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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聯合廣東省財政廳發布關于規范使用CMA檢驗檢測報告的通知,結合檢驗檢測資質認定"一單一庫"管理新政,明確采購人、供應商、檢驗檢測機構三方權責,劃定CMA標志使用邊界,進一步整頓采購市場秩序。詳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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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各單位,各地級以上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財政局,各政府采購代理機構,有關供應商,有關檢驗檢測機構:
CMA檢驗檢測報告,是指依法設立的檢驗檢測機構在其獲得的CMA資質認定檢測項目范圍內,出具的標注了CMA標志的檢驗檢測數據、結果、報告等(以下簡稱CMA報告)。在政府采購領域,CMA報告作為相關產品質量的證明材料被廣泛使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政府采購領域“整頓市場秩序、建設法規體系、促進產業發展”三年行動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國辦發〔2024〕33號)、《市場監管總局關于對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實施“一單一庫”管理的公告》(2026年第14號)等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現就規范使用CMA報告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壓實CMA報告相關主體責任
(一)采購人要合理設置、正確使用CMA報告。設置CMA報告要求,必須嚴格遵循“與采購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相適應”的原則,避免設置不合理條件限制或排斥潛在供應商。確需提供CMA報告作為產品質量證明材料的,應當在采購文件中明確檢驗檢測項目(或相關技術指標)及依據標準,檢驗檢測項目應符合市場監管總局“一單一庫”管理范圍,不宜籠統要求供應商提供CMA報告。CMA報告由檢驗檢測機構根據委托人要求(比如檢驗檢測項目、依據標準等),對委托人送檢樣品開展檢驗檢測并出具,由于檢驗檢測需要一定的時間,采購人在政府采購文件中應當預留必要的檢驗檢測時間。
采購人發現CMA報告上載明的出具機構存在被列入經營異常目錄、有嚴重失信記錄、CMA資質撤銷或注銷等違法或異常情形(以下簡稱為異常情形),以及供應商涉嫌提供虛假(偽造)CMA報告或者接到舉報投訴的,應要求供應商在指定時限內作出書面說明,補充提供相關證明材料,供應商逾期不提供,或提供的證明材料仍存疑的,采購人可根據政府采購相關規定處理,并將相關情況報告本級財政部門。
(二)供應商不得提供虛假CMA報告。根據《政府采購法》第七十七條等規定,供應商提供虛假材料謀取中標、成交的,中標、成交無效,并依法承擔罰款、沒收違法所得、列入不良行為記錄名單、禁止參與政府采購活動、吊銷營業執照等行政責任,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因此,供應商應對其提供的CMA報告真實性負責,從其他市場主體取得不能免除提供虛假CMA報告的法律責任。
供應商委托取得相應檢驗檢測項目CMA資質認定的機構獲取CMA報告,CMA報告由供應商從其他主體獲取的,相應的檢驗檢測項目也應獲得CMA資質認定。為保障供應商自身權益,建議供應商留存被委托機構或者相關主體的身份證明復印件(比如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聯系人身份證等)、聯系人電話,以及自身或相關主體與報告上載明的出具機構的書面委托合同、樣品寄送憑證、收費單據或付款記錄等檢驗檢測過程資料的復印件,便于所涉CMA報告溯源。報告上載明的出具機構存在異常情形的,建議供應商從嚴查驗,審慎使用。
(三)檢驗檢測機構不得違法出具CMA報告。依據《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管理辦法》等規定,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在其取得CMA資質認定的檢驗檢測項目范圍內承接相關檢驗檢測委托,依法依規開展檢驗檢測活動,對委托人送檢樣品及委托項目的檢測結果承擔法律責任。報告中檢測項目依據的檢測方法中有未取得CMA資質認定的,不得在報告上標注CMA標志。檢驗檢測機構違法違規出具CMA報告的,由機構所在地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并將行政處罰等信息納入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等平臺。
二、CMA報告查驗方法
(一)查驗出具機構的CMA資質范圍。檢驗檢測機構的CMA資質認定由省級以上市場監管部門實施許可。CMA報告上載明的出具機構為我省機構的,其中由省市場監管局許可的CMA資質認定檢測項目范圍可通過“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信息公示平臺”查詢,由市場監管總局許可的CMA資質認定檢測項目范圍可通過“全國認證認可信息公共服務平臺”查詢(查驗方法見附件1)。CMA報告上載明的出具機構為省外機構的,可向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咨詢。CMA報告中檢測項目依據的檢測方法不在上述查詢結果的范圍內,則該CMA報告涉嫌為違法違規報告。不含檢驗檢測方法的產品標準、限值標準等標準一般不列入CMA資質認定范圍,不需要取得CMA資質認定,可作為CMA報告檢測項目的判定依據,具體可咨詢相關檢驗檢測機構或屬地市場監管部門。
(二)查驗CMA報告的真偽。CMA報告由依法成立的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真偽應向報告上載明的出具機構查驗,相關機構可參照格式文本(詳見附件2)予以回復。報告上載明的出具機構不配合查驗的,可向機構所在地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反映。
CMA報告標注了查詢二維碼或者查詢網址的,可通過掃描二維碼或登錄網址便捷查詢。目前,有不法分子通過偽造機構網址、二維碼、聯系人等提供虛假CMA報告“驗真服務”。通過CMA報告上提供的網址查驗時,應當核實網址網頁底部是否標明了“ICP備”“公網安備”,并核實備案號等相關信息是否真實;通過CMA報告上提供的二維碼查驗時,如掃描內容顯示“該報告是**機構出具”“該報告真實”等僅有簡單描述的,應予以高度警惕。
(三)獲取我省檢驗檢測機構聯系方式的路徑。獲取我省檢驗檢測機構聯系方式可登錄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質量信息公示系統(網址:http://amr.gd.gov.cn/gdzj-qp/)查詢。具體路徑:在“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信息公示平臺”頁面依序點擊“行政許可(含備案公示)”“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在“檢驗檢測機構資質認定證書查詢”網頁的“單位名稱”欄目中輸入機構名稱進行查詢,獲取“機構對外聯系方式”信息。
三、CMA報告常見違法違規情形
一份合法的CMA報告通常應包含CMA資質認定標志、出具機構、檢驗產品、檢驗依據、檢驗項目、檢驗結論等信息要素(詳見附件3)。以下為常見的三類違法違規情形:
(一)CMA報告中“檢驗依據”或“檢驗項目”欄內具體項目標注“*”“★”“▲”及類似符號,并在報告中聲明標注以上符號的檢驗檢測項目超出或未獲得CMA資質認定,相關數據不具備公證性。
(二)CMA報告的“檢驗檢測依據/標準”欄未注明具體檢驗檢測方法或標準,或標注“根據企業委托”或“企業技術要求”等的。
(三)CMA報告中聲明“檢驗檢測數據由委托方提供,缺乏機構自身檢測驗證”或類似內容的。
四、加強虛假CMA報告部門協查
各地市場監管、財政部門要加強協作,形成對政府采購領域使用虛假CMA報告的打擊合力。財政部門要加強對CMA報告抽查,發現使用虛假CMA報告的,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規定處理,并將虛假CMA報告及有關證據材料及時通報給報告上載明的出具機構所在地縣(市、區)市場監管部門。市場監管部門要依法對檢驗檢測機構違法違規出具CMA報告進行調查處理,發現網絡平臺放任平臺內經營者售賣虛假CMA報告的,要及時向省市場監管局報告。財政部門、市場監管部門及政府采購相關方發現涉嫌偽造企事業單位印章違法線索的,及時移送公安機關偵辦。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廣東省財政廳
2026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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