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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電動自行車車主
沒戴頭盔、側掛車牌、改裝車輪
以為這樣能瞞天過海?
這些行為要被罰款扣車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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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前,廣州正持續開展“攻堅01”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嚴查嚴管電動自行車無牌、假套牌、非法改裝加裝、沖紅燈、闖橋隧等嚴重違法行為。
交警:“有沒有改裝?”
騎行者:“你們查吧,沒問題的,百分百原廠的。”
交警:“我們量過你的電動自行車軸距,上牌的軸距不會超過125厘米,這車的軸距現在是140厘米。”
6月23日,一名騎行者經過位于解放北路越秀公園地鐵站附近的查車點時被執勤交警攔下。執勤交警經比對登記上牌時的照片發現,該男子的電動自行車已經“改頭換面”——改了軸距、改了避震、改了車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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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應當按照規定在正后部懸掛本市登記的有效號牌。違反規定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車輛,對駕駛人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電動自行車所有人、駕駛人應當保持號牌清晰、完整,不得實施倒掛、側掛、破壞或者故意污損、遮擋號牌等影響號牌識別的行為。如違反此規定,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駕駛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駕駛人和乘坐人應當規范佩戴安全頭盔。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依法責令改正,處警告或者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
此外,《廣州市電動自行車管理規定》明確,禁止駕駛非法改裝、加裝、拼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違反規定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責令恢復原狀,對駕駛人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拒不恢復或者現場無法恢復原狀的,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可以扣留車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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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廣州日報新花城
編輯:郭文瑜 葉飛晴
審核:王玲
復核:林梅芳
簽發:劉海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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