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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節選自《寫你想讀的文章》
田中泰延 著
人民郵電出版社
你有多渴望引起讀者共鳴
邁克爾·杰克遜有一首經典歌曲《鏡中人》,這首歌表達的主題是“你想改變世界嗎?如果想,那么你必須先改變鏡子里的人,也就是說改變你自己”。人們總是希望把自己的想法傳遞給他人,讓別人理解自己。在本章中,我將說明這種做法為什么是錯誤的。當你每天早上出門時,按照自己的喜好穿衣打扮就可以了,無須考慮別人的眼光,寫文章亦是如此。
寫作的受體1:不必設定讀者對象
無數的寫作教程都在強調“作者必須明確地設定寫作目標”。所謂“目標”,是指寫作的受體,即讀者,但是我們有必要這樣做嗎?
假如步入天命之年的男性掌握了“引起20多歲的女性共鳴的寫作方法”,那么他一定會受到年輕女性的青睞,這樣的男人才不會孤身一人坐在昏暗的房間里寫文章。
把讀者當作一種“目標”來看待,這本身就很庸俗,就好比我們不能把射擊和寫文章混為一談。就像社交媒體上充斥著網紅爆款照片一樣,有的寫作教程甚至教大家如何寫出爆款文章。我想對言必稱爆款的人說,你們就是蒼蠅。
還有的教程說“寫文章如同給某個特定的人寫信”,這樣就能傳情達意。乍一看,這種說法似乎挺有道理,但是如果我們想把某件事告訴某個人,直接發LINE就行了,根本不需要寫信。
讓特定的對象明白我們想要表達的內容并非易事。作為文案,我在廣告行業摸爬滾打了24年,每天都被所謂的“目標”包圍著,比如“寫一篇文章,向30多歲的女性宣傳××西服的優點”,“為××零食構思幾句能夠吸引中學生的廣告詞”。盡管這些廣告花費了高昂的制作費用,但是最終被投放在電視、報紙等不特定受眾的地方,并沒有精準地傳遞給特定對象。
廣告行業的業內人士自發組織了一個名為“滿員劇場御禮座”的劇團,上演過名為《會議》的戲劇。其大致劇情如下:某啤酒公司的宣傳主管打算把產品賣給特定的消費者群體,他提出的廣告文案是“夜半時分,美人出浴,一杯生啤”,但他的上司批評他:“你用‘美人’排除了男性,‘夜半’排除了白天,‘出浴’又把時間限定在晚上的幾十分鐘里,我們會損失多少顧客?趕快改成‘大家的生啤’!”
總之,我們沒有必要設定讀者屬于哪部分群體。自己的文章的第一個讀者當然是自己,如果自己讀起來都覺得沒意思,那么寫這篇文章本身就是白費力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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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配圖:電影《藍鷺》
寫作的受體2:若別人已經寫過,我們當讀者就好了
“自己讀著有意思的文章”是指“自己創作的、還沒有人讀過的文章”。
比如在看電影的時候,我們會不停地思考,“這個畫面很有趣”“這個場景有點兒問題”,換言之,我們根據電影展現的事象形成了意象。
但是,以電影為主題的期刊、雜志不在少數,《電影旬刊》《電影秘寶》等雜志經常刊登專業影評人的文章,人們還能從廣播和視頻網站上了解電影的相關信息。在社交媒體上,電影評論和觀后感等文章也多如牛毛。
如果別人已經用更加豐富的辭藻寫出了你的所思所想,或者詳盡地解釋了你的疑惑,那么你就沒有必要再寫了。因為在網絡世界中,與他人雷同的東西不會收獲好的反響,“這和××說的是一回事嘛”。你若打算靠“模仿”別人的文章來賺錢,你即將迎來的不是點贊,而是警察或著作權人的律師函。
“我想表達的東西還沒有人寫過,只能我自己來寫了。”站在讀者的立場上寫出自己想讀的文字,這才是我們寫作的出發點。
正如上文所述,在現代社會,人們對時事新聞的評論,事件或事故的思考,電影、電視和圖書的感想以及事象的解說等,在一瞬間就能傳遍互聯網的每個角落。因此,寫出具有原創性的文章變得難上加難。
但是從某種意義上講,作為作者,我們也更輕松了,不必再去炒別人的“冷飯”。如果沒有特別新穎的見解或尚未解決的疑問,我們只需要當一個讀者。即便你把在別處讀過的內容費盡心思地拼湊成一篇文章,讀者也不會感興趣,你自己也不會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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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的受體3:依靠寫作獲得社會認可是不劃算的
有的人說自己喜歡寫文章,我實在搞不懂他們是怎么想的。對我來說,世界上最討厭的事情就是寫作。我最喜歡的事是吃咖喱飯,往后排到第1863位才是寫文章。
在這個世界上,大概沒有比寫文章更麻煩的事情了。相比之下,跑馬拉松都比寫作輕松。成千上萬名的選手興高采烈地跑完了東京馬拉松的全程,但假如我們在參賽條件中附加一條“寫10000字的申請書”,估計絕大多數選手寫到400字就棄權了吧。
我從來沒有自發地、主動地寫過文章。寫廣告文案是公司分配的任務,寫影評是受朋友之托,這本書本身也是在今野良介先生的勸說下不得已而寫的。
雖然不情愿,但是我沒有辦法。既然我們約定了,那我就要挺起沉重的腰板開始“爬格子”。為了讓寫作的過程變得輕松、愉快一點,我只能通過讀自己寫的東西轉換心情,除此之外,別無他法。在此過程中,我慢慢地變成了讀者。
一個人自言自語把自己逗樂,要我說這個人傻吧,確實有點兒傻。但是,最了解我自己的還是我本人,把自己逗樂比“設定不了解的讀者對象并取悅他們”容易得多。我只需把自己覺得有意思的事情寫成文章,交給委托人就可以了。
我常常聽說有人想當寫手、想出名,但是為了獲得社會的認可、大家的點贊而累死累活地寫長篇大論,這么做其實很不劃算。在你面前還有許多捷徑能讓你迅速走紅,比如百米賽跑突破10秒大關、在車站廣場前唱歌、在視頻網站上傳有趣的視頻、和朋友搭檔表演相聲等。
在深夜,獨坐在昏暗的房間里,忍受著腰酸背疼,敲擊著鍵盤,時不時地對著自己寫的東西笑幾聲,這才是寫手真實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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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作的受體4:誰寫的比寫什么更重要
假設你能忍住腰痛,扛住睡意,寫一篇萬字長文,針對自己感興趣的事象,以妙趣橫生的文字寫出自己心中產生的意象。那么,誰會來讀你的文章呢?
一個讀者也沒有。即便你像我一樣是受人之托,客戶一開始就預備好了發表文章的地方,也沒有人會看。哪怕你自己在網上開設一個空間,把文章發布上去,仍然不會有讀者。因為你不是宇多田光。
例如,你對“羅馬帝國1480年的歷史”這一事象非常感興趣,一絲不茍地查閱了資料,將波瀾壯闊、激蕩人心的意象變成文章,不僅你自己讀著感覺有意思,文章還體現出你的史學造詣和風趣幽默的文筆。即使你把這樣的文章放在網上,瀏覽量也不過幾十人次,最多幾千人次而已。
但是,假如宇多田光寫了一篇關于定價840日元的好吃的炸豬排套餐的文章,就會有幾百萬人爭相閱讀,各種評論如同雪片一般飛來,豬肉的銷量也會暴漲。你的羅馬帝國1480年的歷史在炸豬排套餐面前一敗涂地。
文章寫作教程總是告訴我們“寫什么很重要”,但是現實并非如此。對大多數人讀者說,最重要的是“誰寫的”。因此,我們必須拋棄“面向特定群體”“想要吸引讀者”“想當寫手、想出名”這樣的錯誤想法,首先樹立“只要覺得自己寫的文章有趣,那就是幸福的”的意識。如果你堅持這樣的理念寫下去,反而有可能贏得廣大讀者的喜愛和擁護。我曾經在報紙上看到一則關于高中棒球甲子園大賽的新聞,標題是“××農業高中無欲則剛,劍指冠軍”,當時我還不太明白寫作的道理,但現在我提倡以無欲則剛的精神來寫作。
不過有人會說,“我先成為宇多田光那樣的名人,然后再寫書賺錢”,這種思路完全正確,我不反對。
寫作的受體5:不要過別人的人生
雖說一個讀者也沒有,但網絡上的文章還是會有人去讀。一旦你的文章受到好評,閱讀量達到幾萬乃至幾十萬也是可能的。
現在已經不是讀者給作者或出版社寫信反饋意見的時代了,在互聯網時代,人們可以實時溝通,讀者隨時隨地都能寫下感想或表達態度,對你提出批評或反駁。你會收到一些讓你火冒三丈的、莫名其妙的留言,有的人回復“這完全是你的主觀臆斷”,有人抨擊你的文章“枯燥無味,一派胡言”。
讀了你的文章而感到喜悅的人首先是你自己,這是本書的主旨。你自己就可以決定是否滿足、開心。但是,評價是由別人決定的,你無法控制別人的想法。
有人說“這家伙的思維方式真奇特”,有人故意挖苦說你的文章“無聊至極”,他們就像板著臉、橫眉冷對的挑刺專家一樣,雖然你討厭他們,但你不能挨個去和他們打嘴仗。還有人諷刺“這家伙講的梗(笑點)太冷了”,但是他們連冷笑話都講不出來,怎么可能說出讓別人開心的話呢?你要是和他們較真兒,那就是在白費口舌。
寫手面臨的難題不僅僅是讀者的挖苦、諷刺。如果你的文章被很多人點贊,那么你以后寫文章時還會想得到人們的贊許,長此以往,你就會變得很無趣。當你淪為評價的奴隸時,寫作就變成了累贅。
我們不應該過別人的人生。寫文章的人是我們自己,誰也不能代替我們。我們過好自己的人生就可以了,其中一種方式便是寫作。
在你猶豫要不要寫的時候,
有人已經在瘋狂地寫了。
來瘋狂寫作營,
和愛寫作的小伙伴們一起,
開始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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