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第119屆國會可能是建國250年來最功能失調、效率最低的一屆,但議員們在一件事上達成了罕見共識:電動車車主交的錢太少了。
眾議院交通與基礎設施委員會日前公布了未來五年的地面交通 funding 法案。這份名為"為美國250周年建設無與倫比的基礎設施與長期發(fā)展法案"(BUILD America 250 Act)的文件中,包含了一項針對電動車車主的年度收費條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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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員會主席 Sam Graves(共和黨-密蘇里州)在聲明中表示:"我為美國橋梁獲得的歷史性投資感到自豪——超過500億美元,這是我們歷史上最大規(guī)模的此類投資。BUILD America 250法案確保電動車車主開始為道路使用支付公平份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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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法案通過——目前也獲得了民主黨支持——電動車車主每年需繳納130美元的聯(lián)邦注冊費。從2029年起,這筆費用每年增加5美元,直至達到150美元。插電混動車型(PHEV)同樣不能幸免:起始年費為35美元,每年遞增5美元,最終定格在50美元。
各州交通部門負責代收這筆聯(lián)邦電動車稅。若拒絕執(zhí)行,聯(lián)邦政府將"從該州的高速公路撥款中扣留相當于應繳金額125%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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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政策的邏輯并不復雜。美國道路 funding 向來是一筆糊涂賬,由聯(lián)邦和州汽油稅、州車輛注冊費以及地方預算混合支撐。隨著高燃油效率的插電混動和零油耗的電動車占比攀升,用于道路維護的資金池持續(xù)縮水。
從抽象角度看,要求電動車和插電混動車主承擔相應份額并非沒有道理——這些車型的整備質量略高,對路面的損耗也確實稍大。不過與垃圾車、公交車或重型半掛車相比,乘用車造成的損害幾乎可以忽略不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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