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慶一家酒店認證的賬號發布視頻稱,其門店推出“24小時退房制”活動,打破了行業“中午12點退房”的慣例。酒店工作人員在視頻中介紹:從客人實際入住時間開始計算,可以住滿24小時再退房,晚到不吃虧,早到更從容。
酒店此舉引發熱議。網友紛紛留言評論,稱“本來就該這樣,不然凌晨入住的,中午打電話叫退房,很煩。”“如果客人凌晨三點入住,到第二天凌晨三點退房,其他預訂怎么辦?還要阿姨熬夜打掃。”“其實12點退房也合理,但是收費不合理,建議按入住時長收費。”
酒店12點退房規矩被打破了
近日,重慶一家沁住酒店認證的賬號發布視頻稱,其門店推出“24小時退房制”活動。6月29日,記者注意到,酒店為連鎖品牌,在重慶、貴陽、西安均有門店,相關多家門店認證賬號也發過“24小時退房制”活動內容,住宿團購價格約為129元一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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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團購平臺
記者以旅客身份隨機咨詢了該酒店多家門店,前臺人員表示,門店確有“24小時退房制”活動,若客人凌晨入住,可住滿24小時,最晚次日凌晨退房;若客人上午9點入住,也可協商延至次日中午12點退房。該活動不會額外收費,退房時間相對靈活。
另有前臺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部分門店已推出該活動,深夜到店的客人不必再倉促退房,時間更寬裕,行程也更從容,整體反響較好。參與“24小時退房制”的房型有限,客人需留意團購鏈接并提前預約。
2025年,就有媒體曾報道武漢一酒店實行“24小時退房制”,且這一制度已經穩定執行了14年。“我們從2011年開業起,就按照24小時入住制執行,即從客人入住到退房,住滿24小時算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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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圖來自抖音@齊魯頻道及評論區
酒店工作人員介紹,他們允許所有顧客住滿24小時,且不增收額外費用。例如,如果客人晚間19點入住,次日19點退房,只需要支付一天房費。其他酒店若晚于中午12點退房,可能需要加收半天房費,最晚延遲到14點。也有少量酒店會對VIP顧客提供24小時退房的增值服務,但并非針對全部顧客。
酒店工作人員同時表示,“24小時退房制”雖然廣受好評,但也增加了酒店的管理成本。如果有客人晚上或凌晨離店,空出的房間會處于閑置狀態,需要等次日阿姨清潔之后再銷售。“尤其在‘五一’‘十一’等入住高峰期,大部分酒店可以實現滿房。因為客人退房時間不一致,有的房間必須會閑置。”這一定程度上也會加快前臺人員和清潔人員的工作節奏。
幾點退房是如何規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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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實上,關于酒店的退房時間,國外酒店行業基本遵循11點至12點退房的規定,國內則早在2009年就已不再有統一執行的標準。
據《新京報》此前報道,2002年發布的《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第十條規定:“飯店客房收費以‘間/夜’為計算單位(鐘點房除外)。按客人住一‘間/夜’計收一天房費:次日12時以后、18時以前辦理退房手續者,飯店可以加收半天房費;次日18時以后退房者,飯店可以加收一天房費”。
該規定公布后,很快引發多起消費者投訴。2009年3月,中國消費者協會公布了當年十大消費維權舉措,其中酒店“12時退房”成為中消協要破解的行業潛規則之一。
2009年就有媒體曾報道,多家網站曾對“12點退房”行規作過投票統計,調查顯示超過九成的人認為該行規不合理,應當廢除。
2009年8月,中國旅游飯店業協會公布《中國旅游飯店行業規范》(修訂版),刪去了“中午12時退房,超過12時加收半天房費,超過18時加收1天房費”的規定,其中第十條規定修改為:“飯店應在前廳顯著位置明示客房價格和住宿時間結算方法,或者確認已將上述信息用適當方式告知客人。”
這樣的表述,意味著統一的退房時間規定被打破。2024年,一起住客延遲退房2小時酒店收半天房費的訴訟中,酒店二審敗訴后被要求退還消費者224元,只收取超出的2小時共計44元的延遲費用。
據央視網此前報道,“國家并未強制規定所有酒店必須執行統一的退房時間,入住時間的長短可以按照酒店經營和消費者需求進行靈活調整。”專家介紹道,“22小時退房制”的慣例,確實是當前平衡客人便利性和酒店運營效率的更好方案。“24小時退房制”看似可以滿足多元化的需求,但實際操作中會帶來諸多難題。有酒店從業者表示,實行“24小時退房制”就意味著要安排全天候待命的工作人員,酒店需要增加人手協調多種時間段入住的客人,這對酒店管理是一項沉重的負擔。
退房時間能否更靈活?
無論客人幾點入住,都將“12點退房”作為行業慣例,超出的話就要求客人加錢,這種所謂的“行業慣例”真的公平嗎?紅網評論認為,酒店把“24小時等值消費”擺上臺面,讓“花錢買時間”回歸對等——住夠24小時才算一天,精準戳中“花錢要花得明白”的消費心理。這不是簡單的服務升級,而是把行業藏著掖著的“潛規則”攤開,“逼”著大家看見:消費者要的從不是被迫妥協,而是對等。
極目新聞評論指出,現在酒店業的競爭也很激烈,與其死守“12點退房”的紅線,不如在經營規則上柔軟一點,靈活一點,給早到的客人多算幾小時退房時間,在房源不緊張的情況下,盡量給顧客留出半小時的退房緩沖期,哪怕這些微調成本低、易操作,卻能顯著提升消費者好感度。不少所謂的“行業慣例”的打破,都始于對“人”的尊重。酒店業亦當如此。與其用“慣例”綁架消費者,不如用服務創新贏得口碑。跳出固化思維,在效率與權益間找到支點,才能實現行業與消費者的共贏。畢竟,消費者愿意為“住得舒心”買單,但絕不會一直為不公平的規則買賬。
《新京報》則認為,對于酒店入住時間是否會變為“24小時”,我們不必過于糾結。真正重要的,并非統一成一種模式,不必盲目向國際標準看齊,而是要自主探索,探索更靈活的時間管理模式。比如,酒店可以根據客人的入住時間,適當延長退房時間;或者推出“超時半小時內不收費”的政策,讓客人不必慌慌張張地打包行李;會員卡權益也能嵌入免費延時服務,讓常客感受到專屬的體貼。同時,也該鼓勵一些“24小時制”的酒店自然生長,從而提供給真正有需要的消費者。酒店的本質是服務,住客真正在意的,從來不是那多出來的一兩個小時,而是被尊重的感覺。
你怎么看“24小時退房制”服務?
會首先選擇有這種服務的酒店嗎?
這個服務是否會成為酒店業的新趨勢?
評論區聊聊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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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 楊秋煜
綜合 | 封面新聞 新京報 央視網 上觀新聞 中國新聞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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