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消品訊)近日,全球便利店連鎖巨頭7-11向美國得克薩斯州聯邦法院提起訴訟,指控耐克即將發售的Air Max 95運動鞋侵犯其商標權。訴狀稱,耐克運動鞋的橙、綠、紅三色條紋設計高度類似于7-11的標志性品牌視覺,并可能導致消費者誤認為雙方存在聯名或授權合作。此外,耐克選擇在7月11日——正值7-11的年度促銷日——發售該款運動鞋,被認為是借助營銷節點蹭取品牌權益。對此,7-11要求法院叫停產品發售、召回相關貨品,并追索經濟賠償。截至目前,耐克暫未對此案發布官方回應。
《快消品》了解到,律師解讀指出,7-11的標志性三色條紋已完成多品類商標注冊,并在長期市場使用中形成較高辨識度。根據商標侵權司法標準,“整體比對、隔離觀察和消費者混淆可能性”是判定核心依據。在此案中,耐克運動鞋的配色與視覺樣式可能明顯導致公眾誤認,滿足商標侵權的法律判定條件。此外,耐克將產品發布與渠道推廣綁定7-11專屬年度品牌日,還涉嫌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中關于商業標識與營銷節點的保護規定,表明存在雙重侵權與主觀惡意行為。
![]()
耐克的侵權行為在配色設計和營銷節點上明顯存在意圖攀附7-11品牌流量的嫌疑,而這一主觀惡意可能加劇其法律責任。根據相關法規,耐克若被認定侵權成立,將需承擔召回、銷毀侵權產品以及賠償權利人損失的法律責任。由于該案涉及惡意侵權,還可能被疊加1—5倍懲罰性賠償并承擔全部維權費用。業內人士表示,此案不僅對品牌視覺設計與營銷活動提出了合規性警示,還為跨行業商標保護范圍劃定了重要邊界。
此次訴訟引發了廣泛行業關注和法律討論。一方面,該案件凸顯了“顏色組合”作為商標資產的法律保護力度,改變了公眾長期對普通顏色不受保護的誤解。另一方面,侵權糾紛從傳統的Logo、圖形標識逐漸延伸到色彩設計與營銷節點綁定領域,展現了知識產權保護的復雜化趨勢。對于跨國品牌而言,本案的爭議點為未來視覺設計與營銷行為提供了重要參考,同時警示企業需規避搭便車式惡意侵權,以避免高額法律賠償與市場聲譽損失。
特別聲明:以上內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為自媒體平臺“網易號”用戶上傳并發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