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期文章中,咱們介紹了1937年全面抗戰爆發后八路軍第120師直屬“工兵營”的情況。
簡而言之,該營由陜北紅軍獨立第2師改編;不過改編的時候并不是按照“營”的建制來的,而是名為“工兵營”,實際是一個步兵團的架構。
所以這個“工兵營”的編制下,既有第1營、第2營、第3營,還有直屬的騎兵連和警衛/特務連(原獨立第2師時期,直屬警衛連和特務連合編為了一個連),總兵力為1200余人。
其兵力數雖然比不上八路軍當時的主力團,但至少也算個簡編團,而且在當時的我國軍隊中,像這個兵力數編制為團倒也不是不行。
比如說晉綏軍步兵團的編制是1500余人,但實有兵力數量大概也就是1300人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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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我軍當時對第120師“工兵營”的使用,也是基于團級部隊來的。
原本這個“工兵營”是規定留守陜甘寧邊區,但之后隨著抗戰形勢的變化,需要其東出抗日。
所以除了留下第3營守備神府根據地和沿河渡口外,“工兵營”主力在王兆相的率領下來到了山西抗日前線。
在當時第120師的統計中,“工兵營”主力總計是838人,具體而言有指揮員97人、政治人員31人、戰斗員537人、工作人員147人、供給人員20人、衛生員6人。
這些人員分屬于“工兵營”營部、直屬騎兵連和警衛/特務連、第1營、第2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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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八路軍第120師當時的編制,一個步兵營應有4個步兵連和1個機槍連。
但“工兵營”并不是主力團建制,而在當時陜北紅軍改編的原則中,后來還出現了這樣一條信息:連以90個戰斗員為限,現四個連的團即縮編為三個連,原三個連的不要動。
因為“工兵營”所轄的各營就是由原來的“團”改編的,故而其很有可能是轄3個步兵連;另外陜北紅軍獨立第2師因為沒有重機槍,所以自然不能在步兵營內另建機槍連。
這樣的話,隨王兆相到山西的“工兵營”主力,大致就是轄有1個騎兵連、1個警衛/特務連、6個步兵連。
具體就武器裝備來說,前面說了沒有重機槍,當然也沒有迫擊炮,最好的武器就是輕機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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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第120師統計,該部當時有輕機槍8挺,平均每個戰斗連只能分得1挺,這個較之第120師主力團平均每個連有3挺輕機槍,營級還有重機槍的裝備,還是要差不少的。
在自動武器方面,該營還有1支花機關和16支手機關槍。
花機關這個大家都知道,就不用多說了;而手機關槍,或者說叫手提機槍、手機槍等,指的就是晉造湯姆遜。
此前陜北紅軍在跟晉綏軍作戰時有一定的繳獲,故而也有少許裝備,其大概率配置在直屬的特務連中。
另外,“工兵營”主力有4支手槍、28支駁殼槍,主要裝備在連以上的指揮人員中。
而絕大部分戰斗員裝備的是步槍和馬槍,其中步槍有156支、馬槍有173支,步馬槍合計329支。
這里面值得注意的是其馬槍的配備數量比步槍要多,主要原因是在神府根據地作戰的時候打擊對方的騎兵繳獲較多,故而配備馬槍比例就高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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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就槍械和戰斗員的數量來說,很顯然很大一部分戰士是沒有槍的,很可能配備的還是冷兵器,只是沒有體現在裝備數統計中。
若考慮到有8個戰斗連,那么平均每連的步馬槍只有40余支,實際上只能武裝出一個加強排來。
在彈藥方面,步馬槍彈總計16678發,平均每支槍約50發;
駁殼槍彈319發,平均每支槍約11發;
手槍彈15發,平均每支槍約4發;
沖鋒槍彈684發,平均每支槍約40發;
輕機槍彈1150發,平均每挺約144發。
以上子彈的總數是18846發,平均每人22發子彈;這個彈藥數的狀況,很直觀地體現了當時先輩們抗日的不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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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彈藥中,手槍彈、駁殼槍彈的數量幾乎只具有象征意義,對輕機槍、沖鋒槍等自動兵器來說,幾十發至100多發的備彈,正常情況下很快就會消耗殆盡。
而步馬槍彈的彈藥都算比較多的了,但每支也不過50發。另外整支部隊沒有迫擊炮和重機槍,重火力為空白。
其他裝備方面,有手榴彈1555發,平均每人2枚,平均每名戰斗員不到3枚;刺刀48把,平均約7支槍上有一把刺刀;馬刀14把,實際只能配備不到兩個騎兵班。
所以看了上述的武器彈藥配置的話,大家應該就理解八路軍當時的作戰方式了。
畢竟武器配置實在太弱,而彈藥也實在太少了,在這種情況下,依照自己現有的裝備水平,選擇合適的戰術才能更有效地打擊日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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