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滾動播報
(來源:上觀新聞)
為全面落實《上海市可回收物管理提質增效若干措施》(滬綠容〔2026〕58 號)工作要求,近日,上海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修訂印發了《上海市可回收物回收體系建設和運營管理導則(2026版)》(以下簡稱《導則》),旨在持續推進全市可回收物體系標準化建設,加快構建覆蓋全面、規范高效、惠民便民的回收服務體系,進一步提升本市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水平。
關于公益投放和惠民回收要求
本次《導則》對可回收物惠民服務點進行了重新分類和定義,在2024版“固定、流動、惠民”三類基礎上,進一步調整為“智能回收、惠民回收、流動回收”三種模式,并與公益投放點形成“3+1”的完整服務體系。
可回收物公益投放點
可回收物公益投放點是指設置在居住區(村)、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或商業廣場等區域的生活垃圾投放點,與干垃圾、濕垃圾等收集容器成組配置,供居民自行投放分類后可回收物的收集點。投放點容器應采用硬質結構,不宜使用布袋、塑料袋等軟質材料,容積應滿足大件可回收物的投放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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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回收物惠民服務點
可回收物惠民服務點是指設置在居住區(村)、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或商業廣場等區域,供居民、單位及社會團體交售生活垃圾分類中產生的可回收物的場所。根據服務形態與功能,分為智能回收、惠民回收和流動回收三種模式。
智能回收服務點
采用智能回收設備,提供廢紙張、廢塑料、廢玻璃、廢金屬、廢織物等多品類可回收物綜合回收服務,供居民自助交售。設備應設置于公共區域,具備自助交易或積分兌換功能,實行24小時運營。發生故障須在24小時內修復;滿倉(達到80%容量)時系統自動報警,在4小時內清運(8: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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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民回收服務點
提供可回收物精細化分類回收與交售服務的固定型服務點,并兼具科普宣傳及閑置物品交換或交易功能。服務點宜設于居民日常活動區域,服務周邊附近小區,采用封閉式固定建筑,面積不小于20平方米,地面作防水防滲處理。原則上每周開放不少于3天,每天不少于4小時。僅采用智能回收箱的,故障須2小時內修復,滿倉時2小時內清運(6:00-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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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動回收服務點
采用回收活動日或流動車輛回收方式,提供定時定點、全品類可回收物交售服務。服務頻次每月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小時,農村區域可放寬至每兩周1次。服務應做到定點、定時、定人,確保交售便捷、價格透明、環境整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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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區、村、企事業單位、公共場所或商業廣場等區域,應結合實際,在智能回收、惠民回收、流動回收三種模式中,至少固化一種回收模式,確保回收服務有效落地。
宣傳材料張貼要求
惠民服務點應在場外顯著位置設置公示牌,公示牌內容包括回收模式、服務地點、服務時間、回收種類、回收價格、運營主體企業、回收人員、服務電話、投訴電話等信息,并張貼碳普惠、公益投放行為激勵機制等宣傳海報。在每個小區內公告欄和其中一處生活垃圾投放點張貼服務公示牌、公益投放行為激勵介紹。
公示牌尺寸為80cm*120cm(寬*高)
關于點站場用地保障
《導則》新增明確“區或街鎮應對可回收物惠民服務點、中轉站、集散場提供用地保障”,這是首次將用地保障要求寫入導則正文,從制度層面明確了屬地政府的供地責任,為各區和街鎮在規劃編制、空間統籌和設施落地時提供了明確政策依據。同時,明確中轉站和集散場宜優先采用公共基礎設施用地方式建設;如采用租賃方式,經營者應簽訂穩定長期的用地合同或協議,確保運營時限和場地使用的可持續性,為回收體系長效運行提供基礎保障。
關于稱重計量設備要求
計量準確性是回收量統計和補貼核算的基礎保障。針對這一關鍵環節,《導則》新增了稱重計量設備配備標準:可回收物惠民服務點須采用具備自動采集與實時上傳數據功能的計量器具并定期校準送檢;中轉站、集散場須使用檢定合格的固定式計量器具,同樣具備自動采集與實時上傳功能。此舉從硬件層面為全流程數據核驗和閉環監管提供了堅實支撐。
關于信息化管理流程
《導則》要求主體企業將企業信息、服務點信息、回收服務模式等全部納入市級可回收物回收公共服務平臺管理,并將回收、入庫、出庫等全流程數據實時采集并上傳平臺,確保來源可溯、流向可控、計量精準。此舉標志著可回收物從源頭回收到中轉運輸、分揀集散的全過程已納入信息化監管體系,實現全鏈條數據閉環管理,為管理部門開展數據異常預警、服務質量評議及履約監管提供了客觀數據支撐。
關于低價值可回收物回收指導目錄
低價值可回收物因利潤空間有限、市場自發回收動力不足,長期以來一直是回收體系中的薄弱環節。本次《導則》對低價值可回收物指導目錄作出修訂,品類設置更加貼近居民日常生活實際,明確將廢玻璃、軟塑包裝、塑料袋、泡沫塑料、紙塑鋁復合包裝(如牛奶盒)、廢舊衣物等典型低價值物品,統一納入托底回收范圍。此項修訂與《上海市生活垃圾分類提質增效三年行動計劃(2026-2028年)》中首次將“低價值可回收物占可回收物總量25%以上”納入核心指標,形成了緊密銜接。通過明確“收什么”,為補貼核算、計量監管等后續工作提供了統一標尺。
此次《導則》修訂,標志著上海可回收物回收體系正式步入“提質增效、精細管理”的新階段。通過目錄動態化、模式多元化、用地制度化、計量精準化、管理信息化五個維度的系統升級,進一步鞏固了前端分類成果,有效打通了中端收運與末端利用之間的銜接梗阻,為建設更加穩定、高效、可持續的可回收物回收體系明確了實施路徑。
素材來源:@垃圾去哪兒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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