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作者都記得那個早晨:打開新文檔,敲下“第一章”,然后盯著屏幕二十分鐘,一個字也打不出來。這不是缺靈感,也不是詞窮——我當時就有個不錯的開頭,但完全沒有規劃。三周后,我寫出了四十頁自己都不滿意的稿子,故事線毫無進展,兩個角色自己也搞不清為什么要存在。我幾乎全刪了,從頭來過,這次帶著計劃。轉變的沖擊很大。我不會說寫作從此變輕松,但當最初的興奮消退,只剩周二前必須交稿的黯淡現實時,有計劃至少讓“寫下去”這件事變得可能。
很多人都推崇“直接動筆”的理念。對少數人來說,這確實管用。可對大多數人,這恰恰是快速耗光熱情的方式。一本書不是短篇,你沒法在腦子里全裝下。寫到第六、七章時,你會忘掉某個細節,推翻之前的設定,或者發現主角根本沒有行動的真正動機。沒有計劃,這些問題會悄悄堆積,直到整份草稿像用膠帶粘起來一樣搖搖欲墜。計劃不是創造力的反面,它保護你的創造力,防止它在半途被自身的重量壓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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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列提綱、做人物表之前,你需要先用一句話說清這本書要表達什么。不是概括情節,而是情節底層的那個想法。一個女人繼承祖母面包店的故事是情節;一個人學著原諒從未真正了解的父親,才是想法。情節是發生了什么,想法是別人為什么要在乎。如果你還回答不出這個問題,沒關系,這正是動筆前最值得坐下來想清楚的事,因為此后每一項規劃決策都依附于這個答案。
知道結局比弄清中間所有轉折更重要。這說法常讓人意外。你不必知道每個轉折,但需要大致知道自己要抵達哪里。把結局看作地圖上的目的地——你不用清楚沿途每條街道,但如果沒有目的地,你根本無法判斷方向對不對。跳過這一步的作者常常寫到兩百頁仍不清楚自己在構建什么,這種不確定感會直接顯現在稿紙上,變成冗長重復的場景。結局以后可以改,大多數作者都會改,但先得朝著某個方向寫,哪怕那個方向還是模糊的輪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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