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兩院通過決議,限制特朗普的戰爭權力。
據報道,美國參議院以50票對48票通過一項戰爭權力決議,要求總統特朗普停止對伊朗的軍事行動,并在沒有國會授權的情況下把美軍撤出這場沖突。
本月初,眾議院已經以215票對208票通過了同一份決議。
兩院先后點頭,意味著國會作為一個整體,第一次就這場伊朗戰爭向白宮表明了反對立場。
需要注意的是,在參議院,這已經是第十次嘗試推動同類決議,前九次都差一票,始終湊不齊簡單多數。
眾議院那邊也試了四次,前三次無功而返。
把時間拉長來看,美國國會兩院都通過一份戰爭權力決議,歷史上還是頭一遭。
2019年的時候,有過類似情況,但是當時兩院要求結束的,是美國對沙特主導的也門戰爭的軍事支持,而不是直接要求總統結束一場自己發起的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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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過,熱鬧歸熱鬧,這份決議的實際分量沒有那么重。
按照美國的立法程序,這次通過的是一份并行決議,它不需要送交總統簽字,本身也不產生法律約束力,更多是國會把態度記錄在案的一種方式。
這一點和2019年那次不同,當時那份是聯合決議,本來具備成為法律的資格,只是最終被總統否決了。
依據1973年《戰爭權力法》,即便將來真有具法律效力的決議被總統否決,國會想推翻否決也需要兩院各自三分之二多數,這個門檻遠高于眼下的票數。
所以白宮對這次表決不屑一顧,稱其違憲,并強調自4月停火以來根本不存在需要撤出的敵對行動。
當然,國會這邊也不是無的放矢,這關系著戰爭權力的問題。
美國憲法把宣戰權交給國會,但幾十年來,歷屆總統越來越習慣繞開國會,自行決定動武,國會的角色被不斷邊緣化。
這場伊朗戰爭正是一個典型。2月28日,美國與以色列聯手對伊朗發動軍事打擊,伊朗最高領袖哈梅內伊在行動中被斬首,隨后伊朗對中東多國境內的美以目標發起反擊,戰火迅速蔓延。
整個過程當中,特朗普政府并沒有事先取得國會的用兵授權。對不少議員來說,問題已經不只是這場仗該不該打,而是總統能不能憑一己之力就把國家拖進一場戰爭。
所以這次表決的意義,主要落在政治層面。兩黨聯手通過決議,等于公開給特朗普的戰爭政策投了反對票,也為日后可能出現的“這是一場未經授權的非法戰爭”的定性埋下伏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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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的流程能夠走通,主要與美伊達成協議有關,但協議只是一個初步的備忘錄,最終能不能談成,還得看接下來60天怎么談,正是在這樣一個節點上,國會兩院投下了這一票。
雖然在法律上攔不住特朗普,但依然可以施加政治壓力,表達不滿,且在名義上可以阻止特朗普繼續發癲,重新和伊朗開戰,接下來不管是真的又打起來了,還是美國真就按照伊朗的要求談成了最終協議,國會最起碼可以撇清關系。
打仗的是特朗普,投降的是特朗普,關我們議員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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