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問題:所謂“獨立監管機構”,到底有多獨立?
周一,美國最高法院用一紙6比3的裁決給出了答案。多數意見認為,聯邦貿易委員會(FTC)那條規定——總統只能“有正當理由”才能解雇委員——違憲了。理由是,這觸犯了憲法里的分權原則。用保守派大法官尼爾·戈薩奇在協同意見書里的話說:“獨立機構,終究沒那么獨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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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起案件的直接起因,是特朗普解雇了FTC委員麗貝卡·斯勞特。2025年3月,特朗普以斯勞特和另一位民主黨籍委員阿爾瓦羅·貝多亞繼續留任“不符合本屆政府優先事項”為由,直接讓他們走人,沒有援引任何法定事由。斯勞特和貝多亞隨后提起訴訟,要求復職。但貝多亞在2025年6月辭職并撤訴,只剩斯勞特繼續打這場官司。
案件最終打到最高法院,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撰寫了多數意見,六名保守派大法官全部站在同一陣線。羅伯茨的表述相當直白:“總統可以隨意解雇其下屬。”他的邏輯是,FTC行使的毫無疑問是行政權力,因此必須接受作為行政首腦的總統控制。這一判決,徹底推翻了此前一個名為“漢弗萊執行人案”的關鍵判例,那個判例曾長期充當獨立機構成員免受總統隨意解雇的保護傘。
裁決公布后,特朗普在自己的社交平臺上發帖慶祝,稱這是一場“重大勝利”。他寫道,美國歷任總統從1930年代起就一直在爭取這個結果,自己能成為“贏得這場歷史性、史無前例裁決的在任總統”,是莫大的榮幸。稍后在白宮被記者問及會不會因此解雇更多人時,特朗普回應說:“我覺得不會。它給了我這項權利——不,不是給我,是給了總統去做總統應該有權做的事。這很有意思,是個大裁決。”
斯勞特本人則通過CNBC的節目表達了失望。她特別點出了特朗普聲明里那個詞——“史無前例”。“真正重要的是,正如總統先生所說,這件事史無前例,它從國會手中奪走了海量權力,交到總統手里,讓他可以左右經濟決策,而這種決策會獎勵富人和有權勢的人,代價則由普通美國人承擔。”她說,FTC的政策將“毫無疑問”變得更加政治化。緊接著她又補充道:“政治化甚至還不是唯一的問題。問題在于,當決策標準不再是事情本身的是非曲直,而是能否回報政治獻金和大選捐款、回報總統的朋友和盟友時——對誠實經營的企業來說,這就非常值得擔憂了。”
這場裁決的實際影響,遠不止FTC這一個機構。它意味著,從今往后,任何形式上“獨立”的聯邦監管機構,其領導層都可能被總統無理由撤換。機構的中立性、決策的可預期性,都會面臨新的變量。羅伯茨的多數意見已經把話講得很清楚:行使行政權,就必須受行政首腦節制。戈薩奇的協同意見則像一句判詞,點破了那個長久以來被模糊處理的現實——獨立機構的獨立性,終歸是有限度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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