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投資者內參
作者:壽紫薇
2026年端午假期前夕,一則公告打破了百億光學元件企業波長光電的平靜。
6月18日,公司披露董事長黃勝弟收到上海海關緝私局出具的《取保候審決定書》,公司涉嫌以偽報貨物材質的方式出口國家管制的含鍺鏡片,消息一出,市場嘩然,6月22日節后首個交易日,股價盤中一度暴跌近17%,收盤仍重挫13.21%,這家精密光學“小巨人”企業被推至輿論的風口浪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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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梳理:從海關稽查到刑事立案
波長光電成立于2008年,2023年8月登陸深交所創業板,是國內精密光學元件、組件的主要供應商,主打"激光+紅外"雙核,下游覆蓋工業激光加工、紅外熱成像、消費光學(AR/VR)、半導體量檢測等。
從公司治理結構來看,波長光電帶有鮮明的家族企業色彩。
公司由黃氏家族執掌,黃勝弟與妻子朱敏為實控人,姐姐黃玉梅、姐夫吳玉堂為一致行動人,四人合計持股超56%。
公開資料顯示,黃勝弟,男,1967年出生,新加坡國籍,1989年本科畢業于浙江大學光學儀器工程系,現任波長光電第五屆董事會董事長,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與波長光電控股股東、實控人朱敏系夫妻關系。
這起案件的源頭要追溯到一年前。2025年4月10日,波長光電收到上海吳淞海關發送的《稽查通知書》,稽查范圍是公司近三年出口貨物的真實性和合法性。
三個月后的7月11日,海關出具《稽查結論》,認定公司涉嫌以偽報貨物材質的方式出口國家管制的含鍺鏡片,案件被移送海關緝私部門處理。
所謂“偽報貨物材質”,通俗地說,就是將受國家嚴格管制的含鍺鏡片“改頭換面”,申報為普通玻璃鏡片以繞過出口許可證監管。
根據商務部、海關總署2023年第23號公告,自2023年8月1日起,金屬鍺、區熔鍺錠、二氧化鍺等鍺相關物項被納入出口管制,出口經營者須向商務部申領兩用物項和技術出口許可證。
其中,鍺是紅外光學系統的核心材料,也是紅外探測器、軍用夜視、衛星遙感等敏感領域的底層材料。而波長光電的主要產品包含紅外熱成像鏡片及鏡頭,其生產制造過程中涉及含鍺材料。若將管制物項偽報為普通貨物出口,在海關稽查視角下已不再是合規瑕疵,而可能觸及走私國家禁止、限制進出口貨物罪的認定邊界。
2026年6月17日,上海海關緝私局正式對黃勝弟采取取保候審措施,期限從當日起算。從稽查到取保,歷時近一年,案件終于落地。
公告顯示,目前,黃勝弟能夠正常履職。公司生產經營正常,各項工作有序開展。該涉案事項與公司偽報貨物材質出口部分產品有關,此類業務占公司年度營業收入比例較為有限,不構成財務報表的主要組成部分,預計不會影響公司的持續經營能力,公司暫未獲悉本案件具體涉案金額及案件材料,暫無法判斷其對公司財務報表的具體影響。
公司基本面:陷入“增收不增利”的困境
值得注意的是,波長光電上市以來始終未能擺脫“增收不增利”的窘境。
2025年,公司實現營業收入4.65億元,同比增長11.71%,但歸母凈利潤僅為3549.14萬元,同比下降3.97%;扣非凈利潤2659.04萬元,降幅更達14.34%,波長光電毛利率自2023年的37.61%持續下滑至2025年的31.28%,凈利率從14.31%降至7.64%。盈利下滑的原因包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及財務費用合計增加1979.77萬元,以及計提存貨跌價準備771.78萬元等因素疊加所致。
6月21日,波長光電舉行了特定對象調研活動,包括寶盈基金、招商信諾資管、諾安基金、中金基金、博時基金等在內的11家機構參與。
對于業務發展的方向,半導體及泛半導體業務是公司發展的戰略重點,目前公司在半導體業務領域的產品主要有:應用于成熟制程的平行光源系統,先進制程光刻設備光源里的光學鏡片以及量檢測設備里的激光準直(控制激光束)、分光偏振鏡片等,還有配合客戶的一些小型光學系統、平臺等,公司將持續加大資源投入,不斷加大技術攻關與市場拓展力度,預計2026年公司半導體領域的營收占比有望提升。
泛半導體業務方面,適用于PCB制造領域的精密激光微加工鏡頭是公司PCB業務領域的拳頭產品,該產品成功為客戶實現進口替代,已成為公司激光光學業務核心增長引擎。為應對在AI技術驅動下PCB行業的轉型升級需求,公司持續配合客戶開發新產品,其中適配超快激光光源的光學產品已得到客戶驗證,2026年有望帶來一定增量。結合目前在手訂單、發貨情況及下游客戶預期情況來看,如進展順利,公司預計2026年應用于PCB領域的業務占比將得到進一步提升。
另外,波長光電在以往披露的公告中提到,有使用硫系玻璃替代含鍺的紅外光學材料。公司在調研中表示,本次事項涉及業務為公司部分出口的紅外光學業務,公司紅外光學業務收入主要來自國內市場和客戶,近年來,隨著非制冷探測器的推出和普及,紅外光學市場需求向小型化、輕量化、便捷化方向調整,公司憑借紅外硫系玻璃材料的技術儲備與產能布局,精準契合該增量市場需求,2025年度公司紅外光學業務已實現較好修復。
公司強調"預計不會影響持續經營能力",但"預計"二字在法律定性尚未落地之前,終究只是一種安撫。對于投資者而言,在案件真相尚未完全浮出水面之前,“涉案金額有限”等安撫性表述,恐怕難以消解籠罩在波長光電頭上的不確定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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