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一早,看到《中國新聞周刊》報道的一樁案子,情節之荒誕,讓人目瞪口呆。
案子的主角是對公職夫妻,2007年離的婚,現都已退休。男方王某之前是國企官員,2016年在國電集團辦理的退休,級別為副廳。女方張某之前則是普通民警,2006年從徐州市公安局調到上海某分局后,就沒上過班。
據悉,兩人在離婚時未實際分割夫妻共同財產,而是各自控制了家中的部分財產,本來,男女雙方十多年來都相安無事,然而,不知怎么最近幾年突然鬧翻,王某將張某告上法院,要求分割上億元的家產。
于是在法庭,雙方上演了一場互揭老底的大戲。
王某提供了張某名下的財產清單:
1,王某同事歸還的1000萬元;
2,公司退贓款2500萬元至張某名下;
3,項目退股款3200萬元全部退至張某名下;
4,1997至2007年收取煤炭運銷公司代理費3000余萬元;
5,對外借款500余萬元債權;
6,炒股虧損約6000至7000萬元。
張某不甘示弱,同樣曝光了王某的財產:
1,河南鄭州、北京宣武各一處房產;
2,案外人吳某的400萬元債權400萬元債權;
3,匯豐銀行理財產品約541.6萬元、信托基金約201.4萬元;
4,個人名下匯豐銀行單位信托基金250萬港元;
5,名下銀行存款流水3160萬元,其中2750萬元從股票賬戶轉入。
兩人本以為,法院會按照他們的要求,依法進行審理,完成財產分割。然而,審理此案的法官卻給了兩人一記重錘,認為兩人財產明顯與收入不匹配,且無合理說明,直接將案件移送公安、紀檢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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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把年紀還要作,分割財產不成,反親手把自己送到監獄,這劇情簡直比電視劇還狗血。類似的家庭內部自我揭發反腐的行為,當然是吃瓜群眾所樂見的,網上有許多對于此案的猜測,但由于缺乏事實依據,我認為不好下定論。
我倒是覺得,此案之所以能曝光,其實非常僥幸。因為,男方王某最初起訴,選擇了自己戶籍所在地的法院,顯然是希望在自己有影響力的本地進行訴訟,要不是案子后轉到了上海,這起案件能否曝光,能否從離婚案變成刑事案,恐怕很難說。
審判此案的上海法官張旭衛,我必須要給個大大的贊。我查了一下,張旭衛在法律界有著不錯的口碑,曾獲“上海市婦女權益保障先進個人”、“普陀法院審判業務能手”等各種嘉獎和榮譽。
根據相關信息,張法官辦案極為認真用心,他長期負責審理婚姻家庭等案件,截至2023 年已審結各類案件 2400 余件 。反家庭暴力法實施后,他累計簽發人身安全保護令三十余份,對每起案件都會進行走訪調查,最大程度還原事實,保護受害者權益 。
張法官的嫉惡如仇,以及他的專業和勇氣,在這對公職夫妻離婚案中,再次得到了體現。
接下來,這對公職夫妻涉嫌的貪腐若被查實,希望能給張法官好好記上一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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