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3月31日上午時分,兩個高個子男子邁進福州市一家茶藝廳,與福州市民陳信滔秘密會面。一場風暴即將來臨。
這兩人是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副局長、二級警督王志剛和他的同事。他們受公安部部長直接派遣,前來聽取陳信滔反映“一個駭人聽聞的警黑勾結炮制假案”的詳情。
見面前,王志剛電話告知陳信滔“部長作了批示,即日赴福州展開調查”,陳信滔拿著話筒號啕大哭。但激動過后,陳信滔疑竇叢生事情來得太突然了,莫非有詐他和家人連夜分析,越分析越覺得蹊蹺,到后來竟懷疑來人是殺手。
陳信滔緊張之下,連換了兩個約見地方,最后精心選擇了一個人多的茶藝廳。他看了警官證,看了桌上擺的陳信滔寫給公安部長的信,上面果真有相關領導批示的批示,這才信了。
看了材料,又一連聽陳信滔講了個多小時,王志剛時而搖頭,時而嘆息,神色越來越凝重。在進行了一段時間的周密調查后,王警官臨走前對陳信滔笑笑說“你運氣好,信到了我們周部長手里,否則……”
01殺身之禍
1996年8月,陳信滔從部隊轉業到地方,次年在福州市化工路辦起了該市首家舊機動車交易市場。
到了2000年,陳信滔已賺下好幾十萬元,他的“福汽舊機動車交易市場”也成為福州舊車交易行業的第一品牌。
陳信滔的三哥陳信華,在陳信滔舊車交易市場當“二哥”,每輛車過戶代理費100元,運氣好時,一個交易日也可賺上千元。
2000年8月,因舊車交易市場面臨拆遷,素不來往的徐承平找上門來,要陳把市場搬到安詳集團車場與他合辦。
徐承平此人一直以心狠手辣著稱,在當地也算是個“通天人物”。這個福州安詳國際集團投資有限公司的老板平時飛揚跋扈,而這跋扈的底氣就是其與當時福州市公安局的副局長王振忠“關系好得不得了”。
與其說徐承平想跟陳信滔合作,其實暗地里徐承平一直想找機會吞并陳信滔,最終獨占福州市舊車交易市場。
陳信滔在沒有弄清對方來意后,拒絕了與徐承平的合辦要求。以后,陳信滔就不斷受到來自各方面的威脅、騷擾。
2000年10月,走投無路的陳信滔被迫與徐承平簽訂了顯失公平的《聯營協議書》,后者也開始了蠶食、侵吞甚至毀滅陳信滔兄弟倆的罪惡陰謀。
不久以后,陳信滔害怕會被徐“詐光”,想解除聯營關系,改成向徐租賃場地,獨自經營。陳信滔為此找了當地人卞禮忠調解,試圖讓徐老板給陳家“放條生路”。
然而,卞禮忠怎么也沒想到,這次出頭,竟會因此引來殺身之禍。
卞禮忠也算一個厲害角色,平時在當地做水果及裝修生意,雖不是黑社會,卻結交一些“道上的朋友”。
卞禮忠幫人辦事兒也不含糊,幾次接觸下來,徐承平提出的“出茶水費10萬元,讓卞禮忠退出”的要求被拒絕后,徐承平第一個找鄭軍商量、分析。
鄭軍是福州晉安公安分局中隊中隊長,他為徐承平出謀劃策,并制定了“先文后武”整死卞禮忠的方案,這個方案得到王振忠的認可。
按照鄭軍的策劃,2001年2月18日,徐承平請卞禮忠到帆順酒樓吃飯——王振忠、鄭軍等人在16號包廂,徐承平、卞禮忠、等人在隔壁17號包廂。
這個飯局非常符合“黑白兩道”標準,在協調中示威較勁,在豪飲中暗藏殺機。徐承平請王振忠、鄭軍等警界顯赫人物來“壓臺”,一是示強,想以此嚇退卞禮忠或迫其就范,二是讓鄭軍等人認準卞禮忠體貌特征,以便動武時好下手……
飯局后,徐承平表面上接受卞的調解,并約陳信華、陳信滔兩兄弟到車場來協商,于是,一場“全武戲”就在緊鑼密鼓中開場了。
鄭軍指點徐承平:“你到外面弄一把槍交給我,約他(卞)進來把他當場擊斃掉,如果卞禮忠身上沒帶槍,擊斃完就把這把槍扔在擊斃現場……”
一切布置好后,徐承平不斷打電話約陳信滔、卞禮忠到舊車交易市場商談。陳信滔因手機關機,沒接到邀約電話而躲過一劫,而卞禮忠帶著林季援與馮文虎于22點許趕到舊車交易市場。
當晚23時許,一個只有在警匪片中才可能出現的鏡頭出現了。透過辦公室的落地玻璃可見,卞禮忠背靠玻璃而坐,徐承平坐在對面說話。不久,徐承平從辦公室走出,撫一下頭發,發出暗號。
埋伏在舊車交易市場里的數十名警察頓時出動,其中名警察手持微型沖鋒槍,出現在距落地玻璃四五米外的空地上,隔著玻璃,對碎不及防的卞禮忠猛烈掃射。
共一百五十余發子彈頃刻間就把卞禮忠射成了篩子,這還不夠,眼見卞禮忠的手還在顫動,鄭軍拔出手槍,朝卞禮忠的眉心補了一槍,又在其左臉補了一槍。
鄭軍從腋窩下取出徐承平事先準備好的裝有仿六四式手槍的塑料袋,隔著塑料袋把子彈上膛后丟在卞禮忠的右手邊;劉雄亦將徐承平準備的8萬元,加上從卞禮忠身上搜出的1萬多元現金,撒落在卞禮忠的尸體旁,偽造成卞禮忠持槍搶劫而被當場擊斃的現場。
與此同時,在舊車市場門口一輛桑塔納轎車中,卞禮忠的同伴林季援被埋伏在外的刑警抓住;另一名同伴馮文虎在離舊車市場200米處,被數名刑警按倒在地,身上的兩支手槍被搜出。
隨后,徐承平和這些刑警啟用兩臺拖車,將陳信滔停放在市場內的部轎車全部拖走,還將辦公設備、倉庫材料、汽車配件等物品一并拖走。
02殺人誅心
舊車交易市場打死人”的消息以驚人的速度在福州傳播,而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對外宣布這是一起“持槍敲詐、搶劫案”。
案后,鄭軍多次召集“參戰”警察統一口徑,訂立攻守同盟,授意十幾名參與“2·20”假案的民警集體作偽證。為
了封口,鄭軍不僅讓徐承平拿出3萬元作為辦案獎金分發給重案中隊“參戰民警”;還多次要求徐承平通過公安局副局長王振忠,繼續阻止有關部門對擊斃卞禮忠之事的深入調查。
2月22日,福州數家媒體刊發由晉安分局提供的一篇題為《一持槍劫匪被擊斃》的報道渲染了“分局刑警與歹徒槍戰并將其擊斃”的逼真場面,還配發了一幅卞禮忠尸體照片,壓圖標題令人心驚肉跳—“持槍搶劫,斃了活該”。
這邊解決了“不識好歹的”卞禮忠
3月7日,晉安分局又以陳信滔兄弟涉嫌“特大持槍敲詐案”為由,發出協查通報。躲藏中的陳信滔得知被警方認定為“卞禮忠敲詐勒索團伙的后臺老板”,才豁然明白自己中了徐承平的圈套,但他認為自己是冤枉的,不怕到公安局“說清楚”。
3月27日,陳信滔在昔日部隊領導和戰友的陪同下,到晉安分局說明情況并報案—他的汽車和物品被洗劫一空。只是,可憐的陳信滔到現在都沒清楚的認識自己身在一個怎樣的處境中。
當天下午,他就被帶到派出所的一間不到5平方米的小房間,陳信滔在這里呆了48小時,其間被輪番審訊。
陳信滔被抓的當天下午,晉安分局宣傳科的高某又寫了一篇題為“圍殲劫匪”的長篇報道,刊登在當地一份晚報上。
報道將“2·20槍案”起因歸結為陳信滔不滿與徐承平之間的合作,伙同黑社會老大卞禮忠敲詐徐承平50萬元,后來追加到150萬元,晉安分局刑警大隊長劉雄率公安干警“英勇應戰”,其中細節是這么寫的:
歹徒發現了現金9萬余元。搜出錢后,歹徒狠狠甩了徐經理一個耳光……徐經理突然尖叫著飛奔出去,高聲示警求救。說時遲那時快,劉大隊長迅速命令預伏守候的行動組刑警采取行動……‘不準動,立即放下槍來,向公安機關投降’指揮員劉雄命令道。歹徒卞禮忠舉起手中的槍對準公安警察,就在這千鈞一發之際,隨著一聲槍響,負隅頑抗的劫匪應聲倒下……行動組刑警將繳獲的六四式手槍撿起退出彈夾,哇,好險!”
陳信滔看了報紙提出質疑,結果鄭軍親自出馬,指著陳信滔的鼻子說“你知道徐承平是什么人嗎?他是我們晉安分局重點保護的對象,鄭軍不停地拍打桌子,連手機都拍飛了。
此案被作為“打黑除惡首戰大捷”的案件上報,甚至騙取了有關部門的嘉獎。
03暗夜之中
2001年3月29日,陳信滔、陳信華被移送到福州市第一看守所,兄弟倆在看守所呆了三年,其間經歷了三次起訴、三次更換起訴書;六次退回補充偵查、八次開庭審理、兩次發回重審,沒被整死,確是奇跡。
晉安分局向晉安區檢察院送達移送起訴書,認定陳信滔犯有敲詐勒索罪。為了造成陳信滔確屬敲詐勒索團伙的印象,分局將陳信滔案并到風馬牛不相及的福州火車北站敲詐勒索案件中。
8月上旬,晉安區檢察院提審陳信滔,陳信滔指出此案一系列的疑點出事那間辦公室并不是徐承平的辦公室,怎么可能最后出現萬元現金?
當時卞禮忠到底有沒有帶槍?槍是哪里來的?聽了陳的申訴后,檢察官安慰陳信滔“我們也知道這個案子有蹊蹺,會將它搞清楚的。”陳信滔心中頓時浮起了希望。
此時的晉安區法院也承受了很大的壓力,可以說是“左右不是人”,“判陳信滔有罪,證據不足、法理不容;判無罪,上有壓力,下有媒體及社會輿論的指責”。
為此,法院到晉安區政法委訴苦,政法委出面協調,將晉安分局副局長王振忠請到辦公室,不料王振忠大吵大鬧:“這是受到公安部表彰的鐵案,你們敢判陳信滔無罪?”
2001年10月17日,晉安區法院開庭審理此案,數百人前來旁聽。庭審變成了喊冤會,法官已看出此案大有問題。法院法警隊一負責人聽了庭審后,將陳信滔的手銬從背面移到前面,安慰他說“這事他們亂來,你不要著急。”但有人不會就此輕易罷休。
庭審一結束,徐承平就強迫福州市多名舊車交易商聯名寫了一封告狀信,指控陳信滔是敲詐勒索團伙、黑社會后臺老板。這封信被王振忠大加利用,他立即請求時任福州市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的宋立誠給晉安區檢察院和法院施加壓力。
頂著壓力,晉安區檢察院向徐承平提了兩個問題:
第一,檢察院做了調查,徐承平在舊車交易市場根本沒有辦公室,為什么徐承平和警方一口咬定涉案那個房間是徐承平的辦公室?
第二,事發當晚,徐承平為何通過警方迫不及待地將陳信滔那些車一掃而空?
此兩問一出,讓人想不到的是,兩名檢察官立即遭到報復。第二天,有關部門就到區檢察院調查,聲稱有人舉報檢察官嚴某等人收了陳信滔的黑錢”。
此后,這兩名提出問題的檢察官被查了很長時間,整個區檢察院都受到了很大的壓力。
2001年11月9日,同樣承受到巨大壓力的晉安區法院將案件退回區檢察院,檢察院又將案件退回晉安分局補充偵查。當案件再度轉到區檢察院時,檢察院只好將案件呈福州市檢察院市檢察院也采取了同樣的策略,于2002年1月上旬將案件退回晉安分局補充偵查。
在這期間,晉安分局的證據“補充”得越來越多,多人向公安機關提供了“在同一時間、同一地點聽到陳信滔向徐承平索要150萬元”等證言。
晉安分局補充這些“證言”后,于2002年2月上旬又將案件移送市檢察院公訴處,市檢察院檢委會討論了一個月沒法作出決定,只好將案件上呈福建省檢察院。
涉案的多種力量互相交織,此案陷入一種膠著狀態……
04陽光之下
值當此時,福州政壇出現了一個重大的轉折點,福建省公安廳分管刑偵的副廳長牛紀綱被任命為福州市委常委、市委副書記、政法委書記、公安局局長,“2·20槍案”也隨之出現轉折。
牛紀綱的到來,福州政壇一致的說法,“是帶有使命的”。牛紀綱的到任,也讓王振忠極度失落并且手忙腳亂,“一正一邪,立見分明”。
牛紀綱上任不久,就查處了福州車管所腐敗窩案以及福州交警支隊長腐敗案,震動全國。
陳信滔心中又升起了希望,因為看守所里大家都在談論牛紀綱,一致的評價是鐵腕治警,剛正不阿。
而此時身為公安局副局長兼任市交警隊隊長王振忠卻身處腐敗、涉黑、華遠集團賴昌星案等旋渦中,感到隨時有出事的可能王振忠,于2002年5月22日,與情婦郝文,攜1000多萬美金以及眾多機密文件潛逃到美國。
王振忠此人經營福州多年,他在幕后操控,與徐承平等人合作,通過特定幾家修車廠代辦車檢。一部車幾百元,保證通過。此外,包含罰單、違規拖吊等業務,雖掛著政府的名義,其實都是王振忠伙同他的親戚朋友在私人操作。
1995年,42歲的王振忠開始以“花心”聞名于警界。除了在外面包養有8名情婦,他還長期在公安局包養兩名“二奶”。
其中,他最寵愛的是當時該市公安局辦公室主任郝文。郝文1965年生,1989年畢業于廈門大學藝術系,身高1.68米,被福州市公安局的警察們稱為“警花”。(王振忠案暫且不表,且看后期分享)
中國外逃最高級別的警官王振忠出逃后,對其調查也公開化。王振忠一跑,徐承平即以偷稅罪被逮捕。
盡管徐承平和王振忠已經落馬,但因為槍案所涉及的當事警察一口咬定卞禮忠是敲詐搶劫持槍拒捕、陳信滔是背后主謀,所以案子在此后近兩年的時間里陷人泥沼。
但緊接著,王振忠落馬后牽出的一個關鍵人物——鄭軍的副手、晉安分局刑偵大隊副大隊長任燕榕落馬了。一個月后,任燕榕舉報鄭軍“亂干”,專案組從中獲得了“2·20搶案是假案”的突破口。
在看守所號房里“最有權力”者,除了看守警察,就是“號長”,蒙冤的陳信滔此時已升為431號房的“號長”。
隨著“5·22”專案的進展,王振忠情婦郝文的丈夫顧偉也以涉嫌“包庇罪”和“銷贓罪”被關進431號房。
按照號房“慣例”,新來犯人要向“號長”報告自己案情。說者無意,聽者有心,陳信滔從顧偉口中獲悉許多徐承平與王振忠勾結的內幕。
因此,陳信滔才知道自己冤情是如何發生的;才知道自己被搶走的小轎車,已被徐承平作為禮品送給制造假案的有功人員……
2002年7月間的一天,陳信滔突然從431號房被調到432號,莫非是“與我案件有關的人被關進來而要我回避?”陳信滔心想。
他交待號友,要對新來犯人盤問清楚。陳信滔因而意外獲悉:來者名叫潘伯榕——卞禮忠被擊斃時,身邊那支槍,是潘先借、后賣給徐承平的——潘伯榕的話,證實卞禮忠是被謀殺的,“2·20搶案”是個假案。
在人山人海里,在失去自由后,在關押的幾千人中,為何偏偏讓陳信滔能碰上這幾個涉案的最主要證人,這是偶然巧合,還是天意安排?
關了3年,在惡劣的環境下,剛四十出頭的陳信滔已滿頭白發。
2004年2月15日,真正的轉機來了,福州市委政法委就本案召開第三次協調會,牛紀綱主持會議,他提出三條意見:
第一,有人一直想方設法要證明陳信滔有罪,又事實不清,沒有證據,你們為什么不查一查陳信滔無罪的事實和證據呢?
第二,北站的敲詐勒索案件和“·槍案”完全是兩回事,就不要扯在一起了。
第三,徐承平制造假案,還要加大力度查下去。
2004年3月4日,晉安區法院當庭宣判陳信滔兄弟無罪。法庭書記員請陳信滔寫下他的感受,陳信滔不知道自己是該感激還是詛咒,推辭了三次,最后還是提起筆,在判決書上重重地寫下個大字“遲到的公正”。
05善惡有報
陳信滔獲得自由后,向公安部部長寫了文首提到的那封信,(彼時的公安部長還是那個日后震驚全國的副國級落馬“大老虎”周永康)卻想不到這么快收到答復。
接下去一連十幾天,公安部警務督察局幾次派人前來福州調查此案。
2004年5月31日,在相關部門的指揮下,“2·20槍案”所涉警察十余名被帶走,旋即被“雙規”。這天發生的事,被人們稱為“5·31風暴”。
2007年6月20日,公安部督辦的2001年福州“2·20”槍擊案,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宣判。以犯故意殺人罪、犯搶劫罪、犯偷稅罪、犯誣告陷害罪數罪并罰判處被告人徐承平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另兩名被告人以故意殺人罪,且系共同犯罪判決如下:鄭軍被判處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劉雄被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陳信滔于2006年發起民事訴訟狀告車行老板、公安局副局長及福州警方索賠1300萬元。經過漫長的一審、二審、重審,2015年8月16日,福州市中院判決車行老板、警察及福州市公安局晉安分局賠償陳信滔逾686萬元。
2003年4月2日,福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洗錢罪對王振忠批準逮捕。專案組在國際刑警組織、公安部、省公安廳的協調下,為追捕王振忠歸案,開展了大量工作。
逃往美國的王振忠,與情婦郝文花了一百多萬美元在美國加州買了一幢別墅,因為有巨款在手,又拿到美國綠卡,天天開著跑車與郝文在賭場、茶樓及華人聚集的地方招搖過市。
就在王振忠在美國想過有錢人生活時,以前在福州被他敲詐過的黑道人物,紛紛委托在美國的“福清幫”黑道向他追討被敲詐的錢。
“福清幫”成員找到這個在國內時地位顯赫的公安局前副局長時,說過去的錢算是借款,還錢就算數,不還錢就砍郝文的手,然后砍王振忠的腳。
從2005年下半年開始,郁郁不樂的王振忠很快被體檢查出了肝癌。
2007年6月10日在紐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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