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意大利媒體報道,奮斗在意大利綜合編譯:近日,意大利最高法院作出一項重要裁定,撤銷了一起中國公民的驅逐令,并將案件發回重審。這一判決再次強調,在涉及家庭權利的情況下,行政機關不得草率作出驅逐決定,必須進行充分、細致的利益權衡。
本案當事人為一名中國籍男子,在意大利生活近二十年,期間成家立業,與同為中國籍的妻子結婚,并育有兩名子女,兩名子女均在意大利出生和成長。盡管其曾有刑事前科,當地省督府仍據此對其作出驅逐出境決定。該男子認為此舉嚴重侵犯其家庭生活權利,遂提起訴訟,但一審被駁回,最終上訴至最高法院。
在審理過程中,最高法院重點審查了兩個核心問題。首先是程序合法性問題。法院指出,行政驅逐令必須由具備合法授權的官員簽署,否則將構成形式瑕疵。本案中,簽署驅逐令的官員是否獲得授權并無明確證據,相關授權文件亦未在案卷中體現,原審法官也未對此作出充分說明。因此,該驅逐令在程序上存在明顯缺陷。
其次,也是本案最關鍵的一點,在于原審法院未充分考慮當事人的家庭與社會聯系。最高法院明確指出,根據意大利法律及歐洲人權相關規定,在決定是否驅逐一名外國人時,必須評估其在本國的家庭關系、居住年限以及社會融入程度。尤其當事人擁有未成年子女時,更應審慎考量驅逐措施可能帶來的家庭分離后果。
判決中強調,驅逐并非絕對禁止,但必須進行所謂“強化理由說明”,即在國家公共安全與個人家庭權利之間進行實質性權衡,并清楚說明為何驅逐具有必要性。本案中,原審法官僅列舉當事人的犯罪記錄,卻未評估其當前社會危險性,也未對其家庭狀況進行任何實質分析,明顯違反相關法律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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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圖:意大利最高法院)
此外,最高法院還指出,即便當事人存在刑事犯罪記錄,也不能自動推定其具有現實社會危險性。是否構成威脅,應結合當前情況進行具體判斷,而非簡單依據既往行為作出結論。
基于上述理由,最高法院最終裁定,原判決存在錯誤,撤銷此前維持驅逐令的決定,并將案件發回基層法院重新審理。新的審理中,法官需補充核查簽署權限問題,同時全面評估當事人的家庭生活、居住歷史以及社會關系,依法作出新的裁定。
該判決再次釋放出明確信號:在移民管理中,國家權力雖有必要維護公共秩序,但不得忽視基本人權,尤其是家庭完整性這一核心價值。對于在意大利長期生活并建立穩定家庭關系的外國人,驅逐措施必須慎之又慎,確保合法性與合理性并重。(奮斗在意大利網站獨家編譯,未經授權禁止轉載)
奮斗在意大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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