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裁判要旨】
1. 實質(zhì)審查原則:判斷條款是否屬于免責條款,不能僅看形式(是否標注責任免除、是否單獨成章),而應進行實質(zhì)性審查。關鍵判斷要件為:①是否減輕或免除保險公司的保險責任;②是否限制或排除被保險人獲得賠償?shù)臋?quán)利。符合上述要件即為免責條款,無論其形式如何包裝。
2. 提示說明義務:隱性免責條款屬于免責條款范疇,保險公司必須同時履行提示義務(加粗、加黑等足以引起注意的方式)和明確說明義務(就條款內(nèi)容、概念、含義作出清晰說明),否則該條款對投保人不產(chǎn)生效力。
3. 案涉條款將外賣配送常用交通工具”機動車“排除在保障范圍外,實質(zhì)免除保險公司責任,屬于隱性免責條款;保險公司未采取加粗加黑等提示方式,且投保流程為自動扣費、無溝通說明,未盡到提示和明確說明義務,故條款無效,應承擔40萬元賠償責任。
【基本案情】
某電商公司在泗水區(qū)域內(nèi)經(jīng)營“×A”外賣配送服務,案外人于某系其雇傭的業(yè)務配送員,第三人馮某、崔某、顏某系案外人顏某甲第一順位繼承人。
2021年5月28日21時許,在取餐過程中,于某駕駛摩托車行駛至泉源大道處與顏某甲發(fā)生碰撞,顏某甲受傷后經(jīng)醫(yī)院搶救無效死亡,該事故經(jīng)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事故認定書》 認定,該事故中于某所駕駛的摩托車為機動車,與顏某甲承擔事故的同等責任。2021年7月30日,馮某、崔某、顏某訴至法院要求賠償, 泗水縣人民法院依法作出一審民事判決, 判決某電商公司賠償該三人損失527123.3元。
2021年5月28日,某電商公司在某保險公司處投保雇主責任險,保險責任為雇主責任,保險金額(每人限額)650000元,保險期限自2021年5月28
日0時至2021年5月28日24時,雇員工種為外賣騎手,保險費3元。故某電商公司訴至法院,要求由某保險公司賠償馮某、崔某、顏某損失400000元。
另查明,保單特別約定第八條約定本保單附加個人第三者責任:承保對被雇傭人員在本保險單有效期內(nèi)從事本保險所載明的被保險人的業(yè)務有關工作時,由于意外或疏忽,造成被保險人及其雇員以外的第三者人身傷亡或財產(chǎn)損失的直接實際損失,保障限額400000元;第十四條約定,本保單擴展承保騎手駕駛非機動車過程中對于直接受損害的第三者,本保險承擔第三者意外死亡、傷殘及第三者事故發(fā)生地社保主管部門規(guī)定可報銷的、必要的、合理的醫(yī)保范圍內(nèi)的醫(yī)療費用(依據(jù)費用證明的原件)及其財產(chǎn)部分的直接實際損失。騎手駕駛機動車需啟用車輛車險保單,不在本保單保障范圍內(nèi)。騎手使用的交通工具包括電瓶車、自行車、 燃油助力車等非機動車。
【案件焦點】
案涉保險合同中, 對雇主責任險適用條件的特殊約定條款是否屬于免責條款, 其效力應當如何認定。
【關聯(lián)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 第十條、第十一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若干問題的解釋(二)》第九條第一款、第十三條第一款
【典型意義】
1. 隱性免責條款的識別方法:遵循”先有保險責任后有責任免除“的順序思維,免責以保險人本應承擔責任為前提。重點審查條款是否實質(zhì)減輕/免除保險人責任、限制/剝奪被保險人獲賠權(quán)利。
2. 隱性免責條款的效力認定:保險公司須同時履行提示義務(形式要件)和明確說明義務(實質(zhì)要件);從說明時間(訂立前)、說明對象、說明方式(書面/口頭)、說明內(nèi)容(清晰準確)四方面審查。保險公司不能舉證證明已履行義務的,條款不產(chǎn)生效力。
3. 司法價值取向:針對外賣配送行業(yè)專屬保險,明確隱性免責條款邊界,保障外賣平臺風險分散目的實現(xiàn);倒逼保險公司使用更規(guī)范細致的格式合同,主動充分履行提示說明義務;促進外賣配送行業(yè)安全高質(zhì)量發(fā)展,優(yōu)化保險市場環(huán)境。
【裁判結(jié)果】
一審判決如下:駁回某電商公司的訴訟請求。
二審判決如下:1. 撤銷山東省泗水縣人民法院一審民事判決;2. 某保險公司向馮某、崔某、顏某賠償保險金400000元。
【案例來源】
山東省濟寧市中級人民法院(2022)魯08民終【】號民事判決書
![]()
特別聲明:以上內(nèi)容(如有圖片或視頻亦包括在內(nèi))為自媒體平臺“網(wǎng)易號”用戶上傳并發(fā)布,本平臺僅提供信息存儲服務。
Notice: The content above (including the pictures and videos if any) is uploaded and posted by a user of NetEase Hao, which is a social media platform and only provides information storage servic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