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天內,楊姍姍律師為涉嫌詐騙罪的當事人A某開展辯護。案件焦點在于事實認定、金額定性和主觀故意等。律師全面核實細節、撰寫法律意見,與檢察官溝通。最終,檢察院采納意見,當事人不批捕,成功取保候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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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姍姍律師是北京恒都律師事務所專職律師,畢業于中國政法大學,擁有刑法學碩士學位,執業至今承辦過數百件各類案件,在刑事辯護和民商事案件代理方面經驗豐富。此次要講述的是她辦理的一起詐騙案。
本案委托人是19XX年出生的湖北籍當事人A某,A某因涉嫌詐騙罪被北京市公安局XX分局立案偵查,偵查階段公安機關提請檢察機關批準逮捕。A某家屬在案件審查批捕的關鍵節點,專程委托楊姍姍律師擔任本案偵查階段辯護人,全權處理涉案法律事宜。若檢察院批準逮捕,A某將被羈押于看守所,后續定罪量刑風險會大幅上升,家屬的核心訴求是爭取檢察機關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幫助A某變更強制措施為取保候審,脫離羈押狀態。
接受委托后,楊姍姍律師第一時間預約會見在押的A某。她全面核實案件涉案細節,包括資金往來情況、A某參與案件的經過等案件事實。之后,她開始梳理全案在卷線索,圍繞詐騙罪犯罪構成要件查找案件事實疑點。經過細致分析,她針對性地撰寫專業法律意見。在檢察院審查逮捕的法定時限內,楊姍姍律師及時向承辦檢察官提交書面不予批準逮捕法律意見書。這份意見書從主觀犯意、涉案參與程度、涉案金額存疑、社會危害性偏低、具備取保監管條件等多角度闡述辯護觀點。不僅如此,她還當面和辦案檢察官溝通案情,逐項就公安機關報送案卷中的事實瑕疵進行法理陳述,全力推動檢察機關審慎審查逮捕必要性。
最終,北京市西城區人民檢察院采納了楊姍姍律師的辯護意見,依法作出不批準逮捕決定書。北京市公安局XX分局依據檢察機關不批捕結論,于20XX年X月X日出具取保候審決定書(京公西取保字[20XX]XXX號),自20XX年X月X日起對A某采取保證人擔保模式的取保候審強制措施,A某當日順利解除看守所羈押、恢復人身自由,案件后續由公安機關繼續偵查。
楊姍姍律師這次辯護意義重大。在審查批捕的黃金37天內,她精準提交法律意見,促成檢察院不批捕,讓A某成功取保獲釋,規避了長期羈押風險。通過專業辯護鎖定不批捕結果,也為后續偵查階段從輕處理、不起訴、緩刑辯護預留了關鍵利好空間。而且,她依托會見、文書、與檢院溝通等全流程法律服務,圓滿完成了家屬委托取保的核心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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