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最高法院最近又干了一件事——6月23日,九位大法官以6比3的投票結果,裁定埃克森美孚可以繼續在美國法院起訴古巴國有公司。索賠什么呢?就是1960年被菲德爾·卡斯特羅政府沒收的那些資產——一座煉油廠、一百多家加油站,還有倉庫、包裝廠等等。算下來,當初核定損失是7160萬美元(1960年的幣值),加上每年6%的復利,現在早就超過10億美元了。你品品。
這事有意思的地方在于——這不是孤例。上個月,最高法院剛在另一個案子里給了古巴當局一記悶棍。那個案子是關于哈瓦那碼頭的,一家美國公司起訴幾家游輪公司,說你們在奧巴馬時期停靠的碼頭,是當年被沒收的產業。結果呢?8比1,最高法院支持了索賠方。兩個月,兩次裁決,方向一模一樣。這是巧合嗎?我看未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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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先從這件事的源頭說起。1959年卡斯特羅上臺,第二年就開始大規模沒收外國資產。Standard Oil——也就是埃克森的前身,在古巴經營了好幾十年,煉油廠、加油站遍布全島,一夜之間全沒了。注意,是沒收,不是購買,一分錢補償都沒給。
那為什么現在才能告?這里有個關鍵的法律節點——1996年,美國國會通過了《赫爾姆斯-伯頓法》。這部法的第三編明確規定:美國公民可以就1959年1月1日之后被古巴政府沒收的財產,在美國法院起訴任何利用這些財產的個人或實體。
但這部法一直沒真正用起來。從1996年到2019年,歷任總統——克林頓、小布什、奧巴馬——都擱置了第三編的生效。原因也簡單:美國在歐洲、加拿大有很多盟友在古巴做生意,一旦允許美國人起訴,這些盟友的公司就可能成為被告,外交上不好交代。
轉折點出現在2019年。特朗普第一任期時,宣布不再擱置第三編。同一天,埃克森美孚就遞交了訴狀。動作夠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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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子打到最高法院之前,下級法院是站在古巴那邊的。古巴方面的邏輯是:我們是主權國家的國有企業,受《外國主權豁免法》保護,美國法院沒管轄權。
這個“主權豁免”是個什么概念?簡單說,一個國家的政府和國企,在另一個國家的法院里通常不能被起訴,這是國際法的基本原則。想突破這個原則,必須符合《外國主權豁免法》里列出的幾種例外情形。
埃克森這邊的主張是:不需要符合那些例外,因為《赫爾姆斯-伯頓法》本身就是國會專門針對古巴問題立的一部特別法,它已經明確授權美國公民起訴古巴的國企。
最高法院最終采納了埃克森的說法。大法官卡瓦諾在多數意見里寫了一段挺有意思的話——他說如果國會費了這么大勁制定了一部專門針對古巴的法律,結果因為《外國主權豁免法》的攔阻,幾乎所有的案子都進不了法院的門,那國會的立法還有什么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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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到錢,我們來算一筆賬。1969年,美國外國索賠委員會核定埃克森的損失是7160萬美元,外加每年6%的利息。從1960年算到現在,光是復利就滾到了一個相當可觀的數字。再加上《赫爾姆斯-伯頓法》允許索賠三倍損害賠償——總額會是一個讓任何人倒吸一口涼氣的數目。
但這筆錢怎么拿到手?這是個現實問題。古巴現在外匯儲備緊張,經濟困難。有幾種可能:一是古巴新政府將來用從美國獲得的某些收入來償還;二是用資產抵債——把煉油廠和加油站還給埃克森。
不過這里有個值得琢磨的細節。就在最高法院裁決前不久,古巴外貿外資部長——注意,是拉烏爾·卡斯特羅的孫子拉烏爾·吉列爾莫·羅德里格斯·卡斯特羅——在接受一家阿聯酋媒體采訪時放了個話:可以把當年沒收的財產還給原主,條件是原主有資金來投資翻新。
這話聽著是不是有點別扭?東西是你拿走的,現在說要還,還附加條件——你得有錢來修。就好比有人搶了你的房子住了六十年,現在說“房子還你,但裝修費你得自己出”。誰信?更何況,在古巴目前的法律和制度環境下,沒有獨立司法、沒有產權保障,這種承諾就算真心想做,也缺乏落地的制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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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個裁決的影響不止于埃克森這一個案子。2019到2020年間,借著特朗普第一次取消擱置的窗口期,大概有40件類似的訴訟被遞交到美國法院。這些案子之前大多被擱置或駁回,因為下級法院普遍認為古巴國企享有主權豁免。現在最高法院的裁決相當于給這些案子開了一條路。
另外,特朗普政府最近對古巴的施壓是組合拳式的。除了法律層面的動作,今年5月還對拉烏爾·卡斯特羅提起了刑事訴訟,指控他與1996年擊落兩架美國民航班機有關。同時,美國加強了對古巴的石油禁運,威脅制裁任何向古巴供應燃料的國家。再加上針對古巴軍方集團GAESA的次級制裁——任何與GAESA做生意的銀行、酒店、礦業公司都可能被制裁。西班牙的Meliá、NH酒店集團,美國的Mastercard、Visa,已經陸續撤離或縮減了在古巴的業務。
這一套組合下來,古巴當局面臨的壓力確實在上升。
話說回來,美國最高法院這兩個月連續兩次作出有利于財產原主的裁決,是不是意味著司法層面對古巴的立場在發生變化?六比三、八比一——這樣的票數差距不算小。保守派大法官的多數意見寫得相當堅決,幾乎沒有留什么回旋余地。
67年前拿走的東西,今天還能在法庭上討個說法——這事本身就挺有意思。你覺得古巴那邊接下來會怎么接招?是硬扛到底,還是真像那位卡斯特羅的孫子說的那樣“可以考慮歸還”?評論區聊聊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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