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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幾年來,每當暑假一開始,很多老師也就開始擔心受怕,因為暑假期間很多地方縣管校聘在前期動員大會之后就要開始實施,老師們擔心會影響到秋季開學時的上崗情況。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改革自2018年啟動并先行試點之后于2020年秋季學期按照教育部的部署在全國范圍內實施,至今已有五六年的時間了。
教育部2022年2月發布的2022年工作要點提到要深化義務教育教師縣管校聘管理改革,有序推進教師交流輪崗,2023年、2024年和2025年也都強調了縣管校聘改革,這表明了這項改革已經向縱深化發展了,沒有按照教育部既定部署在2020年秋季學期實施的地方也都在加緊制定實施細則和方案并力爭盡早完成。
在具體實施縣管校聘改革時,很多地方的學校都是采用操作簡單的綜合考核“末位淘汰制”對學校教師實行全員綜合考核打分并將綜合考核分數處于末位的教師進行淘汰,這些被淘汰的教師要么去當地教育部門專設的進修培訓機構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標準進行學習或培訓待聘,要么被統一調配去鄉村薄弱學校交流輪崗。
這里所說的綜合考核如果沒有一個行得通的科學合理的統一標準和界定,那么就會使得考核結果失去應有的公平和公正,達不到激勵先進和鞭策后進的目的。退一步說,即使綜合考核公平公正,那要以此落到實處就只有一個更容易操作也更簡便的方式,那就是“末位淘汰”而“末位淘汰”制是不適合教師群體的。
根據2014年出臺的《關于推進縣域內義務教育學校校長、教師交流輪崗的意見》的規定:城鎮學校、優質學校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其中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從近幾年很多地方實施的實際情況來看,這兩個比例都不可能達到預期的目標或者說根本就沒有這兩個比例一說。
對于城鎮學校、優質學校里哪些普通教師符合交流條件,這并沒有統一的標準,很多地方都是采取競聘上崗的方式,對于競聘落崗教師,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進行統籌調劑安排工作崗位或安排待崗培訓,教師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調整其工作崗位,或者到新崗位后考核仍不合格的,學校可按有關規定解除聘用合同。
縣級教育行政部門根據實際進行統籌調劑安排工作崗位,實際上就是將落聘落崗教師異地交流,這樣的做法不僅違背了通過縣管校聘改革均衡城鄉教育資源的初衷而且還涉及到很多諸如人事關系、工資待遇、住所變動、子女照顧等等難以解決的實際問題,最后基本上都是雷聲大雨點小,走走形式和過場而不了了之。
雖然城鎮學校、優質學校里的骨干優秀教師有著明確或明顯的界定,但要達到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這樣的比例規定也是難以實現的,因為在現行的唯分數論招考體系下學校里的骨干優秀教師就是學校提高升學率、擴大招生影響、樹立學校品牌效應的金字招牌,幾乎沒有哪所學校會將骨干優秀教師交流出去的。
縣管校聘改革的目的就是要實現城鄉教育資源均衡化,而實現這個目的關鍵途徑就是城區優質學校的骨干教師到鄉村薄弱學校交流輪崗。如果每學年教師交流輪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條件教師總數的10%以及骨干教師交流輪崗應不低于交流總數的20%這兩個比例無法達到的話,那就談不上縣管校聘了。老師們不必為縣管校聘擔心受怕,實際上縣管校聘難以真正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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