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新華網
新華社北京7月3日電 題:警惕海外求職“淘金陷阱”
新華社記者吳文詡
在國外高薪務工,月薪三四萬元,且多為安保、搬運工、倉庫管理員等技術要求低的崗位……記者調查發現,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信息差與求職者渴望高薪的心理,推薦所謂誘人的境外崗位,背后實為精心設計的“淘金陷阱”。
“包吃包住、月薪三萬”
2023年8月,李先生在求職網站上留下聯系電話。沒過多久,就有自稱能提供高薪境外工作的中介公司主動聯系。業務員承諾將提供一份包吃包住、月薪3萬元的境外工作,只需一次性繳費,無任何附加費用,辦理不成全額退款。
李先生懷著對高薪工作的期待繳納3500元,進入中介公司的“審核階段”。得到審核通過的消息后,又分兩次補齊“尾款”,繼續辦理簽證等手續。然而,直至同年11月底,這家中介公司都沒有簽證辦理成功的消息,并多次以“這個月假期多”等理由拖延遞簽,又讓李先生繳納3000元培訓費,卻并未提供任何培訓。
此后,該中介公司再次改變“一次性繳費”的承諾,先后以變更項目、食宿費、押金等理由讓李先生補交7000元。直至次年11月徹底失聯,這家公司累計收取李先生29800元。
經法院審理查明,2021年至2024年間,這家中介公司以類似方式騙取數十名被害人錢款共計人民幣102萬余元,求職者被騙錢財從數千元到幾萬元不等。
今年3月,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這起出國務工詐騙案件作出終審判決,上述中介服務公司的6人獲刑。
記者梳理發現,近年來此類境外高薪務工詐騙在全國多地出現。
2023年5月,北京市房山區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一起出國務工型詐騙案中,260余名被害人被不法分子詐騙近千萬元。2024年6月6日,江蘇省南通市崇川區人民法院審理一起案件,3家公司以“辦理出國勞務并承諾高薪”為幌子,詐騙來自全國各地的被害人共計1152名、涉案金額1165萬元,37人被提起公訴。2024年11月,湖北省宜都市人民檢察院對外披露一起合同詐騙案,某公司負責人收取全國各地329名工人出國務工保證金共計98.7萬元。
分工清晰層層偽裝
廣告引流后繳納定金、多個借口騙取費用、事后部分退款或直接消失……部分受害者簽署的合同和聊天記錄顯示,整套詐騙流程分工清晰、套路完整、層層偽裝,極具迷惑性。
——線上引流線下偽裝。記者了解到,上述中介公司此前在網站、短視頻平臺上投放大量“國外高薪務工”廣告,以吸引求職者留下聯系方式。為營造“可靠”假象,該公司還在北京市區某寫字樓內租用一間辦公室,用于接待前來辦理業務的求職者。
該公司提供的網絡宣傳冊上,有“月薪三四萬元,歐、美國家,大貨車駕駛員、安保、搬運工、倉庫管理員等崗位”等職位介紹。求職者一旦質疑,業務員會主動出示營業執照等文件或打感情牌,如稱“你有這個頭腦,那就好好做”“都是老鄉,肯定沒問題”,并以“數十年的經驗”“商務聯盟授權”等話術展示公司的專業性和權威性。
——分步設套多層斂財。求職者繳納定金后,業務員會發送“初審及工作匹配通知書”,謊稱已審核資質、匹配好雇主,誘騙其繼續繳納尾款,以辦理簽證。實際上,公司從未進行任何資質審核或尋找國外雇主,“初審及工作匹配通知書”根據模板批量生成。
業務員還以公司即將被收購、項目漲價、名額有限,或需要中轉出國、更換項目、與大使館關系好可以加急等各種理由,多次向被害人索取資金,甚至以團購優惠、分成等方式鼓勵被害人介紹更多求職者。
——假辦簽證拒退錢款。據涉案人員交代,收到“尾款”后,他們會要求被害人繼續提供護照原件、銀行流水等進一步辦理簽證。
由于并不具備勞務派遣及對接工作的能力,涉案公司會代為申請商旅簽,并欺騙被害人“到了國外再轉成工作簽證”。簽證被拒后,公司會宣稱是其自身條件不符合,未通過大使館審核,即便有人通過簽證,也不會提供任何后續勞務安排。
當被要求退款時,公司會拿出事先準備好的費用明細表,列出翻譯費、材料制作費、簽證遞送費等支出,表示這些費用已經發生、無法退還,以此少退錢或不退款。
2024年9月,該公司實際控制人王某、合伙人金某以及另外幾名員工被警方抓獲。北京市海淀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后認為,被告人王某、金某等犯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四個月不等,并處罰金。部分被告人提起上訴,二審法院維持原判。
斬斷詐騙鏈條
受訪人士表示,求職者應主動提高防騙意識,多方核實、理性判斷,相關平臺也應做好信息審核與風險預警,多方合力,有效斬斷詐騙鏈條。
北京市順義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法官朱郡臣說,具備出國勞務辦理資質的公司應經過商務部審查授權,且擁有相關證書。出國務工要通過正規渠道,選擇在官方平臺備案的中介機構,并謹慎核實其經營資質;正規公司的對外勞務合作經營資格證書均有編號,可要求查看原件。
互聯網廣告管理辦法規定,互聯網平臺經營者在提供互聯網信息服務過程中應當采取措施防范、制止違法廣告。廣東良馬律師事務所律師何倩認為,對于涉及“勞務派遣”“境外就業”“簽證辦理”等需要特殊資質的廣告主,平臺負有法定的前置審核義務。相關平臺應對此類服務供應商進行嚴格審核,對其發布廣告真實性進行檢驗。
海淀區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夏小烜表示,網絡信息真假混雜,求職者在篩選境外工作機會時,不能只看中介單方面提供的“成功案例”,而應主動通過多個渠道交叉驗證。多了解當地薪資待遇水平、工作環境,尤其要警惕薪資水平遠超當地平均線、對學歷語言無要求的“反常”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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