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老病死,誰都躲不過。喪葬撫恤本該是給勞動者最后的暖心保障,可如今差距實在太大:公務員病故撫恤最高三十多萬元,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最多十二萬左右,城鄉居民大多不到兩千二,高低相差三十倍。
活著的時候因身份不同,工資、社保有差距,大家多少還能理解;可人都不在了,給家屬的安慰還要按身份劃等級,實在讓人心里不是滋味。
具體看四類人群:機關公務員由財政全額兜底,撫恤按居民可支配收入兩倍加四十個月工資算,加上喪葬費超三十一萬,不看作繳費年限。事業單位在編人員只發二十個月工資,同等條件約十萬出頭,只有公務員的三分之一。企業職工和靈活就業人員共用一套政策,錢從養老統籌出,撫恤最高二十四個月、最低九個月,退休后逐年扣減,繳費長的頂多十二萬多,短的只有兩三萬;靈活就業人員自己全額交錢,還得受多重限制。城鄉居民這塊最薄弱,全國無統一撫恤,部分省份給點小補貼,平均兩千一,有的縣只有五百。從財政支出看,覆蓋四億多企業職工的年支出一千二百多億,覆蓋數億居民的才七十多億,機關同類不到兩億,人均差距極其明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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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么大的落差,根源有三。一是勞動不分高低,保障卻按身份劃線。外賣騎手、工人、個體戶起早貪黑,基層公職人員也在服務群眾,分工不同貢獻都值得尊重,可身后待遇差好幾個檔次。很多靈活就業人員自己交二三十年養老,補助還不到體制內同齡人的三分之一,付出回報嚴重失衡。二是撫恤本應多幫困難群體,現實卻相反。企業、靈活就業、城鄉居民家庭儲蓄少、抗風險弱,家里主力一走,幾千塊連喪葬開銷都不夠,而體制內撫恤相對充足,這違背了社保“保基本、扶弱者”的初衷。三是養老并軌留了半截短板。2014年機關事業養老并軌,本要縮小差距,可遺屬撫恤沒跟著整合,出現“養老慢慢拉平,離世立刻分層”的怪象。
客觀講,當前鴻溝是政策分階段出臺、資金池獨立、規則不統一等歷史原因造成的,公職崗位有些優待并非全無道理,但幾十倍的差距絕不正常。共同富裕下,社保必須打破身份壁壘,尤其要抓緊完善喪葬撫恤。縮小差距不是要削公務員,關鍵是抬高底層底線、統一制度框架。建議出臺全國統一的遺屬保障制度,整合多套政策,統一核算標準;提高城鄉居民喪葬補貼最低標準,普及基礎撫恤金;平衡體制內外計發規則,適當提高企業職工上限,取消短期繳費封頂,把極端差距壓到合理范圍;建立財政、職工、居民養老資金調劑機制,均衡區域群體保障水平。
生命沒有高低貴賤,社保的溫度不該被身份切割。無論公職人員、打工者還是城鄉居民,每份勞動都該同等尊重。在崗差距改革正在彌合,身后鴻溝更應成為社保一體化的突破口。
愿制度不斷完善,抹平身份造成的落差,讓每位辛勞一生的普通人走后,家屬都能得到一份體面、均衡、溫暖的慰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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