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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6月25日,湖南岳陽汨羅市城區(qū)街道上,一只碩大的不銹鋼籠內(nèi),關著兩名戴口罩的女子和一條黑狗,籠上面放著標識為“偷人的”牌子,由多名男子推車沿街行走,一名女子在鐵籠前頭鳴鑼開道,引發(fā)大量路人圍觀拍攝。
此視頻在網(wǎng)絡上發(fā)酵后,這種復刻舊社會“浸豬籠”私刑,當眾羞辱女性的事件引發(fā)全網(wǎng)輿論震怒,要求公安部門徹查。公安介入調(diào)查后,事情真相不過是主謀何某為博取流量,賺取收益,從6月22日起,糾集龔某等8人,多次在公共聲所拍攝低俗劇本場景,刻意模仿封建糟粕制造爭議話題。
目前策劃者何某被刑事拘留,其余8人全部行政挽留。事件已定性為:嚴重踐踏女人尊嚴,違背公序良俗,擾亂公共秩序,造成惡劣網(wǎng)絡影響。
對于始作俑者受到懲罰本無可厚非,而令我感到困惑的是,在平臺監(jiān)管已經(jīng)采用AI的當下,為何平臺沒有直接攔截,直到在網(wǎng)絡上擴散到人盡皆知的情況下才將視頻下架。
我清楚的記得三年前,我只是在抖音上發(fā)了雪域因某疫情而整個村被封的視頻,時長不到三十秒,其帳號就永久被封,而面對這樣違背公序良俗的視頻卻能瞬間引爆網(wǎng)絡,這令我真的搞不懂如今平臺監(jiān)管的方向和底線究竟在哪。
這種惡俗的視頻之所以能在平臺上泛濫,其底層原因不過是這種能帶來高沖突,高情緒價值的視頻,能給平臺高額分成,故平臺不僅不禁止這類惡俗的視頻,反而在推波助瀾,助紂為虐。
以本次汨羅事件策劃者何某為例,其核心訴求是通過驚悚視頻快速漲粉,積累粉絲后開啟直播帶貨、接收商業(yè)廣告。在畸形收益對比下,道德約束、法律敬畏被徹底弱化,部分創(chuàng)作者形成 “只要不立刻被抓,就能靠流量賺錢” 的投機心態(tài)。
此前多地曝光同類擺拍案例:擺拍 “單親媽媽帶娃送外賣” 消費底層苦難、擺拍 “街頭夫妻激烈沖突” 煽動婚姻對立、擺拍 “外籍女子流落街頭求助” 制造地域矛盾,全部遵循同一套商業(yè)邏輯:制造情緒痛點,收割大眾同情或憤怒,最終轉(zhuǎn)化為商業(yè)收益。
當具有真實,理性,正向價值觀的視頻不被機制所推薦時,惡意擺拍的視頻卻能精準的拿捏大眾共情的心理,這些視頻故意制造女性受辱,底層苦難,家庭矛盾沖突等的視頻,引發(fā)大眾或心生憤慨,或引發(fā)焦慮,或激發(fā)同情,總之,將大眾的共情轉(zhuǎn)化為流量。
當平臺默許這些能引發(fā)流量的惡俗視頻肆意傳播時,平臺理應受到更為嚴苛的處罰。事實上,平臺的責任不僅是掙錢,更多的應該是引導社會風氣,讓社會向著良善和正義的方向發(fā)展。
浸豬籠事件雖已告一段落,策劃和執(zhí)行人員均已受到了應有的懲罰,但這種治標不治本的辦法起不到根治的作用,如果不對平臺進行處罰,那么,類似這種運用封建糟粕拍相似視頻的事件就會再次發(fā)生。
要整治好自媒體,必先整治好承載自媒體的各大平臺,否則,任何針對個體的處罰只能是隔靴搔癢,毫無卵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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