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聞坊
從廣東到上海
十家企業(yè)接連遭殃
一個自稱“精神病”的保安
應聘上崗第一天便“暈倒”在崗位上
借機索要賠償
這是什么情況?
是真發(fā)病還是一場精心設計的表演呢?
近日,上海奉賢警方破獲
一起敲詐勒索案
2024年12月,上海奉賢某商場招聘保安,陽某和邱某兩人入職時堅持只上夜班,誰料上崗第一天凌晨,陽某就在廁所假裝“暈倒”,同伙邱某隨即大聲呼救。
可民警和120趕到后,原本“昏迷”的陽某不僅拒絕上車檢查,還聲稱自己是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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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發(fā)畫面
經(jīng)查,陽某此前在浦東
已有8次同類的所謂“發(fā)病”的報警記錄,
這一次陽某依然拒絕就醫(yī)。
民警:你在2024年11月26號,在浦東也有相同的報警,報了8次,也是跟某個物業(yè)有糾紛。
陽某:因為我有精神疾病,已經(jīng)8年了,是監(jiān)外執(zhí)行,你現(xiàn)在可以抓我,是你的權(quán)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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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某自稱有精神病
次日上班,陽某和邱某又返回商場大鬧,要求賠償3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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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判現(xiàn)場
陽某坐在辦公桌上揚言“我有精神病,后果自負”“你報警啊”,甚至鉆進商場一樓的展車內(nèi)喊叫,嚴重擾亂公共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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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索賠工資
奉賢區(qū)人民檢察院 檢察官助理 陶燕:
他們在這個商場一樓的公共區(qū)域,在4S店車輛的展示車輛上假裝說要開車了,精神病犯了等等,造成了一定的混亂。來來往往的顧客都看到了,商場基于對經(jīng)營秩序的擾亂,迫于無奈把賠償款交付給了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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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涉畫面
商場報警后,經(jīng)調(diào)查,陽某伙同邱某,利用精神疾病在工作期間假裝暈倒,通過撥打120、反復報警給企業(yè)施壓,索要高額賠償。
面對審訊,陽某辯稱自己曾真的因病暈倒過,當時企業(yè)出于人道主義給了他補償,嘗到甜頭的陽某聲稱“真的暈倒給錢,假的暈倒也給錢,那還不如統(tǒng)一暈倒”,于是開始以此敲詐企業(yè)。
實際上從2023年起,他們就在廣東多地用同樣手法作案。雖然陽某患有精神疾病,但經(jīng)司法鑒定確認,陽某作案時具有完全刑事責任能力,“精神病”只是他敲詐的工具。
奉賢區(qū)人民法院法官 管玉杰:
通過時間、空間、手法的三重鎖定,最終確認被告人在廣東省深圳市、東莞市以及上海市共計實施10起敲詐勒索的完整犯罪事實。
近日
奉賢區(qū)人民法院作出一審判決:
陽某犯敲詐勒索罪
判處有期徒刑三年
并處罰金一萬元
邱某獲刑一年三個月
并處罰金五千元
記者:郭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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