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鎮雄融媒
原標題:坪上鎮人民政府關于坪上鎮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點基建項目建設范圍內墳墓遷移的公告
坪上鎮人民政府關于
坪上鎮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點基建項目
建設范圍內墳墓遷移的公告
因坪上鎮地質災害避險搬遷安置點基建項目建設需要,坪上鎮人民政府根據相關規定,對項目建設范圍內的墳墓遷移事宜公告如下:
一、遷墳范圍
項目位于坪上鎮坪上村,涉及窩馱、尖山包、上街、老街等4個村民組,具體范圍詳見附圖(紅線標定范圍內)。
二、遷墳時限
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26年7月25日止,請上述范圍內的墳墓親屬或相關權利人,持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前往坪上村民委員會辦理申報登記手續,并簽訂遷墳補償協議及承諾書。
逾期未申報登記的墳墓,一律按無主墳墓處理。已簽訂協議但未在規定時限內完成遷移的,由有關部門依法處置,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相關后果由簽約當事人自行承擔。
三、補償標準
按《鎮雄縣人民政府關于公布實施鎮雄縣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標準的通知》(鎮政通〔2022〕23號)規定的墳墓搬遷補償標準執行(單土墳4000元/冢、雙土墳6000元/冢,單磚(石)墳8000元/冢、雙磚(石)墳10000元/冢)。
四、其他事項
(一)給付補償款項的方式:銀行轉賬,補償款將在墳墓遷移完畢并經工作人員核驗后支付。申領時,簽約當事人需提交以下材料:本人身份證、銀行卡復印件,以及墳墓遷移前和遷移后的現場清晰照片。
(二)墳墓遷移安葬的要求:1.選擇遷移至坪上鎮農村公益性公墓(位于大地村蹇家地),由坪上鎮人民政府支付墓穴費用,但須按公墓管理要求確定墓穴并嚴格按照規格安葬;2.選擇遷往坪上鎮農村公益性公墓以外區域的,安葬地點自行選址,相關費用自行負責;3.選址區域應避開項目規劃區域;4.嚴禁修建超大面積墓、家族墓和豪華墓。
(三)如有疑問,請聯系相關工作人員。聯系人:常鎮(18687059150),王懷(13887079965)。
特此公告。
坪上鎮人民政府
2026年6月24日
附圖
緊急用地紅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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