民政府發布通知,經研究決定,免去王永祥的青海省水利廳副廳長職務。
今年2月2日,王永祥被通報“雙開”。經查,王永祥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廉潔底線失守,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權為親屬謀取利益;不正確履行工作職責,違規干預和插手工程項目承發包;追求低級趣味,長期沉迷“帶彩”打麻將;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
11天后,2月13日,青海省紀委監委通報4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典型問題。其中包括,王永祥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違規收受禮品禮金問題。
通報指出,2015年至2025年,王永祥長期接受私營企業主在內部食堂、私人會所安排的宴請;春節等節日期間多次收受私營企業主所送高檔白酒、購物卡及禮金。王永祥還存在其他嚴重違紀違法問題。
資料來源:最高人民檢察院、青海省紀委監委等 整理:席聰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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